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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 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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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主義的善與惡*

 

施正鋒

淡江大學公共行政學系副教授

        在冷戰結束以來,雖然美、蘇之間意識型態之爭終告結束,地區性的衝突卻未因此停止,特別是與族群 (ethnicity) 或民族 (nation) 相關的衝突往往演變為兵戎相見。也因為如此,不少人視民族主義 (nationalism) 為邪惡之物。其實,民族主義的起源是正面的思考,推動者相信這是人類走向和平的途徑,問題出在實踐者的手段為何。

        一般而言,研究民族主義的學者同意,這種理念的出現是在十八世紀下半葉。它的基本精神是建立在民族自決權上,相信在主觀上自認為是屬於同一民族的一群人,他們有權利決定自己的前途,同時,這個共同體的集體福祉必須透過國家的享有來保障。

        這種思想的出現是在挑戰中世紀以來的君主絕對王朝,將國家的主權所有交給(歸還)人民。問題是,為何要帶入民族這個概念?最主要的原因在既有的國家疆域往往是經過戰爭、併吞、割讓、或王族繼承而來,對百姓並無一定的意義,是至於可能割裂想要在同一國度的人,也可能將恣意將不想當作同胞的人送作堆。所以,這種理想的國家是由同一民族組成,稱為「民族國家」(nation-state)

        由過去兩百多年的歷史來看,民族自決權雖然被視為普的原則,然而,它的實踐往往是高度選擇性的,甚至於是強權用來瓦解對手的工具,譬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戰中戰敗的奧匈帝國、以及奧圖土耳其。相對地,具有侵略性的國家也會利用解放居住在他國的同胞為由,搶行入侵鄰國的領土,譬如希特勒佔領捷克的蘇得台地、以及塞爾維亞人的八爪魚般擴張。

        我們可以發現,上述擴張性民族主義的發展,主要是採取絕對的文化性民族定義,相信民族是建立在可以觀察到的特色,譬如血緣、種族、語言、或是宗教基礎,因此,民族的認同(身分)是生下來就決定的,無法改變,稱為「原生論(primordialism)、或「本質論」(essentialism)。在這樣的信念下,國家的建就是要把那些「看來」、或「聽來」是同一民族的人統一起來,譬如日爾曼、義大利的統一。

        比較開放的民族觀是建立在主觀上的集體認同,也就是大家如果想要生活在同一國家下,就是屬於同一民族,不管有形的特色是否相同,稱為「建構論(constructuralism)。在這樣政治性民族定義下,民族是經過想像而來的共同體,除了建立過去的集體記憶、現在的共同經驗,更要建構未來的共同願景;也因此,民族的認同是可以經過選擇而取得。

        由於絕大多數的國家境內有多元族群,如果要強調文化性民族,除非採取同化政策,再不就是讓有意分離者出走;不過,執政者多半不願國土分裂,此外,如果要進行分割 (partition),前提是族人聚居,否則必須人口交換,進而造成顛沛流離、財產流失。

        總之,當前的民族主義者多會接受政治民族的定義,也就是如何將多元族群塑造為民族,具體而言,就是透過對話、及協商,來解構、建構、及重構大家都能接受的民族認同 (national identity)

 


* 200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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