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花蓮教育大學97學年度碩士班甄試招生簡章
招 生所 別 |
民間文學研究所 |
招生 名額 |
四 名 |
報 名 資 格 |
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校院取得學士學位(含96學年度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 |
初審應繳 交資料(報名時繳交) |
一、自傳(一千字以內)一式二份。 二、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證明正本及影本各乙份。 三、大學歷年成績單正本及影本各乙份(含系、班名次或百分比),如未含百分比者請另附在校學業成績證明。(附件3)。 四、以民間文學為主題之研究計畫一式二份。 五、學術論文代表作一篇(至少五千字)一式二份。 六、其他可供審查參考之資料:如文藝創作作品及獎狀、民間曲藝表演專長證明、各項表演錄影、讀書報告、參與各項研究計畫證明、擔任校內外社團負責人或幹部證明…等,每種資料各一式二份。 |
甄試項目 及 計分方式 |
一、 初審:就繳交之資料加以審查,滿分為100分,佔總成績60﹪。(研究計畫佔30%、其他參考資料佔30%)初審篩選倍率以招生名額之4倍為原則。 |
總成績 同分參 酌順序 |
一、 初審 二、 複審 |
聯絡電話 |
03—8227106分機1872 行政人員 |
備 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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