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化過程中的政治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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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鋒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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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中南美洲、以及東歐國家的民主化比較起來,前者的困境主要是經濟發展、以及財富分配的問題,後者則有如何建立後共產制度的難題,而台灣民主政治所面對的挑戰更為複雜,具體而言,包括國家肇建(主權獨立)、民族塑造(國家認同)、以及國家打造(制度建構)等三項任務。 決定民主鞏固的因素,包含制度性、以及非制度性的因素(圖1)。一般而言,制度性因素包括憲政體制、選舉制度(包含初選制度)、以及政黨體系,特別是前二者,比較有人為擘畫的空間;非制度性因素包含政治文化、以及社會經濟結構,在短期內比較難以改變。我們將以憲政體制、憲政體制、選舉制度、以及初選制度的順序來討論。 壹、憲政體制 除了國號、領土、以及人權以外,憲法的核心在於憲政體制的規範,尤其是行政權與立法權之間的關係,也就是一般所謂的中央政府體制。大體而言,憲政體制可以約略分為總統制、內閣制、以及雙首長制(或稱半總統制、混合制)(圖2)。總統制的最大特色是行政權(總統)與立法權(國會)相互牽制;內閣制強調行政權與立法權合為一體,也就是執政黨(或是執政黨聯盟)必須掌握國會的過半席次,才能推派總理、掌管行政權;雙首長制在形式上比較像是總統制,有一個民選的總統,不過,總統任命的總理必須獲得國會的同意。 在民主化的過程中,我們透過增修條款的方式,已經進行過七次修憲工作,漸次恢復人民參與政治的權利,特別是在前總統李登輝主政時期的六次憲改,國會全面改選、北高市長直選;另外,透過凍省、以及國民大會虛級化,來間接進行「中華民國的台灣化」。在憲政體制方面,透過取消閣揆對於總統人事令的副署(1994)、以及立法院對於總統提名閣揆的同意權(1997),我們當前的憲政體制,大體已經遠離內閣制的框架。 不過,由於當年的修憲工作未竟全功,以致於在朝野對抗的情況下,對於中央政府的權責仍有相當大的爭議。具體而言,經過幾次修憲,行政院長直接由總統任命,已經不必經過國會同意,當然就不用再對國會負責,然而,增修條文仍然規定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造成閣揆有權無責、總統有責無權的窘態。另外,如果行政部門認為國會通過的法案窒礙難行而提出覆議,必須有過半的立法委員支持,內閣制的遺跡尾大不掉,不像採取總統制的美國,總統只要在國會有三分之一席次即可;因此,在朝小野大的情況下,贏得總統大選的人無法實現對選民的承諾,反而必須執行反對黨通過的法案,如此違反民主課責的情況,可以說是制度殺人,並非民主政治的常態。 如果未來台灣的憲法真的能算是屬於台灣兩千參百萬人所有,必須至少符合兩個條件,也就是必須由我們自己來制定、以及為了我們所制定;前者有對外宣示的象徵意義,後者則是針對內部的政治整合而努力,分別代表台灣制憲的正當性、以及必要性。從「人民自決/民族自決」的原則來看,所有的人都有權利決定自己在政治、經濟、社會、以及文化上的安排,那麼,目前的國家體制畢竟是國民黨政權於戰後所硬加移植,並沒有獲得台灣人的同意。儘管民進黨政府嘗試著將中華民國體制加以馴化,畢竟還是借殼上市罷了,因此,不管中華民國憲法的實質內涵是否合宜,制定新憲就是台灣人要向世人展現想要有自己國家的決心,並且要以國家的重新定義來確定台灣的主權歸屬。 貳、政黨體系 就政黨體系而言,自從國民黨裂解以來,我國的政黨板塊還在進行盤整;然而,自從民進黨執政以來,似乎兩大黨有進行聯合壟斷的默契,也就是分別要鞏固自己的地盤,再透過總統大選來進行決戰,而單一選區、以及國會減半是最明顯的陽謀。誠然,由於仍有政黨比例席次,小黨尚可苟延殘喘;不過,當兩大黨醞釀提高分配席次的門檻之際,儼然就是要進一步以制度壓縮小黨生存的空間。 大體而言,政黨體系反映的是社會的基本結構,也就是讓選民在現有的政黨光譜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代言人;相對之下,政黨應該提供負責的政黨認同,以尋求穩固的社會支持基礎,如此一來,才有可能將政黨體系加以制度化,為合理的政黨競爭建立穩定的機會結構。然而,當兩大黨試圖凍結政黨體系之際,其實就是強迫選民在認同的單一軸線作黑白分明的選擇,不容選民所關心的其他議題有進入議程的機會。 台灣團結聯盟(台聯黨)原本可以在民進黨的左右翼遊刃有餘(圖3),不過,在民進黨的排擠之下,為了在接下來的立委選舉殺出一條血路,只好在目前的政黨支配主軸另闢蹊徑。由於民進黨在經濟上採取放手的政策,使得財團有上下其手的機會,整個社會的財富分配漸有雙峰的趨勢,讓前總統李登輝覺得有突圍的空間,也就是讓台聯做「社會民主」的轉型。 其實,李登輝的樂觀並非沒有根據,也就是說,目睹馬英九無力整合內部的窘境,即使親民黨面臨泡沫化的危機,他判斷國民黨仍有裂解的可能;再加上民進黨諸派系如果因為總統、以及立委初選失利,屆時,很可能有人會憤而出走,這時候,左右逢源,還是有壯大的契機。如果政黨板塊又重回三分天下的局面,即使是兩大一小,嘗試跳脫二元對立的李登輝,不管總統大選的選舉聯盟、還是國會的立法聯盟,蛻變的台聯黨仍有左右政局的良機。 不過,除了立委選舉的戰術精算以外,李登輝應該是有更深一層的考量。就國家定位而言,他認為台灣已經獨立,剩下來的就是正名、以及制憲的工作,也就是所謂的「國家正常化」,因此,他會直言「從未主張台獨」、或是「台灣不必追求獨立」,對於「台獨教父」的稱呼也敬謝不敏。如果我們細緻考察李登輝自來的言論,一向強調「台灣優先」、以及「台灣主體」,近年來則力主「台灣的正常化」,特別是如何強化台灣人的國家認同,未必是昨非今是。
近日台灣政壇最大的震撼,是李登輝接受媒體所說的「我不是台獨,也從來沒有主張台獨」。其實,我們比較李登輝與民進黨的國家定位論述,最大的差別在前者自豪將外來政權本土化,也就是「中華民國的台灣化」、或是「台灣中華民國」;相對地,後者認為我們已經由「中華民國在台灣」提升為「中華民國是台灣」。如果國民黨真的作「去統納台」的調整,也就是提出「台灣是中華民國」,那麼,相較泛綠陣營的「土著化」、以及泛藍陣營的「內地化」,政黨之間在認同的軸線上日漸趨同。既然如此,政黨勢必尋求新的發展空間;在重圍中,台聯黨的政黨圖像應該可以做更清晰的呈現。 參、選舉制度 就國會議員選舉制度的結構面來看,我們可以解析為投票結構(包含投票對象、投票過程)、選區結構(包含選區範圍、選區大小)、以及換算公式(包含相對多數、絕對多數、比例代表制、半比例代表制)三個層面;如果我們根據換算公式來看,大致可以歸納為相對多數/絕對多數、比例地表制、半比例代表制、以及混合制(圖4)。自從1992年國會全面改選以來,台灣的立委選制採取單一不讓渡(區域選舉)、以及政黨名單(比例代表)的混合制,未來則採單一選區相對多數、以及政黨名單的混合制。 第七次修憲(2005)將國會席次由225減為113席,同時,未來的中選區制度調整為單一選區兩票制,具體而言,扣除原住民族6席、以及政黨比例代表34席,73席區域立委改為由單一選區產生。由於政黨比例代表(包括全國不分區、以及僑選代表)由選民直接投給心儀的政黨,不像過去採取小雞帶母雞的方式,也就是看區域立委當選人的黨籍來計算政黨的得票,因此,可以說是稍有進步。 不過,由於國會席次大縮減一半,每個立委的實質權力增加一倍,是否能達到督促立委行使職權,令人懷疑。此外,原本委員會因為立委出席意願不高的運作困難,未來,很可能更會淪為少數人操控的情況;有人建議開放立委參加委員會的數目,不再限定單一委員會,不過,在現況之下,立委都覺得分身乏術,即使立委有足夠的心力,很難想像委員會的安排如何避免時間衝突的難題。 根據政治學者的經驗法則,合理的國會席次數目是該國人口總數的三次方根。如果以台灣的人口為2300萬來估算,國會席次大致是285。盱衡世界上主要民主國家每個國會席次所代表的人口數來看(見表1),大致可以歸納成三類:第一類是平均每個國會議員的人口比為5萬之下,譬如紐西蘭3.1萬;第二類是在10萬上下,譬如加拿大10.0萬,台灣的10.2萬屬於此範疇;第三類是人口總數上億的國家,譬如印度高達184.3萬、美國62.7萬、日本25.2萬。台灣把國會席次減半到113席,人口席次比提高到20萬多(南韓為17.2萬,已屬偏高),整體而言,令人懷疑國會要如何有效監督行政部門。 其實,要評估國會的表現,除了立法的效率外,還有聯繫選民的功能,也就是代表性。一般而言,在總人口數不變的情況下,每個國會議員所代表的選民數目越少,不管是從服務、還是反映民意的觀來看,彼此溝通的機會、或管道就越大,其極大值就是採取直接民主、廢除代議政治。 另外,單一選區的設計,原本的思考是想要降低社會的兩極化。然而,在以相對多數直選總統之下,整個社會逐漸變成M型的分配,如此一來,如果單一選區相對多數的區域選舉,碰上勢不兩立的選區,既然是零和的遊戲規則,只會強化原本的社會分歧,屆時,屬於相對弱勢的一方,恐怕只有進行遷徙,才有可能獲得代表。 表1:主要民主國家國會議員選舉制度
來源:施正鋒(2004:226)。 *:包含平地原住民族、以及山地原住民族各三名,不過,並未說明是單一選區、還是維持複數選區。 肆、初選制度 候選人的產生是政治人才甄補的重要一環,基本上,這是正式選舉之前所進行的準備工作,主要的作用是如何將有資格、或是有意願的人選,成功地由登記者轉換為代表政黨出征的候選人。做一個負責任的守門員,當供過於求的時候,政黨必須事先替選民做有效的提名篩選,否則,如果任令有意參選者放牛吃草、甚至於兄弟鬩牆,不僅無法履行起碼的政治整合功能,也會斲喪政黨團結一致的形象;相對地,如果是在乏人問津的情況下,基於開疆闢土的考量,政黨勢必採取徵召。 一般而言,政黨的提名制度有三個面向:首先,是黨中央掌控提名、或是允許地方黨部分權的程度;再來,是政黨菁英允許一般黨員參與提名的程度,也就是所謂的黨內民主、或是民主化的考慮;最後,是政黨提名機制對外開放的程度,也就是由黨員擴及支持者,譬如美國式的直接初選,甚或於擴及一般的選民,譬如民進黨與國民黨此回所採取的民調方式。其實,這三個面向是高度相關的,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根據提名選擇者,適度的合併而作光譜式的呈現(圖5)。 在目前提名制度下,民進黨區域立委的提名是否成功,大體決定於基層經營(包括選民服務、或是豢養人頭)、以及知名度,尤以前者為重,特別是在重視人情、以及人脈的傳統選區。由於區域立委還要進行第二階段的民意調查部分,此種方式當然會強化現任公職的優勢,不利新人出線;此外,個人化的選舉方式將削弱傳統政黨的動員功能,淡化政黨擔任選民與國家連繫的角色;特別是電子媒體與媒體公關對於選戰的影響日益重要,除了說媚俗化以外,不可避免的是資本主義的色彩日重。 由於相互學習,民進黨、以及國民黨的候選人產生方式是結合黨員票、以及民意調查兩大部分。在黨員人數有限的情況下。在黨員票部分,除了有人頭黨員、以及口袋黨員的陋習,人頭大戶甚至於可以同時豢養兩大黨的黨員,人頭的投資報酬率與派系的配票與換票仍有相當可觀的影響,尤其是傳統選區的扭曲現象較為嚴重,扭曲黨員的意見。至於以民調方式決定初選,為民主國家所未見,候選人為了出線,除了要搶媒體曝光,還要以教戰所則來引導支持者作善意的回答,甚至於有大量申請臨時電話以誤導民調的抽樣。原本,民調是一種權宜之計,在未能採行美式初選的情況下,試圖使用一般選民的意向來了解支持者的偏好,同時也希望能藉此稀釋人頭黨員的扭曲,不過,在沒有公辦初選的情況下,民調所呈現的效度、以及可信度令人高度懷疑。 提名制度的好壞不只在於過程是否民主,還端賴是否對於所有有意參選者公平、過程是否有效率、以及是否能推出選民滿意的人選,更重要的是能不能藉此過程整合內部,同仇敵慨以羸得選戰。到目前為止,民進黨的提名制度比較傲人的部分是在形式民主;然而,在政治人物競相拉攏人頭黨員的情況下,只是假民主的外形來遂行派系的壟斷之實,使創黨黨員的影響力逐漸降低,兔死狗亨,也連帶地使他們對黨的向心力也日益下降。國民黨東施效顰,組織方式也會漸次受到影響。為今之計,只有公辦初選,以公權力量介入,才能遏制政黨內部的惡鬥。 * 引言於群策會主辦「國家正常化論壇──從台灣民主化到國家正常化」,台北,公務人力發展中心,2007/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