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主政治的挑戰*

 

施正鋒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

 

 

        與中南美洲、以及東歐國家的民主化比較起來,前者的困境主要是經濟發展、以及財富分配的問題,後者則有如何建立後共產制度的難題,而台灣民主政治所面對的挑戰更為複雜,具體而言,包括國家肇建、民族塑造、以及國家打造等三項任務。

        就國家的肇建(state-making)的任務而言,也就是如何確保我們的國家主權獨立,因為作為一個民主體制,如果連起碼的對外獨立都沒有,勢必讓外力有介入內部政治競逐的機會。儘管我們不論就人民、土地、還是政府的有效統治而言,台灣大致上是一個實質的獨立國家,不過,就法理而言,由於中國在國際社會的蠻橫打壓,讓大多數的國家不敢承認我們的存在,而聯合國也因屈服於中國的淫威,一再排拒我們的參與。

        不過,我們也必須承認,由於國人對於國家的定位沒有共識,而最立即的指標就是國號,因此,我們歷年的參與聯合國努力,往往因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魚目混珠,挑戰到中國代表中國的正當性,當然也就不斷遭到鎩羽而歸的慘痛經驗。痛定思痛,國家前途的定位決定於大家的國家認同有所分歧,勢必要想辦法抽絲剝繭來加以清。

        就民族塑造(nation-building)的任務而言,即使除了原住民族在血緣文化屬於南島民族,絕大多數國人都多少有漢人血緣、或是華人文化,不過,由於大家的歷史記憶、以及集體經驗不同,彼此的國家認同未必完全相同,特別是在所謂的本省人、以及外省人的差異,往往有族群認同、政黨認同、以及國家認同相互強化的情況,不必說政治立場南轅北轍,連政治行為也相互對立,更不用說國家的定位了。

其實,所謂的國家認同,並非原生的血緣關係,而是一群人是否覺得福禍與共、希望共同生活在一個國度之下,因此,即使大家來自不同地方,只要國家制度讓所有兩千三百萬人覺得不偏不倚,相信這是大家的國家,那麼,就是有共同的國家認同。問題是,一方面,太多的制度是戒嚴時代留下來的,讓人覺得黨國體制所掩飾的單一族群所支配的結構性優勢仍然徘徊不去,另一方面,任何制度的變動又往往會被解釋為對於外省族群的打擊,在雙方都有高度相對剝奪趕的情況下,制度改革動輒得咎、窒礙難行。

我們必須指出,外省族群對於中國有所難以割捨的羈絆,乃是人之常情,畢竟,對於一塊土地的感情上眷戀,至少必須經過三代以上,才可能產生土斷。試想,我們的祖先當年渡海來台,還不是經過一番掙扎,才終於決定安身立命於此。同樣地,我們再看旅居世界各地的第一代台灣同鄉,還不是關心台灣的政情發展勝於僑居地,又何忍心苛責當年因為國共內戰而被迫離鄉背井的外省族群?

就國家打造(state-building)的任務而言,就是想辦法要讓大家相信,國家制度是為了所有人的安居樂業而設計的,並非為了獨厚某個族群,也不是要剝奪某個族群的財富、重新分配給其他族群。我們相信,只要社會上最弱勢的族群都認為這是一個公平的社會了,那就是公義真正到來的一天。

如果要用一句話來說明台灣近年來的民主發展,「政治運作憲政化、憲政運作政治化」應該是相當貼切的描述,也就是說,一方面,習於傾軋的朝野政黨老是要逼大法官會議表態,另一方面,政治人物則毫不靦腆地一再把憲政改造當作政治鬥爭的另一個場域,甚至於是你死我活、不戰而勝的會前賽。

其實,起碼的憲政爭議是有利民主文化的培養,而浮面的政治依順反而是威權政權的溫床。一般而言,憲改的實質內容不外乎國號/領土、人權保障、以及憲政體制。除了說人權保障比較沒有爭議,前者涉及國家統獨定位,也涉及與政治中國的互動,內部仍有相當的爭議;而後者則關政府部門之間權力關係的清,卻為歷次增修條文所忽略,從國會的人事同意權到國務機要費,牽涉的就是政府行政、立法、以及司法三個部門的權責劃分,對了民主政治的通暢運作、以及子孫之福,我們應該多用點心思在制度的擘畫。

 


* 引言於台灣民主基金會主辦「全球新興民主國家的轉型挑戰」,台北,200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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