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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 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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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評白話字與台灣民族運動*

楊允言、張學謙(編)。2003。《台灣民族普羅大眾ê語文──白話字》

 

施正鋒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

        這本論文集可以分為三大部分:白話字(Peh-oe-jiPOJ)的發展(Klöter、張學謙)、特色(鄭良偉、張學謙、蔣為文)、以及其運用。當然,就知識論 (epistemology) 而言,舉辦學術研討會、以及出版這本書的動作,不僅是在作描述、以及解釋,更是在進行自我肯定的努力(楊允言,頁4),也就是說,鶴佬 (Holo台灣話/台語可以作為科學對話的語言,此外,自成一套的白話字可以十足當作表記台語的文字系統,甚至於,這是「脫漢出華」的第一步(蔣為文)。

        就政治學而言,陳德樺的〈台語文運動Ê社會意義〉,從台灣民族主義的角度來看,提供了當前白話字運動的宏觀性脈絡,也就是在一個後殖民的社會裡頭,如何說服那些已經習於被「白化」的知識份子(包括筆者),如何勇敢地拋棄既得利益,擺脫「華語漢字」的束縛,與普羅大眾共同來建構自己的民族認同,也就是使用忠實記載台灣人生活經驗的白話字(294頁)。他很清楚地點出來,文字是要服務語言,而語言是要服務人的思想、及其存在(293頁),打破不少採取本質主義 (essentialism) 者的認知,錯將語言置於無限上綱,因而反將使用語言的人矮化為文字的奴隸。

        根據Henning Klöter,白話字原本是用來幫助了解漢字的輔助性注音系統,然而,隨著廈門話由方言的地位被釋放出來,為了要忠於語言本身,漢字的侷限性立即出現,譬如說無字、無模(頁39),就有必要另外發展出一套文字,因而促成白話字由音標提升為文字。Sakai Toru(酒井亨)提出鶴話以羅馬字書寫的正當性,也就是說,語言與方言的差別,主要在於是否使用者具有主體性(頁51);陳德樺也有類似的看法,也就是語言權/文字權是知識權、思想權、以及發言權的基礎(頁296)。

        白話字(羅馬字)與漢字之間,究竟是互補、還是互斥呢?張學謙首先指出,認為「漢字才是文字」是一種具有「漢字中心主義」的偏見,而這種偏見又自來被學校教育、以及媒體所造成雙言的現象 (diglossia所強化,也就是說,作為下位階的鶴佬話,無法、而且沒有必要加以文字表記(頁67-70)。問題是,鶴話除了有一般人想像的「上古漢語詞語」,還有獨自發展、或是借用的語詞,因此,漢字的鶴話表記功能並不完全,大概還有5%必須轉注(擬聲/擬態)、借音、或是借意(訓字),造成文白異讀、或是一字多音的困擾(頁71)。相較於全盤復古的做法,也就是由古籍裡頭去找所謂的「正字」,他建議採取折衷的方式,也就是以漢字為主、羅馬字為輔(頁85)的一種hybridity

        相較於楊允言對於台灣語文學會的TLPA(台語音標方案,Taiwan Language Phonetic Alphabetic)的保留態度(頁4),特別是政治面的操作(頁317),許長模則苦口婆言,希望白話字推動者能與之交流、整合(頁247),也就是跳脫你死我活的零和競賽思維。我們必須進一步問?甚麼是整合(目標)?為何要整合(可欲性)?以及如何整合(可行性)?我們必須先針對這些程序上的架構性(framework) 議題取得起碼的共識,才有可能進行實質的整合工作,此時,必須有於語言學界以外的力量來促成,同時也可以取得面對老百姓的正當性。

        最後,我們期待,作者能同意將本書翻譯為華語,特別是在這個過渡時期,以便讓更多不懂白話字的人們能了解白話字運動的意義,甚至於加入對話,讓民族運動能與討論式的民主 (deliberate democracy) 齊頭並進。

 


* 宣讀於台灣羅馬字協會主辦「白話字論文集新冊發表會」,台北,台文報雜誌社,200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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