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 驗 室 規 則

(1)實驗注意事項:
 1.實驗前須先核對實驗儀器清單,並且檢查桌上之儀器,假如有發現短缺或損壞,須立即報告教師或助教。
 2.實驗儀器按規定使用方法操作,若實驗中有儀器損壞,應立即報告教師或助教檢修或更換。如因操作不當而損毀,學生須負賠償之責任。
 3.實驗態度應該要嚴謹,禁止閒聊、嬉鬧,更嚴格禁止利用實驗器材互相取鬧。
 4.實驗室內不得有任何零食、餐點等食物出現(礦泉水除外)。

(2)實驗結束時注意事項:
 1.實驗結束後應該檢查結果,若有誤差過大或者數據不合理之情形,應查出原因並且重新操作一次實驗。
 2.若實驗結果合理,數據須經由指導教師或助教簽名後,方可離去。所交的報告若無指導教師或助教簽名,該次實驗以零分計算。
 3.離開實驗室前,務必將實驗儀器歸回原位、排列整齊,並關掉電源,檢查儀器是否有缺損。如果在離開後,實驗桌上器材有短缺,且經
  證實為學生私自帶走,則該次實驗將以零分計算。

(3)實驗儀器操作注意事項:
 1.使用電源觀念:
  實驗儀器中常使用到電源開關以及調節大小的旋鈕,例如電源供應器( Power Supply )。操作這些儀器時必須注意養成良好習慣,以延
  長儀器的使用壽命。如果實驗是要求供電3 V,正確的使用方法是先將所有旋鈕轉到最小,然後插上插頭,接著按下開關,電源指示燈亮
  了以後再將電壓及電流的旋鈕慢慢的調整直到顯示3 V為止。若要關閉電源,要先將所有旋鈕轉到最小,再切掉開關,最後才掉插頭。有
  某些精密儀器的電源需要限制電流,以免燒毀,此時限制電流的方法為先將電流電源供應器的輸出短路,再調整電流大小為所需的安培數
  ,然後將輸出接到所需要用的儀器上面,這樣實驗進行時,便不需再動到調整電流的旋鈕。
 2.雷射使用安全:
  雷射( LASER 全名為Light Amplification by Stimulated Emission of Radiation )是一種實驗室常用到的工具,雖然在課堂中使用的
  雷射功率並不會很高,但是因為所有能量都集中在一點,所以對於眼睛仍然會有強烈的傷害性,應該要小心使用,尤其禁止眼睛直視雷射
  ,並且嚴格禁止把實驗室雷射當成科幻片中雷射槍四處掃射,違者該學期成績以不及格處分。

(4)缺課注意事項:
 1.每位修課同學都必須親自動手完成安排的實驗。
 2.若有不得已因素不能來上某一次的實驗課而必須請假時,必須在上課前親自向助教口頭或者電話聯絡正式請假,並與助教約好時間安排補做
  實驗,請同學代為傳話請假者無效。
 3.凡缺作實驗或者是不補作實驗者,該次實驗報告成績以零分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