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faculty.ndhu.edu.tw/~cfshih/

東華大學 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施正鋒政治學博士網站政治觀察/其他文稿

 E-mail: cfshih@mail.ndhu.edu.tw

信箱:106台北市郵政26-447

 

 

中華民國政府如何對待台灣原住民族同化政策下的福利殖民主義*

 

施正鋒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代表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當前國民黨政府的原住民族政策,基本上是在同化的大目標下,以福利作為現代殖民主義的手段,想辦法要把原住民族變成「人」。

在充滿敵意的大漢沙文主義之下,台灣的原住民族必須時時面對偏見、以及歧視,特別是在就學、以及就業。

        儘管憲法增修條文揭多元文化主義,主流社會大體還是把原住民族的文化當作消費的對象,因此,對於原住民族的權利保障嗤之以鼻。

        儘管國會在2005年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然而,相關侵犯原住民族權利的法力並未依規定廢除、或是修訂,同樣地,應該配套的法案也是付諸闕如,譬如『原住民族自治法』。更糟糕的是,政府試圖以法條架空『原住民族基本法』。

        我們指控如下:

一、自決權:

(一)在草擬的『原住民族自治法』下,自治政府沒有土地、沒有實權;

(二)強迫八八水災的原住民族災民遷村;

(三)將五個原住民族鄉納入五都,剝奪參政權。

二、財產權:

(一)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被強行納入政府保留地;

(二)原住民族不能自由運用自己土地上的自然資源;

(三)未依法取得原住民族的同意,恣意開發、破壞環境。

三、文化權:

(一)原住民族語流失,政府未能盡力復育、或是發展,把責任推給父母;

(二)政府遲遲未能推動原住民族教育,相關部會相互推諉;

(三)未能積極強化原住民族的高等教育人才培育,措施淪於應付了事。

四、經濟權:

(一)原住民族部落凋零,年輕人被迫遷往都會區尋求就業;

(二)原住民族平均所得低於全國平均、失業率高於全國平均;

(三)原住民族的就業不易,法律的保障流於形式。

五、社會權:

(一)社會以東方主義看待原住民族,認為只適合唱歌跳舞、打球、或當兵;

(二)將國家的注與政治上的恩寵掛,原住民族被迫在選舉效忠。

六、認同權:

(一)刻意劃分山地、以及平地原住民族,以族群切割來達到分而治之;

(二)剝奪平埔各族群的原住民族身分,故意加深彼此的歷史齟齬。

 


*發言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報告、暨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報告共同審查會議」,台北,福華會館,2013/2/25

**前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院長、前台灣原住民族研究學會理事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