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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家安全保障的途徑* 施正鋒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發展研究所教授兼原住民學院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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戰後以來,由於中國一直不能忘情對台灣的領土野心,因此,台灣的國家利益大致是以國家安全來作定義。為了確保台灣的國家安全,除了加強整治軍備的共識外,在不同階段曾經有不同的策略被嘗試或建議過。這些看法大體可以從宏觀的現實主義(Realism)、或是理想主義(Idealism)來考察。 當然,也有主張台灣應積極採取「南向政策」,甚至加入東南亞國協(ASEAN)者。東協國家雖然在美國的支持下於1994年成立區域性論壇(ARF),企圖以多邊的方式來實踐「防衛性國防」(defensive defense)的哲學。然而,由於台灣一向對東協事務較少關注,除非我們能說服對方接受認同而成為會員,不可能免費搭便車,期待自顧不暇的東協國家飛象過河關心台海的糾葛。 在1990年代,聯合國前秘書長蓋里(Boutros-Ghali)積極推動「預防性外交」(preventive diplomacy),也就是在衝突發生前以軍事力量強力執行和平(peace-enforcement),比如聯軍在馬其頓獨立後進駐,成功防止鄰國可能採取的敵對行動。 東協區域論壇雖然對預防性外交保持相當興趣,但是仍然與歐洲安全合作組織(OSCE)的制度化有相當的距離,而且也看不出美國有透過此多邊組織來化解台、中之間緊張狀態的跡象,而東協本身的能力與意願亦令人懷疑。 「雙軌外交」(track two diplomacy)是指運用民間、學界或非政府組織(NGOs)等多重管道來促成敵對兩邊的對話,藉著非官方人士的私下交流,彼此嘗試著去瞭解對方的思維與立場,更可避免因為對外放話所造成的騎虎難下僵局。海基會與海協會雖各自定位為民間團體,實際上是政策執行的半官方機構;事務性談判難免牽涉基本政治立場,兩會動輒得咎,並不適合進行正式談判前雙方尋求共識的雙軌外交。 在民間方面,隨著1987年探親的開放,海峽兩岸的接觸日漸頻繁,除了台商外,學者或政治人物絡繹於對岸者以外省族群居多,而統派亦以民意代言人自居來誤導對岸對台灣民意的認知。相對之下,在野人士一向排斥中國事務,容或有少數關注者,不免為避免被政敵打為通敵而噤若寒蟬,唯有海外台籍學者尚能以學術會議,提供第三地供雙方進行稍微舒坦自在的對談。 上述各種保障國家安全的途徑,不管是從現實主義或是理想主義著手,無非以軍備的加強或限制來達到制止戰爭或衝突的發生,也就是「負面的和平」(negative peace)。短期之內,對於像台灣這樣小國來說,上述東望、北連、南向的途徑畢竟比以暴制暴(即發展核武)更為務實可行,而且也比較能取得國際輿論的同情。 也有人援引西歐的經驗,主張「大膽西進」,希望透過兩岸之間的經貿合作來降低潛在的政治衝突,這就是「功能主義」(functionalism)的思考。然而,由於兩岸的歧見並非一般單純的領土之爭,而是中國強硬否定台灣存在的正當性,再加上兩國先天存在的社經差異與懸殊的版圖,長此以往,兩岸的經貿關係將是台灣倚賴中國,而非相互倚賴(interdependence)。 基於經濟安全的考慮,「新孤立主義」(new isolationalism)式的選擇性「戒急用忍」經貿政策,是可以理解的。透過亞太經合會議(APEC)的多邊結構安排,亞太國家或許逐漸能接受共同安全(common security)的概念,也就是各國的安全是不可切割的,並且能進一步將彼此的安全關係制度化,使台海的緊張情勢不再被視為兩岸的家務事,可以因取得為集體的關注而舒緩,這才是功能主義的真正體現。 長期來說,中國的軍事現代化勢必威脅台灣,具有視野的領袖應該在政經的關注外,還要思考如何在兩岸之間營造「正面的和平」(positive peace),也就是要更積極地讓兩邊人民體會到和平共榮的道理,尤其是讓對岸瞭解,民族自決(national selef- determination)是至高無上的原則,是上天賦予的權利,不容他人剝奪。唯有透過和平運動與和平教育的持續不斷推動,和平與自決的價值觀才有可能在學習的過程中內化;在草根的壓力下,中國決策菁英沒有必要堅持民族大義而抵觸國際規範。 *《台灣的國家安全─和平研究的途徑》一書中的代序。2009/4/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