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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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gif財金系碩士班修業要點 下載

99學年度 財務金融學系碩士班 課程規劃表

 
一、最低畢業學分數:
畢業學分:42
必修學分:18
選修學分:24
 
二、專業必修科目:
科目名稱 科目代碼 學分數 先修科目 備註
投資學 3
財務管理 FIN_50000 3
計量經濟學(一)-迴歸分析 FIN_50100 3
衍生性金融商品 FIN_50200 3
專題研究(一) FIN_50300 1
專題研究(二) 1
專題研究(三) FIN_50400 2
專題研究(四) 2
 
三、專業選修科目:
科目名稱 科目代碼 學分數 先修科目 備註
計量經濟學(二)-時間序列分析 3
計量經濟學(三)-財務計量經濟 3
財務工程(一)-投資評估與實質選擇權 3
財務工程(二)-金融創新 3
財務工程(三)-專題研討 3
行為財務學(一)-投資組合理論 FIN_50500 3
行為財務學(二)-行為公司理財 3
行為財務學(三)-專題研討 FIN_50600 3
財務個案 3
固定收益證券 FIN_50700 3
風險管理 3
進階專題研討(一) FIN_51200 3
進階專題研討(二) 3
財務數學 FIN_50800 3
財經英文 FIN_50900 3
基金管理 3
企業倫理 FIN_51000 3
貨幣金融 FIN_51100 3
不動產投資 3
論文寫作 1 限中國大陸交換生選修
畢業實習 1 限中國大陸交換生選修
 
四、重要相關規定:
1.選課規定
專業選修課程共24學分,另經指導教授或系主任核准後,可選修其他相關系所課程至多3學分,作為專
業選修畢業學分。
2.學分抵免
(1)不列為大學畢業學分之本系碩士班課程達75分以上,且未超過抵免學分上限者,皆可抵免。
(2)選修本校其他研究所以及外校研究所課程達75分以上,且不列為大學畢業學分者,得申請抵免。
(3)申請抵免學分以12學分為限,其中本校其他研究所以及外校研究所選修學分以6學分為限。
3.入學後之前二學期每學期至少須修兩門課。
4.原會計與財務碩士學位學程財金組的學生,可修習財金系碩士班名稱及學分數相同的必修課程,及
本班選修科目。
5.自99學年度入學之學生,須選修「財經英文」且成績合格者才能畢業,多益750(分含以上者)得免修
「財經英文」。

 

 

 

 

最後更新日期:99.07.07 各系所課規依教務處最新公告為標準

 

國立東華大學財務金融學系
校址:974花蓮縣壽豐鄉志學村大學路二段一號 電話:(03)863-5000轉3132 傳真:(03)863-3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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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財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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