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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實驗室儀器或物品,需確實在「實驗室日誌(SEM-EDS
Working Log)」中,詳細記錄進出時間、陪同人員及使用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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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使用本實驗室之使用者分
(1)進階使用者
(2)合格使用者,二類授權使用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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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授權人員方得親自使用儀器,未經授權人員如需使用儀器,需由合格使用者全程陪伴,並由合格使用者詳細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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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使用時間採事先預約制,凡預約者,需準時到達使用,若遲到30分鐘,取消該時段預約權,開放他人使用,超過三次預約不到者,取消其預約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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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操作必須完全依據標準使用程序,並詳細填寫實驗室日誌,各項操作不得任意省略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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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常狀況發生無法操作時,立刻通知實驗室助理(分機5177)或主管教師(分機5180),並將異常狀況登記在實驗室日誌上,不可任意採取維修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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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填檢品,均需使用清潔之PVC手套,禁止徒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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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換SEM燈絲需由進階使用者操作,且需詳實記錄,一般使用者嚴禁任意更換燈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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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之工作距離(WD)不可低於8
mm (Z軸位置必須因樣本厚度重做調整),一般正常操作之WD設定在10
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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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S操作必須注意液態氮之容量是否足夠,加滿液態氮一小時之後才能使用E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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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擅自更改SEM與EDS電腦中的任何設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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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之數據檔案由各使用者自行準備隨身碟儲存,隨身碟攜入實驗室之前務必先經過掃毒程序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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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與EDS各電腦資料,除屬於個人檔案可自行刪除外,嚴禁私自刪除他人或系統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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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維護電腦使用空間,由實驗室管理助理或研究生每個月定期檢視硬碟容量,清除檔案。為避免個人資料流失,請隨時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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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驗室專屬工具或耗材,不得私自帶走。工具用品使用過後,請清潔乾淨歸回原位,並將垃圾收拾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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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研究用物品或工具,請小心愛護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