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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誌書寫:楊牧與陳黎


吳潛誠

( 國立東華大學英文系主任 )
 



    我常常提倡地誌詩,雖然這並非尋常可見的詩類。花蓮縣立文化中心出版的《花蓮現代文學選:詩卷》中選了很多詩,有的可能純粹因為詩本身的價值而被收入,有的顯然因記載地方,跟花蓮的關係密切。

    我們生長在土地上,土地就在我們腳下,與我們關係密切。但「地誌」其實只是一個符號、標誌,是等待詮釋的。我們應該知道定義常常不屬於被定義的對象,例如地理條件本身,而是屬於下定義者。也就是說,地理現實是等待詩人╱書寫者賦予意義,透過藝術的創作使它有形有狀,而顯示出意義。把花蓮、台東稱作後山,說台灣孤懸海外一隅,把某個地方叫北濱或南濱……這都是從特定的立場所作的詮釋。

    陳黎的詩〈花蓮港街•一九三九〉中提到的朝日通後來變成軒轅路、入船通改成了五權街……台灣所有的街道都被賦予政治意義:中山路、中華路、莊敬路……這些路在台灣任一城市中都有,政治無所不在。其實,花蓮有花蓮的山水,但山水要有人詮釋。我小時候遊澄清湖,有個標語讓我印象深刻:「春風吹得遊人醉,莫把斯湖當西湖」。這標語帶有一層毋忘在莒的意味——澄清湖也不錯,但切勿流連忘返,應該記得西湖才是最美好的。從前文人來到台灣,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說這裡「男無情,女無意﹔鳥不語,花不香」;清朝詩人寫道:「破夢無名鳥,傷心未見花」。台灣不是沒有花,而是蠻夷之邦的花,在中國古典文學裡找不到的的花。英國統治者到了澳洲,見其風景類同英國,但又不如英國。這是把台灣、澳洲視為他者 ( the other),用來襯托本身的存在及偉大。相對於殖民帝國,被殖民者就是他者。

    地誌詩是中古世紀拉丁文裡就有的一種詩類,十八世紀傳到英國,十九世紀浪漫詩有不少描寫大自然的風景。

    愛爾蘭詩人奚尼( Seamus Heaney )曾如此表示:"To know who you are, you have to have a place to come from." 要瞭解你是誰,你必須知道你來自一個地方,你心須有歸屬感。當然,你可以強調超越,但超越者也,是要超越這狹隘的鄉土情懷,例如花蓮情結,但你必須有這麼一個地方去超越,必須先承認你來自花蓮。偉大的作家具有超越性,喬哀斯 ( James Joyce ) 大學畢業後,離開故鄉都柏林,幾乎不再回去;他超越了都柏林,但他必須有一個都柏林能超越。美國小說家福克納 ( William Faulkner ) 是世界級的作家,但他的作品都在抒寫美國南方小鎮。有人說故鄉是我們的祖先流浪的最後一個據點,這說法跟後結構批評觀念一致。故鄉不一定固定不變,神聖不可更動,你可以改變它,但你必須從故鄉出發。相對於所謂「在地詩人」,那種帶著異國眼光的作者就不是。如「我打江南走過,那等在季節的容顏,如蓮花的開落」,「春風不來﹐三月的柳絮不飛」就不是在地詩,江南記憶對詩人自己而言也許很真實,但卻非台灣大多讀者的經驗。

    奚尼又說:"We are dwellers, we are namers, we are loves, we make homes and search for histories." 我們是居住者,我們是命名者,詩人更是典型的命名者,甚至扮演整個族群發言者的角色。美國詩人惠特曼(Walt Whitman)即代表了美國這個新興族群在發言。我們熱愛地方,當然我們也可以恨它,像喬哀斯認為都柏林一無是處,整個城市癱瘓著、瀰漫著死亡的氣息。他遠走他鄉,再回過頭來刻劃、批判愛爾蘭。我們創立家園,尋找我們的歷史,歷史並非原來就存在,它等待我們去挖掘並賦予意義。

    地誌詩篇具體的描寫地方景觀,它幫助我們認識、愛護、標榜、建構一個地方的特殊風土景觀及其歷史,產生地域情感和認同,增進社區以至於族群的共同意識。而在地誌詩篇中,風景的每一條輪廓都隱含著社會及其文學。

    根據《辭海》的解釋:就一國或一區域而詳敘其地形、氣候、居民、政治、物產、交通等項之書曰地誌。中文傳統是否也有地誌之名稱,不得而知。我所謂地誌詩的觀念借用英文的 topographical,(又稱 loco-descriptive poetry),原由希臘文的地方 ( topos ) 和書寫 ( graphein ) 二字組成。

    十八世紀大文豪撒繆爾•強森 ( Samuel Johnson ) 認為地誌詩濫觴於約翰•丹南 ( Sir John Denham ) 的〈古柏山〉( "Cooper's Hill," 1642 ) 一詩,是一種可以命名為區域詩 ( local poetry ) 的作品,基本題材是某個特定的風景,透過詩意的描述,佐以歷史回顧和偶發的沉思。地誌詩中一定要有時間與空間的交錯。它有三個特徵:

    1.描述對象以某個地方或區域為主,如特定的鄉村、城鎮、溪流、山嶺、名勝、
        古蹟,範疇大抵以敘述者放眼所及的領域為準,想像的奔馳則不在此限。

    2.須包含若干具體事實的描繪,點染地方的特徵,而非書寫綜合性的一般印象。

    3.不必純粹為寫景而寫景,可加入詩人的沉思默想,包括對風土民情和人文歷史  
        的回顧、展望和批判。例如〈太魯閣•一九八九〉首句就說,「在微雨的春寒
        裡思索你靜默的奧義」,帶領讀者作精神旅行。

    楊牧的〈俯視──立霧溪一九八三〉並不算典型的地誌詩,他以個人觀點來看山水地理,沒有人文景觀方面的描述,雖有時間意識但非我們所說的歷史。這首詩是描述人看大自然,大自然對詩人(說話者)產生的心靈上的效果。這自然既是自然 ( nature ) 又是超自然 ( supernature ),就像十九世紀浪漫詩人般,楊牧賦予原本中性的立霧溪人類的生命及情感。

    詩前引用英國浪漫派詩人華茲華斯 ( Wordsworth ) 的詩,他說,因為我已學會了如何看待大自然,不像那沒什麼思想不懂世故的青年人,我經常聽見那種寧靜而悲哀的人性的音樂,雖然並不是粗糙而聲嘶力竭的,卻有足夠的力量糾正、約束自己。大自然在人受傷、孤獨、絕望時給予人力量及支撐,一般地誌詩其實都帶有道德性的啟示 ( moral lesson )。詩人在懂得人間苦難後再來看大自然。這首詩以對話方式開始,詩人彷彿與立霧溪之間有盟約,「輕呼我的名字:仰望╱你必然看到我正傾斜╱我倖存之軀,前額因感動╱泛發著微汗」。這個經歷人間苦難的軀殼,回到曾有過心靈交會的立霧溪,產生了感動。「你是認識我的╱……我的頭髮在許多風雨和霜雪以後──╱……我的兩鬢已殘,即使不比前世╱邂逅分離那時候斑白」。此處「前世」有一種超自然的味道。詩人不斷強調「你是認識我的」,把山水當做人身,有生命的身體,這也是人類最初的思維方式:把人類的身體投射到宇宙萬物上方。「提醒我如何跋涉長路/穿過拂逆和排斥」,拂逆和排斥也許是人生難免的,大自然是人的精神支柱,教人如何在生命旅程中跋涉。就像華茲華斯的詩〈水仙〉也有這類敘寫。「即使我的精神因人間的動亂而猶疑╱有時不免躊躇於悲憫和狂喜之間╱每一度造訪都感覺那是╱陌生而熟悉」,這種哲學觀是:離開自然太久,人不免迷失方向,所以詩人與立霧溪的關係是既陌生而又熟悉。

    就地誌詩來看,楊牧寫人與大自然,這人就是他自己;他對自然有崇高的嚮往,而他盡量使他的東西純淨化、單純化。他寫的〈熱蘭遮城〉回溯及十七世紀的歷史,就比較有人間煙火味。

    楊牧的另一首詩〈仰望——木瓜山一九九五〉也描寫大自然給予詩人力量,由於時間的關係,就省略不討論了。

    陳黎的詩〈太魯閣.一九八九〉第一句說:「在微雨的春寒裡思索你靜默的奧義」,這是全詩的母題 ( motif ),太魯閣被寫成一個暗喻 ( metaphor ),這個暗喻又非三言兩語講完,它是一個擴張的暗喻 ( extended metaphor ),整首詩就朝這暗喻所指涉的意涵邁進。陳黎在詩中給予讀者一個思考的時間座標:一九八九,從此處投射過去,遙想未來。本詩不單從詩人本身觀點出發,比較有地誌詩的企圖,認同土地,追溯歷史。它以探索 ( exploration ) 為主,尋找意義 ( quest for meaning ),探尋這座山的面貌及意義。乍讀起來似乎沒有特定的組織架構,很多處用重複、排比的方式呈現,有些地方顯得較鬆散而不夠凝鍊,像第四部份便大量使用原住民發音的地名。陳黎寫三行三行的《小宇宙》,每一首都很凝鍊,此處儀式性吟唱地名,有其用意。

    太魯閣山勢雄偉,卻非不可接近,用心即可貼近有臨即感,「那寬廣是一親密的貼近╱萬仞山壁如一粒沙平放心底」,使用了相當誇張的意象。山是一個見證者,見證個人的生命成長及歷史事件,它的意義是人賦予的,「然而你仍只是不言不語地看著我/行走過你的山路╱看著我,一次又一次地╱在你的面前仆倒」。山像母土 (mother earth),「多少次,你讓你的孩子在你的懷裡╱跌倒,受傷又站起來」,這首詩明白告訴我們,把這裡當做這裡,而不是「把斯湖當西湖」;不是提醒人家「毋忘在莒」,它肯定了原住民及居住在此地的人。生活是艱難的,是要流血流汗的;而不是風雅的,眉髯虛飄畫點山水那樣的東西,所以詩人略帶諷刺地說,「春天的時候╱他們偉大的領袖,戴著勛章╱到一個叫天祥的地方撿賞落盡的梅花」,但太魯閣「不是山水畫裡的山水」,不是「帶走的,掛著的,展覽的風景」,對那些「跟著你的血脈一同顫動,一同呼吸的╱你的子民」而言,它是生活的,是生命的,是「偉大真實的存在」。「他們在你糾纏的骨骼開鑿新的夢╱有的失蹤於自己挖掘的隧道╱有的跟著落石沉入永恆的深淵╱有的留下一隻手,一隻腳╱學堅毅的樹站立風中」,這是生命、生活,是艱苦開發的過程,非常有人間煙火的味道,對在此地勞動的人,莊嚴地感同身受。這些人,更進一步地,在此落地生根:「……拿起鋤頭╱在新開的路旁釘立新的門牌╱跟著新認識的異鄉女子,他們學習╱接枝,混血,繁殖╱一如……加州李,高麗菜,二十世紀梨╱他們把自己種進你的身體」。加州李,高麗菜,二十世紀梨代表外來品種在本地結出果實,顯示後殖民的混雜 (hybrid) 文化。

    這首詩把時間空間作無限延伸,但在第六部份,就在詩人思索的此刻,這山「包容奇突╱包容殘缺╱包容孤寂╱包容仇恨」,山的本身有奇突殘缺的部份,就像生命。最後以「萬仞山壁如一粒沙平放心底」作結束,與開頭呼應,好像透過山水,詩人終究掌握了一些東西。

    陳黎另一首更像地誌詩篇的〈花蓮港街•一九三九〉也給予讀者一個明確的時空背景。說話者標示自己的位置,勾勒特定時間的花蓮,繪製當時的地圖。他把花蓮市當作一個有生命的,令人喜愛的少女,這少女後來變成少婦,而他「站立的位置在野球場的右外野╱花崗山公園,這個嫻靜如少女的小城╱微微隆起的胸部」,說話者對這城市有一種愛戀,或說是情慾的,雖然詩中並未明說。讀詩的一種策略是:讀詩中沒有提到的東西,把它當作潛文本 ( sub-text ) 思考 what it does not say; how it does not say it。

    在詩的最後,少女「逐漸成熟而為一少婦,接納╱不同的唇包容不同的血,如何閱人無數╱而始終又是一本完整,全新的鏡書?」城市畢竟不是少女,故始終是完整全新,足以鑑往知來,等待閱讀的「鏡書」。「這個嫻靜如少女的小城需要一座溫柔╱堅毅的燈塔,勃起於閃亮如鏡的海面╱勃起於記憶甦醒的位置」,燈塔具有男性性象徵,此詩的情慾書寫,在此又可見。

    這首詩有很多描寫,與其說是地誌,毋寧說是一種生活的歷史的描述。歷史原是大敘述,只記載皇帝貴族或國家大事。從前平民甚至不容易被寫進文學作品裡,古今中外皆然。這首詩則是小敘述,詩人站在全知的觀點,跳躍時空,書寫一九三九當時的人文歷史和生活景觀,為城市繪圖定位。

    比較楊牧與陳黎,他們的世代不同,時代環境、性向、語言皆不同。楊牧比較精緻典雅,講求純粹度,像陳黎寫「點仔膠,黏到腳」,寫「白翎鷥,車畚箕,車到北京去」,那種雜揉不同因素,將俚俗生活文化溶入詩中的方式,楊牧幾乎可說是排斥的。楊牧的作品講究美感距離,比較超離,他擅長用抒情的方式,反覆驅使詩中重要意象和語氣造成優美效果,〈俯視——立霧溪一九八三〉和〈仰望——木瓜山一九九五〉兩首詩即是明證。
 

——原載更生日報《四方文學週刊》(199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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