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文化主義之下的民族認同與國家認同* 施正鋒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暨公共政策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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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般人的了解,「國家認同」是一個人的特質,譬如說「這個人缺乏國家認同」、或是「這個人的國家認同有問題」;那麼,究竟個人的國家認同是如何養成的?甚麼是恰當的國家認同?如果說國家認同是一種自我認同(self-identity)的話,這不只是個人的認同而已,更是一種集體認同(collective identity);更基本的問題是,究竟國家認同為何物? 就政治學、或是社會科學來說,national identity大概是相近的概念,意思是nation’s identity、或是the identity of nation,是指一個nation的特質。那麼,甚麼是nation?簡而言之,這是指一群認為福禍與共、想要生活在同一個國家的人。一般將之翻譯為「民族」,不過,有些人為了要表達隱含的國家關聯(denotation)、而且要避免原生的血緣絃外之音(connotation),主張改稱為「國族」。 不過,由nation所建立的國家稱為nation-state、national state、或是nation’s state,翻譯上就會衍生聱牙的「國族(的)國家」;同樣地,national identity必須譯為「國族認同」。我們以為,國族這個概念不免有「由國家而來的族」,也就是由state到nation,用來和家族、族群、以及民族(漢民族)區隔;然而,就nationalism(民族主義、或是國族主義?)的精神來看,是指這群想要生活在一起的人,有權利擁有共同的一個國家,也就是由nation到state。也因此,有人逕自將national identity譯為「國家認同」。 其實,在政治學上又有state identity、state’s identity或是identity of the state的用法,顧名思義,是指「國家的認同」,也就是一個國家的自我定位、以及他人對於這個國家的看法。我們可以看到,這是指一個國家的特質,與先前所提的nation的特質卻是迥然不同。複雜的是,國家認同又往往被解釋為「對於國家的認同」(identify with the state),儼然國家才是主體、而個人只是隸屬於國家的個體,違反國家是因為人而結合的真諦,也不符「自我」認同所強調的自我意識(self consciousness)。 我們會發現,目前台灣所面對的國家定位、以及族群分歧等盤根錯節的議題,或許有幾分悠關state identity,不過,更基本的應該是national identity,也就是台灣的住民是否有意願生活在一起、共同組成一個現代國家。我們以為,在社會上對於漢字翻譯尚未達成約定俗成之前,沒有必要為了要規避一般人尚未熟悉的nation概念,自我陷入文字障,硬生生將兩個不同的概念作相同的翻譯。換句話說,何不大膽使用「民族」、「民族主義」、以及「民族認同」等用詞? 進一步來看,究竟「民族認同/國家認同」是如何產生的?就理論上來看,有原生論、結構論、以及建構論三種解釋。原生論(primordialism)是指認同來自於共同的血緣、語言、宗教、或是文化等本質(essence),因而是生下來就決定的,並不容許個人有自我選擇的空間;而結構論(structuralism)強調的是認同如何在不平等的結構下凝聚而成,因此,被動、外塑的成分多於自我反思;相對地,建構論(contructuralism)則主張認同是經過自我選擇而建構的、甚至於是一種集體的想像。 由於台灣是一個墾殖社會(setter society),也就是除了原住民以外,還有不請自來的墾殖者、以及不同梯次的移民者,自然會有多元的民族認同/國家認同;即便是大家願意生活在一起,各族群對於這個國家不一定會有全然相同的想像。 如果我們想要建構一個多元族群的民族國家,在多元文化主義(multiculturalism)的理想之下,儘管大家有不同的民族認同/國家認同(不管內容為何),起碼的尊重是必要的起步;如果我們能嘗試著去了解對方,將心比心,或許彼此在未來仍有接受對方的可能。
*《台灣國家認同》一書自序。2005/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