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公約區:
問題一:每日之會客時間為何?
回答:
會客開放時間為週一至週五17:00起至21:00止;週休二日及國定假日為13:00起至21:00止。
問題二:會客地點為何?
回答:
會客地點限於各莊交誼廳實施,非特殊理由並經管理員核准登記者,不得進入宿舍寢室內,違者在場住宿生「均」登記違規懲處,其當事人並嚴處愛校服務40小時。
問題三:能讓非住宿生留宿嗎?
回答:
每日21:00起實施門禁進出管制,非該莊住宿生不得逾時逗留。凡違規收容非住宿同學留宿者,經查獲登記送生輔組處理,情節重大者(如留宿異性)通知雙方家長並予以退宿處份。
問題四:抽中房位後,能將床位轉賣給別人嗎?
回答:
不得有擅自進住、遷出、轉讓床位等行為,有上述情形者,得立即強制搬離宿舍,以違規懲處。
問題五:能翻越一樓寢室陽台或圍牆進出宿舍嗎?
回答:
不論任何時段,嚴禁止翻越一樓寢室陽台或圍牆進出宿舍;為維宿舍四週環境整潔及秩序,宿舍週邊禁止洗車。
問題六:為維護住宿寧靜,公共區域(洗衣間、交誼廳、自習室)每日開放時間為?
回答:
為維護住宿安寧,公共區域(洗衣間、交誼廳、自習室)開放時間為每日8:00至23:00,每日23:00關閉實施燈火管制,若逾時將關閉電源禁止繼續使用(含洗、烘衣物)。
問題七:宿舍走廊是否可放置雜物,如個人鞋子或雨具等?
回答:
宿舍走廊保持淨空,不得置放垃圾或雜物,個人物品應放置鞋櫃或室內。
問題八:是否能在寢室或宿舍牆壁外貼文宣或是海報?
回答:
室內外牆壁及大門,不得任意釘掛或張貼物品(文宣)。若因而造成牆面損傷或痕跡無法恢復舊觀者,以破壞公物懲處。
問題九:宿舍前後門及周邊草皮、人行道可停放車輛(機、腳踏車)嗎?
回答:
宿舍前後門及週邊草地、人行道禁止停車,違者上鎖登記或拖離宿舍,以維護宿舍景觀與安全。個人交通工具(如自行車)不得騎放於宿舍寢室內。
問題十:宿舍內可飼養寵物嗎?
回答:
為維宿舍安寧及防止傳染疾病,宿舍內嚴禁飼養任何寵物﹝如貓、狗、鳥……等﹞。
問題十一:交誼廳裡的公物能帶走嗎?
回答:
交誼廳管理使用規定,書報雜誌及公物禁止攜出或不當使用者,以違規處理。
問題十二:何謂宿舍所嚴禁使用之高耗電電器?
回答:
宿舍內嚴禁使用高耗電且危險性器具(如電磁爐、電湯匙、瓦斯爐、酒精燈…等),違者得暫時沒收保管,俟學期末再行領還;若因而造成災害者,應自行擔負相關刑事責任與民事賠償。
問題十三:寢室內是否可以擺放冰箱?
回答:
開放裝設項目,除已裝設之冷氣機外,目前暫僅限於小型冰箱(大型冰箱、電視等暫不開放)。一般日常電器,如電腦、列表機、CD收錄音機、及低功率臺燈、電扇、刮鬍刀、吹風機等電器(不在本細則規定項目之高耗電電器品,如微波爐,不得使用);其他未列名但有必要者,需事先經核准後方可使用。
小型冰箱每學期需繳納400元整。
問題十四:宿舍公物應如何使用?
回答:
宿舍公物(依需要洽管理員簽領)應妥善保管及使用,遺失或人為不當使用損壞者按市價賠償。
問題十五:宿舍之空曠閒置區域是否可以吸菸?
回答:
依「煙害妨害防制法」規定,宿舍屬全面禁止吸煙場所,如違反規定者,經查將加重處罰。
問題十六:住宿生對於宿舍應有的態度?
回答:
宿舍區內外應保持安寧,嚴禁於宿舍內賭博、酗酒、打麻將、打球、追逐跳躍或大聲喧嘩、嘻鬧,晚間22:00後進出寢室、談話或使用音響設備,應放低音量,以不影響他人正常作息為原則,若經檢舉勸導不聽者,初犯登記以違規處理,若係屢犯且態度傲慢者取消住宿申請資格。
問題十七:有人打擾住宿生的安寧,如何求助?
回答:
學生宿舍內每層樓皆有兩名宿委,宿委房門前會貼著宿委房的標籤,或是求助於每莊管理員,可撥寢電或直接敲門,皆會有人出來協助住宿生。
問題十八:如何防範宵小及維護宿舍安全?
回答:
離開寢室或睡覺前,應檢視門窗及水電是否上鎖緊閉,以確保安全及節能。並請妥善保管個人貴重物品(如現金等)勿隨意放置。隨時注意環境四周安全,如發現可疑人、事、物應立即通報管理員或教官。發揮守望相助及敦親睦鄰精神、互助合作,以防宵小趁虛而入。
問題十九:向管理員借用備用鑰匙(或備卡)需注意的事項?
回答:
借用備用鑰匙(或備卡)應出示身份證明,除特殊情況外應於一小時內歸還,逾時以違規論處,學期內凡借用超過三次者(即第四次起),依宿舍違約金罰款標準,每次扣罰新台幣壹佰元整。
問題二十:開學後領到的公物確認單需要注意的事項?
回答:
住宿同學應於開學後一週內辦理住宿手續並繳回公物確認單,逾期未繳者視同未完成任宿手續,依違規論處。
問題二十一:若寢室內公物有損壞,該向何處協尋求助?
回答:
學校有提供線上報修系統http://134.208.20.131/pv/a13/index.html,或是直接至管理員室前索取報修單,學校會近期派人來了解修理。
問題二十二:宿舍內可舉辦烤肉或營火會的活動嗎?
回答:
宿舍內禁止舉辦烤肉或營火會等活動,凡嚴重影響宿舍整體安全者,以重大違規論處。
問題二十三:是否可於會客時間進行「寢室宣傳」(寢宣)活動?
回答:
會客地點限於各莊交誼廳實施,非特殊理由並經管理員核准登記者,不得進入宿舍寢室內,違者登記違規懲處,其當事人並嚴處愛校服務40小時。
問題二十四:申請使用交誼廳需注意的事項?
回答:
交誼廳申請開會或辦活動應事前向各莊宿委會提出申請並於核淮後知會管理員,當天不受理,並於使用後應恢復原狀,公物如有缺損由申請人負責。
問題二十五:公物之損壞需注意的事項?
回答:
公物損壞應即上網通報宿舍維修申請http://134.208.20.131/pv/a13/index.html,或是直接至管理員室前索取報修單,學校會近期派人來了解修理;公物缺損如經查係人為造成者,需負賠償之責。
問題二十六:有關於安全檢查?
回答:
活輔導組視狀況得由教官、管理員,會同宿委實施安全檢查,凡經查違反前述規定或其它違規行為,均依校規處理。
問題二十七:若破壞生活公約會受到的處罰?
回答:
凡違犯本莊宿舍生活公約者,初犯依情節處以4至8小時愛校服務,累犯及態度傲慢或提供不實個人資料意圖逃避處罰者得加重處份,以儆效尤。
問題二十八:宿委於巡察時間未經住宿生同意是否可進入寢室?
回答:
每晚22:00時開始由宿委輪流巡查公共場所,並於住宿同學在場時得進入寢室查察有無違規情事,「不得拒絕」。
問題二十九:宿舍週遭有學生吵鬧無法管制,危害住宿生權益與安寧,如何解決?
回答:
可打電話給駐衛警﹝駐衛警分機2119﹞,駐衛警有義務幫學生處裡學校內的問題。
問題三十:管理員室校內分機?
回答:
擷雲莊2460、仰山莊3190、涵星一莊3760、涵星二莊4270、向晴莊5370。
問題三十一:緊急事故聯絡校內分機?
回答:
教官室2995、駐衛警2119。
※
有關鍋爐之問題:
問題三十二:宿舍盥洗熱水供應時間?
回答:
宿舍盥洗熱水供應時間為(1)每日06:00至12:00;(2)每日17:00至隔日凌晨01:00。
問題三十三:住宿生繳納鍋爐使用費,然而,卻在宿舍盥洗熱水供應時間內時常洗不到熱水?
回答:
由於鍋爐的體積受宿舍建築空間影響,在一定時間內只能燒出一定的熱水,當遇上眾多住宿生同時洗澡的尖峰時刻,熱水就會明顯的比較不熱;或是管線的問題,管線末端的同學也會出現這種熱水提供不足的情形。
問題三十四:鍋爐費用為什麼要補繳?
回答:
油價為浮動油價,會受當時的油價有高有低,依照使用者付費的原理,當使用的鍋爐費已超出鍋爐保證金後,就需補錢;同樣的,依照多退少補的原理,若使用的費用低於鍋爐保證金,學校會退費給住宿生。
※
未來對宿舍的期許:
問題三十五:是否洗衣機之收費能減為10元?
回答:
宿委會向學校總務長報備住宿生的需要。
問題三十六:是否宿舍內的外包廠商﹝例如洗衣機、烘衣機、泡麵機、飲料販賣機……等﹞能提供回饋給住宿生?
回答:
宿委會向學校總務長報備住宿生的需要。
問題三十七:是否能將宿舍停水停電的時間排於非假日白天時段?
回答:
將由宿委向上報備。
問題三十八:能否於交誼廳內設置監視器?
回答:
將由宿委向上報備。
問題三十九:是否能於宿舍內增設公用冰箱?
回答:
將由宿委向上報備。
問題四十:是否能重視宿舍內的自習室,例如定期有人打掃、有人管理、增設座椅、加裝窗簾、隔音設備、考試週24小時開放……等?
回答:
將由宿委向上報備。
問題四十一:是否能請學校告知清潔工也將飲水機上的泡麵渣一同清理?
回答:
將由宿委向上報備。
問題四十二:為什麼向晴莊時常找不到管理員,管理員大部分時間都在涵二?
回答:
將由宿委向上報備。
※
宿舍床位問題:
問題四十三:何時要抽宿舍?
回答:
每個下學期約3月時,同學需注意有關抽床位的相關事項,於學校首頁http://www.ndhu.edu.tw/zh/main.php
→ 在校學生 → 學生宿舍申請
http://faculty.ndhu.edu.tw/~dorm/index-4.php。
問題四十四:學生宿舍申請住宿及退費辦法?學生宿舍住宿保證金實施細則?
回答:
詳情請見,學校首頁http://www.ndhu.edu.tw/zh/main.php
→在校學生 → 學生宿舍申請 → 住宿法規http://faculty.ndhu.edu.tw/~dorm/index-5.htm。
問題四十四:若不滿原先床位,宿舍內又有空的床位,如何換床位?
回答:
詳情請見,學校首頁http://www.ndhu.edu.tw/zh/main.php
→在校學生 → 學生宿舍申請 → 表單下載http://faculty.ndhu.edu.tw/~dorm/index-1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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