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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為東華大學民族學院做甚麼 * 施正鋒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發展研究所教授兼原住民學院院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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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記憶所及,從小學、中學、到大學,我雖然領過一些獎狀、或是書卷獎,就是沒有擔任過班長、或是班代表,或許是缺乏當領導者的魅力,也有幾分是對於要裝老成持重的樣子不以為然,當然,最重要的理由應該是覺得沒有必要,也就是忙著往前走,無暇顧及別人。 首度被迫要帶人,是在1980年代初期,在金門當了一年十個月的預官步兵少尉排長。除了下兩次基地(受訓、對抗),平日要管四門戰防砲,還要構工(瓊林水庫、反登陸壕溝),唯一的體驗,就是身先士卒、同甘共苦罷了。 自從1991年由美國取得學位返國,一直待在淡江大學,除了在公共行政學系擔任政治學等必修科目,也在核心課程開族群政治與政策;系上成立公共政策研究所以來,又開政治制度、以及台灣族群政治等課。偶而受邀到東吳大學開族群和平等課,目前則在彰化師大講授有關國家認同的課。 在1994-1995年間,曾經臨危受命,短暫擔任過系主任。學校有其特別的文化(同僚vs.官僚vs.派系),同事有不同的專業領域,因此,不能依據自己的理念來推動系務(譬如多元化),不過,雖然年輕氣盛,倒也學到不少教訓。 多年來,我自己的定位是擔任學術中介的角色,因此,除了傳統的授業、傳道、解惑,還包括將國際上的專業知識引入國內,將學術理論運用於政策實務(尤其是一般老百姓對政治的了解),以及進行跨越學科的串聯(政治學與其他學科的交集)。 從最早的台灣教授協會法政組召集人、台灣國際研究學會秘書長、到國家展望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我的做法就是透過學術研討會,針對特定主題,號召各路人馬共襄盛舉,一來可以讓年輕學者有一展身手的機會,二來有可以讓老中青學界人士有交流的論壇,三來是將論文編纂成書,讓更多的社會大眾(包括政治決策者)分享學術成果。值得一提的是「國展會叢書」,基本上是以原住民族議題為出版的重心。 我直接與原住民族研究的邂逅,是在1998年受邀寫了一篇〈國際潮流與原住民權利〉發表於台北市政府原住民事務委員會主辦「台灣原住民民族權及人權學術研討會」,從此,開始有機會進入原住民族權利保障的領域。近年來,我陸續寫了有關原住民族主權、自治權、土地權、資源權、文化權等論文,也出版過《台灣原住民族政治與政策》(2005);未來,會嘗試研究原住民族的司法權,並將在2008年出版一本有關原住民族權利的專書。 就政府政策的參與,我目前是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委員(兼原民會原基法推動會工作小組行政組召集人),也是原住民族委員會憲法原住民族政策制憲推動小組副召集人,先前也與原住民族地區鄉鎮長赴美國華盛頓州、亞利桑那州考察印地安保留區。另外,從行政院客家事務委員會籌備開始,變擔任諮詢委員一職。相關的任務是教育部國語推行委員會的委員、兼任顧問、以及閩南語組主任,主要是負責『語言平等法』的推動。另外,目前接受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委託,進行「原住民族自治區定位之研究」。 由於家母是玉里人,親戚遍及花東縱谷,而我小時後也在花蓮住過,因此,如果能來到東華大學,應該是回娘家的感覺。我原本的生涯規劃是多寫幾本書,不用再被學術研討會的邀稿羈絆;不過,如果大家認為有必要出來服務,我會從下面幾個方向著手。 對於學生來說,除了持續聘任學有專長的老師,我會一方面強化大學部畢業生參加國家考試,另一方面,我會鼓勵畢業生進入國內研究所、甚至於出國留學。對於後者,除了美澳紐加,我們可以思考中南美洲,除了說這些國家的原住民族權利保障有其特殊之處,也可配合我國邦交國的發展;當然,我們除了必須再爭取相關單位的留學名額,還要一分面強化學術交流(姊妹校),另一方面是訓練學生的語言能力,讓學生可以早日取得博士學位,回到東華任教。現在快進入2008年,如果順利的話,我們在2012年可以有自己的校友擔任民族學院的年輕教授。 對於同僚來說,我希望能做短中長期的規劃,協調院內同仁進行整合型的研究,以民族學院為中心,並邀請其他學術單位的同儕參與。我的想法是原住民族知識體系的建構,也就是說,要超越傳統將原住民族當作被觀察的客體的做法,以原住民族為主體,思考學術研究如何貢獻知識上的力量;因此,我們不只是要關心原住民族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上的權利保障,還要想辦法讓原住民族成為國家的主體。 我的具體做法是鼓勵年輕的同仁升等,因此,大家把這個計畫當作核心來進行研究;然後,以學術成果發表會的方式來進行學術交流,讓相關領域的前輩來認識我們的工作者;再來,經過適當的審查機制,我們可以發表在自己的一個《原住民族學報》;最後,我們會想辦法與學校協調,或是以東華大學出版社、或是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出版社的名義,全額、半額、或是定額補助同仁出版升等著作。 有關這份《原住民族學報》,我希望是國際、國內的論文各半,除了希望中就能成為國內原住民族的火車頭,也能打入國際原住民族學術圈子。我們初期以半年刊為目標,行有餘力,再擴編為季刊;基本上,每期有固定的主題,卻同時也接受一般性研究論文、研究紀要、新書評論、以及政策論壇。有關經費,應該可以要求原民會專款補助。 有關於與社會的接軌,我們應該有國家智庫的自我定位,也就是說,我們的系所要與原民會的相關單位密切聯繫,確實掌握政策走向的研議需求;我們甚至於要主導整個國家原住民族政策走向,在同仁的研究卓越之下,影響輿論對於原住民族的建構,讓政策制定者必須向民族學院請益。當然,為了從事研究領域的分工,我們有必要成立原住民族研究的協調(consortium),把相關系、所、或是中心結合起來。 我想,身為院長,無可旁貸的責任是擔任院方與校長、以及一級會議的橋樑,包括人事名額、經費分配、以及法規制定。我會向校方證明,民族學院將是東華大學的一塊璞玉,經過學校、老師、以及學生的共同努力,會讓大家覺得驕傲。 謝謝。 *《原住民族人權》一書自序。20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