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客時間:
  (一)週一至週五:晚上五時至十時止。
  (二)週六及例假日:上午十時至晚上十時止。

二、非會客時間,嚴禁男女佇留寢室及留宿,違反規定者,初次實施愛校服
  務8小時,再犯加重處罰愛校服務16小時,情節重大者退宿處分,並通
  知家長。

三、公共區域洗衣間晚上十一點後關閉,請同學最晚在十點三十分前完成洗
  滌衣物,以維安寧。公共區域晚上十一點燈火管制。

四、宿舍走廊保持乾淨,不得擺放垃圾於鞋櫃上。個人鞋子需放置鞋櫃或置
  鞋櫃一格瓷磚內,以擺放整齊為主。
  門口只能放四雙鞋.登記滿八次者罰全寢愛校服務八小時。
  鞋櫃上只能放安全帽,拖把需放室內。

五、車輛請勿停放於宿舍四周,以維景觀與安全。

六、噪音防制方式:進出寢室,凡人為製造噪音均應禁止(例如:交談、開
  關門、聽音樂)採舉發制(人人有責)初以勸導,若屢勸不聽,請向宿
  舍管理員反映。

七、宿舍內不得飼養寵物,初犯者愛校服務8小時,累犯者退宿處分。

八、交誼廳內放置之公物不得破壞及攜回寢室內。

九、有線電視禁止外接至寢室。

十、交誼廳之使用請勿妨礙宿舍安寧。
  ※自習室椅子使用後不得任意放置中庭,違者登記

十一、宿舍內禁止使用高耗電產品。(例如:電磁爐、電火鍋、電湯匙、瓦
   斯爐、酒精燈…等危險物品),初犯者愛校服務8小時,累犯者退宿
   處分,造成災害者,應自行擔負相關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
 

十二、走廊及樓梯為公共空間,不得擺放私人物品。

十三、常存感恩惜福之念,請大家維護公共區域的乾淨與清潔,請隨手關
   燈,並愛惜公物。(例如:交誼廳、自習室、洗衣間、茶水間、大
   廳、走廊、樓梯間)

十四、學生宿舍依菸害防制法為全面禁菸之區域。

十五、宿舍區於晚上十點後請維持環境安寧,違者登記。

十六、盜取他人財物情節輕微者,依校規處理,情節重大者,移送警察機關
   依法辦理。

十七、生活輔導組視狀況得由教官、管理員,並會同宿舍委員實施安全檢
   查,凡經查違反前述規定或其它違規行為,均依校規處理。

十八、其他有關學生手冊宿舍管理規則規定之事項。

附記:門禁刷卡系統實施,卡片不得轉借他人。若學生忘記帶卡幫其開門視
   同借鑰匙3次並罰錢。

一、請所有住宿同學尊重宿舍管理員及宿舍自治幹部之指導,不服糾正者,
  依學生獎懲辦法依議處。

二、各寢室住宿編號一號者,為該寢室之寢室長,應負責執行宿舍相關事務
  及寢室管理工作。

三、每日晚間十時,由宿委依據排班表輪流巡查公共場所及寢室,請同學配
  合執行。

四、仰山莊管理員分機3190 夜間代理管理員電話分機:3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