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化與政治制度改革*

 

施正鋒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

  

與中南美洲、以及東歐國家的民主化比較起來,前者的困境主要是經濟發展、以及財富分配的問題,後者則有如何建立後共產制度的難題,而台灣民主政治所面對的挑戰更為複雜,具體而言,包括國家肇建、民族塑造、以及國家打造等三項任務。

就國家打造(state-building)的任務而言,就是想辦法要讓大家相信,國家制度是為了所有人的安居樂業而設計的,並非為了獨厚某個族群,也不是要剝奪某個族群的財富、重新分配給其他族群。起碼的政治制度爭議,其實是有利民主文化的培養,而表面的政治依順,反而是威權政權的溫床。

一般而言,政治制度大致包括憲政體制、選舉制度、以及政黨體系,特別是前二者,相對上比較有人為擘畫的空間。除了國號、領土、以及人權以外,憲法的核心在於憲政體制的規範,尤其是行政權與立法權之間的關係。我們當前所依據的九七憲政體制,大體已經遠離內閣制的框架,不過,由於當年的修憲工作未竟全功,以致於在朝野對抗的情況下,對於中央政府的權責仍有相當大的爭議。

具體而言,經過幾次修憲,行政院長直接由總統任命,已經不必經過國會同意,當然就不用再對國會負責,然而,增修條文仍然規定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造成閣揆有權無責、總統有責無權的窘態。另外,如果行政部門認為國會通過的法案窒礙難行而提出覆議,必須有過半的立法委員支持,內閣制的遺跡尾大不掉,不像採取總統制的美國,總統只要在國會有三分之一席次即可;因此,在朝小野大的情況下,贏得總統大選的人無法實現對選民的承諾,反而必須執行反對黨通過的法案,如此違反民主課責accountability)的情況,可以說是制度殺人,並非民主政治的常態。

就選舉制度而言,第七次修憲(2005)將國會席次由225減為113席,同時,將於來的中選區制度調整為單一選區兩票制,具體而言,扣除原住民族7席、以及政黨比例代表34席,73席區域立委改為由單一選區產生。由於政黨比例代表(包括全國部分區、以及僑選代表)由選民直接投給心儀的政黨,不像過去採取小雞帶母雞的方式,也就是看區域立委當選人的黨籍來計算政黨的得票,因此,可以說是稍有進步。

不過,由於國會席次大縮減一半,每立委的實質權力增加一倍,是否能達到督促立委行使職權,令人懷疑。此外,原本委員會因為立委出席意願不高的運作困難,未來,很可能更會淪為少數人操控的情況;有人建議開放立委參加委員會的數目,不再限定單一委員會,不過,在現況之下,立委都覺得分身乏術,即使立委有足夠的心力,很難想像委員會的安排如何避免時間衝突的難題。

另外,單一選區的設計,原本的思考是想要降低社會的兩極化。然而,在以相對多數直選總統之下,整個社會逐漸變成M型的分配,如此一來,如果單一選區相對多數的區域選舉,碰上勢不兩立的選區,既然是零和的遊戲規則,只會強化原本的社會分歧,屆時,屬於相對弱勢的一方,恐怕只有進行遷徙,才有可能獲得代表。

就政黨體系而言,自從國民黨裂解以來,我國的政黨板塊還在進行盤整,然而,自從民進黨執政以來,似乎兩大黨有進行聯合壟斷的默契,也就是分別要鞏固自己的地盤,再透過總統大選來進行決戰,單一選區、以及國會減半是最明顯的陽謀。不過,由於仍有政黨比例席次,只要分配席次的門檻不要過高,小黨尚可苟延殘喘。

最令人詬病的是兩大政黨的提名制度。目前,由於相互學習,民進黨、以及國民黨的候選人產生方式是結合黨員票、以及民意調查兩大部分。在黨員票部分,除了有人頭黨員、以及口袋黨員的陋習,人頭大戶甚至於可以同時豢養兩大黨的黨員,嚴重扭曲黨員的意見。至於以民調方式決定初選,為民主國家所未見,候選人為了出線,除了要搶媒體曝光,還要以教戰所則來引導支持者作善意的回答,甚於有大量申請臨時電話以誤導民調抽樣。為今之計,只有公辦初選,以司法的公權力量介入,才能遏制政黨內部的惡鬥。

 


* 引言於群策會、台灣中社主辦「台灣民主深化:檢討與展望」論壇,台中,台中市議會,20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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