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意教育經典研讀會─主讀講稿
康德對優美的分析
分析優美的脈絡與邏輯
主讀人:國立東華大學教育研究所教授 崔光宙
主讀經典:《Critique of Judgement》
日期:2005.09.28
在康德「判斷力批判」一書的序論中,首先提出分析優美和壯美概念的學術脈絡。這個脈絡就是要進行一場集理性主義與經驗主義之美學大成的理論建構,理性主義美學的特色是將美歸於「先天理性」和「自然和諧」;經驗主義美學的特色是將美感歸於「後天的快感經驗」。而康德美學的建構就是要用「判斷力」和「自然的合目的性」(the purposiveness of nature)兩個關鍵概念,來重新界定「優美感」的性質。
另外,康德的「判斷力批判」也要解決自身理論發展中「理論理性」和「實踐理性」所造成的矛盾和分裂。康德「純粹理性批判」是要面對「自然」的認識對象,而提出普遍客觀的認識法則,而在「悟性」(understanding,又譯為知性)中的十二範疇,作為知識之所以成立的先驗原則;他的「實踐理性批判」則試圖在「自由」和「自律」的道德主體(良心)中,找到普遍道德律的先驗依據,然而第一和第二批判的完成,卻造成了理性的分裂。原因是:直觀所認識的自然概念,並非「物自體」,而是「現象」;反之實踐理性的依據—「自由概念」,可以表述物自體,卻無法以直觀表述,或用經驗加以證明。對於預設宇宙整體性的「理性」而言,必須能在「可感的自然」和「超感性的自由」鴻溝之間,搭起一座橋樑,而由「優美」和「壯美」所構成的「美感判斷力」,也就是第三批判所要搭的橋樑。
第三方面,康德也要為自己過去的美學發展做一個適當的交待。康德最早對美學的研究,是批判1756年經驗主義美學柏克的「壯美與優美起源的哲學探究」(A Philosophical Enquiry into the Origin of our Ideas of the Sublime and Beautiful),而在1763年創作了由文化人類學為立論基礎的「優美和壯美感情的觀察」(Observations on the Feeling of the Beautiful and Sublime.),在書中他提出「精緻化的情感」,來取代經驗主義的「快感」與「痛苦」。但什麼是「精緻化的情感」?對一個有心要追根究底的哲學家而言,顯然需要更進一步挖掘其成份。1790年的「判斷力批判」,便是要重新由「先驗的分析」,來挖掘出這些成份。在「判斷力批判」的「優美的分析」(第一節至第二十二節),和「壯美的分析」(第二十三節至第二十九節),就在進行這個學術上的偉大建構。
在創作「判斷力批判」的當時,康德就寫了一個很重要的「導論」,主要論述前面所講的兩大批判之分裂問題。這個導論原有將近四萬字,分十二節。後來發現放在廿六萬字的本文前面會顯得頭重腳輕、喧賓奪主,於是在第二版中將字數壓縮一半為兩萬字,內容縮為九節。其中最關鍵的是第五節:「自然的合目的性即是判斷的先驗原理」(The Principle of the formal finality of Nature is a transcendental Principle of Judgement.),其中「自然概念」是知識直觀的對象、「合目的性」是「自由概念」的形式特質,背後的先驗原理是預設宇宙的「自然法則」。因此,藉「自然的合目的性」與「判斷力」兩個概念,就找到一個溝通自然與自由兩界的橋樑。康德在「純粹理性批判」中主張,判斷力是一種天生的心理機能(先驗的),有了這種心理機能,才能對千變萬化的認識對象進行分類、比較、思維、決斷。其中知識有真偽判斷、道德有善惡判斷、美學中有美醜判斷。「定性判斷」和「反思判斷」又分別成為知識判斷和美感判斷的不同類型。知識判斷是先有普遍原則,再找複雜現象中的變數來確定其關係;美感判斷則是屬於從「具體經驗」(美感經驗)到「抽象概念」(美的概念)的反思判斷類型。
優美的先驗分析
康德「判斷力批判」一書的前二十二節,是有關審美判斷力的分析,分析的方式是以「純粹理性批判」四種先驗範疇:性質、分量、關係、樣態為架構。來區分美感與邏輯、道德、快感的差別。
一、就「性質」而言:美感是「無關心的滿足」(disinterested satisfaction),康德藉此區分美感判斷與快感,知識判斷和道德判斷之差別。(Kant, 1914. p.45 )
1.知識判斷是憑藉悟性將表象連繫於客體,以求得知識,而美感判斷是憑藉想像力將主體連繫於對象的快感與不快感。故兩者的差異在後者有主觀情感成分。
2.美感和快感的差別在於:美感是純粹的觀照,可超越切身利害,與對象是否實際存在無關,此即所謂「無關心的」(disinterested)。而快感是一種有關心的主體偏好或心理滿足。其滿足繫於事物之實際存在與主體的利害關係。
3.道德判斷和善的判斷是通過理性而達到某一特定的目的,例如幸福是否為善,是通過理性來判斷幸福狀態是否均符合善的目的。而美感是一種享受,主體的感官享受大自然的恩賜,不必受理性原則支配與自然法則的限制,在本質上是一種「自由的想像」。(Kant, 1914. p.54 )
總之美感判斷是無關心的滿足或自由的快感,而與受制於自然現象的知識判斷不同,也與有善惡目的引導的道德判斷不同。
知識受「自然法則」限制,道德受「理性反省」限制,快感則受「切身利害」所決定,唯有美感是「自由的快感」。
「優美」從「性質」的方面來界定,就是一種與任何「利害」分離的愉快情感所構成的心理機能。
二、就「分量」而言,美感是「無概念的普遍愉快」(kant, 1914. p.55 )
1.就美感和快感來比較,快感是因人而異的,康德舉例說有人愛喝酒,有人認為酒很嗆;有人喜歡紫色,有人則以紫色毫無生氣;有人愛管樂器,有人則偏好弦樂。但美卻並非如此,某人感覺事物為美,他可以推論相同鑑賞力的人應有相同的判斷。唯美感判斷僅具經驗性的普遍,而非先驗的普遍規律(像邏輯的同一律 A=A)。
2.善的判斷亦具普遍性,唯其普遍性是經由概念而表現出來,如誠實是善的,誠實即是一概念。而美的事物是透過直覺,而不必有特定的概念。
故美感是「無概念的」,而一切美感的判斷皆是單一的判斷,然而它帶有量的普遍性。因其普遍性,而與快感不同;因其單一獨特性,又與邏輯判斷不同。康德又說:「美感判斷沒有一定的概念把它侷限在一個特殊的認識規律裡,且美感涉及各種認識能力(包括快感、理解力和想像力),於是取得了自由活動之餘地。」(Kant, 1914. p.63. )又說:「美感判斷沒有一定的概念為前提,但理解力和想像力相互協調的狀態裡,精神得以自由活動。」(Kant, 1914. p.64)
故無概念的認識亦即想像力和理解力相互協調而又自由馳騁的活動,美感背後即隱藏著精神自由的人之概念。
三、就「目的」而言,美是「無目的而又合於目的性之形式」。
在哲學史上,亞里斯多德是目的論的始祖,他在「形上學」一書中提出的「四因說」,其中的「目的因」是在追溯萬事萬物的原因,所有的原因最後均可歸結到宇宙的「第一因」。就康德而言,啟蒙運動時代的第一因就是「自然法則」,審美主體與自然法則之間,構成了萊布尼茲所謂的「預定和諧」關係,所謂「無目的而又合於目的性之形式」,不過是更細膩的說明審美主體與自然法則之間的關係!
康德不僅用此性質來區分快感、美感與善,更用以區分批判論美學與經驗論、理性論美學之差異。另外在美的分類和美的理想兩個主題中,又開了美學與「經驗內容」和「形上學」的通路,使「形式美學」的立場可以稍微淡化。
所謂形式的合目的性,又稱之「主觀的合目的性」,也就是美感的原因是主觀的感情,其結果是審美的表象。故美感的合目的性,即美感對象的形式恰巧符合我們主體的認識功能,而引起想像力(Einbildungskraft)與理解力的相互協調與自由活動,使我們直覺其形象,便產生精神滿足和愉快。更具體的說,所謂的美感判斷(康德所謂的品味判斷),可細分為下列過程:1. 感性和想像力在愉快的狀態下,建構出美感表象;2. 將表象送往理解力作用下的知性王國,進行「無概念」的自由活動;3. 在「創造性想像力」(productive Einbildungskraft )的帶動之下,理解力產生不受邏輯和認知法則約束的自由遊戲;4. 審美主體由較本能的感性愉悅,提升為更精緻的精神愉悅—美感判斷完成。
另一種「客觀的目的」,又可再細分為兩種(Kant, 1914. p.77 ),一種是實用目的或外在目的,即對象之存在合乎某種實用目的,如紙筆可用於書寫的目的。第二種為內在目的,即對象之內在結構合於概念上該物之本質,如人體心、肺、肝、脾、腎、胃協調運作,使人得以健康生活。工藝或建築之美,便具有這種特質。
康德用美感中形式的合目的性,來區分經驗論與批判論的美學主張。經驗論的休謨(David Hume)以為美感即是快感。就批判論美學言,美感中有快感的成分,但快感未必是美感。因美感有一種形式上合目的性之先驗依據(第12節),而快感卻全然是經驗的,故無普遍性。
接著康德再用「無目的」來區分理性主義與批判論美學的差異。理性主義的吳爾夫—鮑姆加登學派,用完美 “perfect” 的概念來解釋美,亦即以「合於內在客觀目的性」來界定美,但完美的存在是有關對象的功能或目的之概念,而美卻是不依存於概念的,因此以「完美」來界定「美」,在學裡上是說不通的。理性論美學的基礎在「有目的的合目的性」,其優點在於可以確立美的客觀普遍性,但卻將審美主體的情感拋棄,在理論上終究有所不足。
康德為深入分析此問題,在第十六節中再將美分為「自由美」(Pulchritudo vaga, Free Beauty)和「附庸美」(或譯依存美,Pulchritudo adhaerens, Dependent Beauty)兩種(Kant, 1914. p.81. ),並藉此分類,拓展美感對象,使形式美學之立論較為圓融。自由美不以對象之目的概念為前提,而是自由的給人快感,如「絕對音樂」和無特殊內容指涉的繪畫之美,屬於此類;附庸美則是以某概念對象之完美性為前提,康德以偉大的教堂建築及其壁畫為例,說明這種美。故前者想像力可自由發揮,強調美感判斷的純粹性,而後者自由卻受到藝術附庸於概念的限制,承認美感判斷的混合多種因素,如美感與快感、鑑賞與理性、美與善…等。
依此,康德又在理論上將「無目的」與「自由」概念相連。此外,「快感」與「美感」的結合,以及「善」與「美」的結合,都會破壞美的純粹性,故「自由美」又稱「純粹美」,而在康德的形式美學中,他對美的定義只包括純粹美。
論述至第十六節結束,康德當然不能只堅守形式美學的立場,否則他要通過判斷力,建立一條溝通「知識論」與「倫理學」橋樑的原始企圖,便會就此中斷。於是康德延續前十六節的「附庸美」,在第十七節開始論述「美的理想」(Ideal of beauty),來嘗試建構批判哲學中的「美善合一」。美的理想就美感主體來說,就是「品味的原型」(archetype of taste),也就是在人性(或人的本質Menschheit)之中找到美(附庸美)之所以為美的原因。就如同康德在第二批判中,以理性的預設,說明普遍道德律的可能性,第三批判同樣也以理性的預設,說明品味的原型的普遍性。就人類的美來說,其品味的原型來自「經驗的中庸」(無過無不及)與「理性的品質」(如善良的表現與正義的堅持),如此這個原型就同時具有認知主體與道德主體的意義,而非真、善、美各自彼此孤立的狀態。
綜合言之,「無目的的合目的性」是自由美;「有目的的合目的性」是附庸美,從「美的理想」來看,人的品味不能是一種單純的判斷。(An ideal of beauty cannot be a simple judgement of taste.)
四、就「樣態」而言,美感是「範例的必然性」(The necessity of exemplary)。此概念同樣可區分美感判斷、快感、知識判斷與道德判斷的差別。
在「判斷力批判」的第十九節,康德首先界定美感判斷是一種「主觀必然性」(The subjective necessity)的判斷(Kant, 1914. p.92. )。快感源之於後天經驗,故不會有必然性;而知識判斷有感性和悟性的先天形式為基礎,道德判斷則以普遍客觀的道德律為依據,因此均具有客觀必然性。接著康德必須要說明:「主觀」與「必然性」是兩個矛盾的概念,則具「主觀必然性」的「美感判斷」何以能成立。
在「判斷力批判」第廿節中,康德提出「共通感」(Sensus Communis, or common sense)來加以解說。所謂「共通感」就是一種人們所共同具有的主觀原理,此原理是只通過「感受」而非「概念」來決定吾人產生快感與不快感,並具普遍有效性。
如果我們追問如何證明共通感的存在。康德在第廿一節中解釋,共通感不是源於心理的觀察,而是知識普遍可溝通性的必要條件(the necessary condition of the universal communicability of our knowledge;Kant, 1914. p.94. )。換言之,假如我們相信人類知識的普遍溝通是有可能的,那麼這個可能性是建立在「共通感」的預設之上。所以康德在美學中預設「共通感」,就像他在知識論中預設「先天形式」,或在道德哲學中預設「上帝」、「自律良心」是相同的思維方式。
康德在第廿二節中說:「共通感這種不確定的規範確實是我們的預設,而我們所主張的共通感應是鑑賞判斷的普遍原則。」(This indeterminate norm of a common sense is actually presupposed by us;as is shown by our claim to lay down judgments of taste. ;Kant, 1914. p.95. )
美感判斷與精神自由
康德的「實踐理性批判」一書,曾提出實踐理性之三大設準,即上帝存在、靈魂不滅與自由意志。自由概念就消極而言,是消除心理與行動的限制,就積極而言,則是通過理性良心和實踐意志彰顯行動的自律。在「判斷力批判」一書中,對自由概念雖未大加著墨,但其中卻隱藏著美感自由的內涵。就消極而言,美感判斷是無關心、無概念、無目的、無規則。這四個「無」字,使美感的心理活動分別超越了現實環境、心理知覺、道德規範、科學法則的限制,而達理性與感性和諧,並讓想像力自由馳騁、理解力隨之起舞,創造美感自由的積極涵義。
因此康德美學中所隱藏的自由概念,兼有消極的「不受限制」,和積極的「內在心靈各種機能均衡協調」之雙重涵義,實提供席勒美育思想大力發揚精神自由思想的理論基礎與論述空間。
Bernard, J. H. (trans.)Kant’s Critique of Judgement.London: Macmillan and Co.
Meredith, J. C. (trans.)The Critique of Judgement. 網路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