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公視法應保障各族群台
台灣醒報
(記者劉宛琳報導)

【記者劉宛琳報導】公共電視資源屬於國民全體,其經營應如何獨立自主、不受干涉?今天在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與中央社舉辦的一場座談會中,多位學者表示,將客家台與原民台適度整併到同一個族群文化頻道中可提升品質,而找到健全的財務模式才是最實際的解決方式,特別是政黨軍必須真正退出媒體,以實現全民監督的機制。

卓新論壇「我們該有什麼樣的公共電視」第三場論壇「為何公視法非修不可?」今早在中央社八樓嗜啡聽舉行,「政治力不應干預」是本場論壇的高度共識。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胡元輝表示,公廣集團眼前的問題,已經不是績效好壞的問題,而是生死存亡的問題。他附議政大新聞系馮建三教授在前場座談會所言:「解鈴還須繫鈴人,最大的因素還是政治人物」。他表示,若主事者還是政府機構,公共電視基金會只是技術處理單位,此一立法又有何意義而言?

國立中山大學管理學院講座講授梁定澎表示,客家台與原住民台雖為族群所設立,但卻苦於經費不足、內容不豐與收視率低的問題,若將客家台與原民台適度整併到同一個族群文化頻道中,可提升該頻道的內容品質與可看性,也可空出一個頻道做為其他公共關心議題的傳播。

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副教授林麗雲認為,國家缺乏整體傳播政策的思維與架構,用政令宣傳的思維來想像公共廣電,只以短線操作的方式來回應社會要求,未從根本著手,因此引發爭議。她建議政府在規劃上應考量特殊全體處境與需求、相關傳播生態條件、人員資源配套,以及階段性規劃等。

客委會主委黃玉振則表示,鑑於黨政軍必須退出媒體,全國性的客家電視台將不是由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完全主導。部分原住民立委亦主張由該基金會向公視收回委託,自行設立原民台。

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副教授須文蔚則認為,這些電視台應該以標案的方式製播節目,不該受制於政府的預算,問題不在於組織法的修正,而是要找到健全的財務模式。

公共媒體在經費有限的情況下,如何求得一線生機,是目前面臨的最大挑戰,而在電視內容被政府干涉方面,更是公視法非修不可的高度共識。

 

報導日期:2009-03-21
新聞來源:台灣醒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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