觸電感想
  新時代的文學場域:誰能在數位鴻溝上搭起橋梁?
 
 
 二OO一年十一月二十日,一個沒有什麼特別值得紀念的日子裡,紐約時報上出現了一則「彌合數位鴻溝」(Bridging the digital divide)的廣告,這個全國讀者共聞的公益廣告所訴求的是:電腦正不斷拉開人們社會地位的距離,我們應當如何因應?

 在數位經濟中,個人熟悉新科技的程度,以及使用電腦的能力,往往會影響到受教育、工作和成長的機會。不過根據美國商業部的調查顯示,家計年收入在美金七萬五千元以上者,比低收入戶有多二十倍的機會使用網際網路,而且有九倍以上的時間是在家中使用電腦。美國著名的研究機構Gartner最新研究也顯示,美國的成年人,現在約有五成利用網路,估計到二OO五年時,會有七成五的成年人利用網路,但仍有四分之一的成年人未上網。這些研究都顯示,數位科技並無從改善整體社會知識普及的窘境,這個「虛擬空間」反倒有加大高、低階層知溝(knowledge gap)的功效,社會地位與經濟能力的弱勢者,勢必因為無緣接近電腦或網路,而在網路化的社會裡遙遙落後。在新的世紀,研究人類行為的性別、年齡、種族、收入等變項外,恐怕不可避免要問是否數位化?因為依照人們使用電腦科技的程度,會產生不同的階級。

 回首數位文學的發展,當論述者不斷倡議著:數位科技將營造出各種文類變革與文學社群變遷;事實上,在新時代的文學場域中飛奔者與日俱增,同時新科技也在文學場域中挖掘出一道鴻溝。

 文學界的數位鴻溝是指:網路把讀者、作者分成了兩類,一類是上網的、一類是不上網的。不上網的原因事實上很複雜,貧窮、教育環境、年齡都是原因,但又有許多例外,如貧窮的學生或教師有利用教育資源上網的機會,中生代作家比校園作家更風靡網路創作與發表,看來這些「變項」的解釋力彷彿很有限。如果深究學界的數位鴻溝的起因,「沒有使用新科技的意願」應當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美國佛瑞斯特研究中心(Forrester Research Inc.)對網路使用者所進行的調查就顯示,「消費者對科技的態度」這個變項,是影響網路消費的關鍵因素。換句話說,文學的作者與讀者如果以「科技消費學」(technographics)的模式解釋,假設文學人口中有一部分排拒新科技,則網路文學的發展,將永遠是一部分文學人口自娛娛人的活動。

 睿智如美國的政客,這幾年就提出「彌合數位鴻溝計畫」,希望藉由企業的贊助,在貧民區設置「科技中心」,讓貧民有機會使用電腦甚至上網,或許關心網路文化發展者也應當在國內推動類似的運動。不過,只是鋪設硬體與網路,並無從提高網路上文學、藝術或公共事務的普及,使用數位科技的意願與能力,才是取決這一場追逐賽勝負的關鍵。

 如果說數位科技加劇了文學場域內兩群人(上網與不上網)的差距,在數位文學的場域中,新科技以極度零碎的畫界方式,讓讀者與作者各自以「團體傳播」(group communication)的形式,形成不同的次文化領域以及文學社群,年輕的作家在BBS或Usenet上發表作品,這類的數位鴻溝蔓延在網路之上,讓整個虛擬社群像個神祕的沼澤區,新世代的作家彼此「雞犬不相聞」,更不論網路外的文學人會對他們完全陌生。

 在此類狀況下討論數位文學的發展,難免會有些隱憂,畢竟,網路內外和不同網路媒體使用者的「認同」問題,隱然成為一種界線,甚至含有褒貶之意。在許多場合會聽見許多「不上網」的資深文學評論者高喊著「網路文學都是習作」,或是「網路文學乏善可陳」。而在網路上更可聽到許多對既有文學傳播媒體不滿的聲浪,諸如:對文學獎的批判、對各種選集的檢驗等等不一而足。這些說法,要不就是來自於距離過遠的誤解,要不就是缺乏充分溝通下的議論,並沒有在文學圈裡獲得共識。

 在新時代的文學場域中,拋棄使用媒體的「認同」問題,在數位鴻溝上搭起橋梁,彌合差距,應當是最迫切的工作。

 網路外的評論家與讀者,如能藉由精編細選的網路文選,了解數位文化的發展進程,相信應當會對網路文化有所改觀。更積極些,在年度小說、散文或詩選當中,應當適度把眼光投向網路文學的領域,甚至實驗性的文類創作上,才更能展現出臺灣文學的整體發展。

 網路內的作者與編輯者,則應當把文學活動的範圍擴大到與大眾傳播媒體;結合文學社群團體傳播的特質,一方面,積極在大型的網站上發表作品,提高閱讀率,抹去網路內的疆界;另一方面,在文學刊物上企畫專題,結合出版界,進行跨媒體的整合式行銷傳播,讓網路外的讀者能夠進入網路文學的世界。
媒介是死的,人是活的,希望文學界能以更靈活的方法運用數位科技,縮短數位鴻溝,而不是讓數位科技成為下一世代人類的夢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