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文學.小說篇】

  概念界定

  日治時期

  五○年代

  六○年代

  七○年代

  八○年代

  九○年代


 
 
 
 

 
 
 
 

 19775月,葉石濤發表〈台灣鄉土文學史導論〉,指出「所謂台灣鄉土文學應該是台灣人(居住台灣的漢民族和原住民)所以寫的文學。」、「台灣的鄉土文學應該是以『台灣文中心』寫出來的作品」。此文引起朱西寧的質疑,遂掀起了七○年代長達數年的鄉土文學論戰之序幕。

 

 鄉土文學論戰帶來的效應是兩極的,但可以肯定的是鄉土文學論戰使得「本土」的定義得以在反覆的討論中被充實、拓展,並且深化地成為台灣作家的共識(姑且不論這個「共識」的性質相不相同),為六○年代以來的放逐感劃下一個休止符。

 

 因此,七○年代的小說特徵就是鄉土回歸,並再度將文學的目光關注於現實與人生的問題。「鄉土文學」並非意味著只限於描寫農工階層的生活情狀,它可以廣義的延伸至社會各個角落,為弱勢的階層代言。故作家往往藉由描繪卑微的小人物及其生活,把握時代與地域的現實性,進行小說的創作。

 

 另一方面,《現代文學》仍持續產生影響力,其作家群在歷經現代主義的洗禮後,於七○年代中以更洗鍊、內省的筆觸創作具高度藝術性的作品。此時期具代表性的作家有陳映真、王禎和、黃春明、李喬、王拓、楊青矗、陳若曦、洪醒夫、李昂、宋澤萊、吳錦發、聶華苓、尉天聰、鄭清文、白先勇、七等生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