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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列車日前在宜蘭發生脫軌翻車事件,不幸造成十八人死亡、一百多人輕重傷慘劇,到目前為止,除了鐵路局長因為荒腔走板請辭獲准,交通部長吳宏謀口頭請辭,行政院長賴清德則表示等檢討完畢之後再做決定。悲劇發生後,總統蔡英文表示哀痛外,並指示全力搶救、儘速釐清,而閣揆也代表行政院向國人道歉。然而,光是道歉就能了事?難道部長不用下台負責? 就民主國家而言,部會首長下台有幾種情況,包括個人舉止操守、藐視欺瞞國會、或是政策理念不合,這些是比較沒有爭議性的。至於本身所掌管的部會出事,究竟首長是否要負責下台,還要看各國的政治文化,譬如在福島戰爭爆發後,英國國防大臣未能防範於先,只好引咎辭職。然而,在朝野對立之下,事關政府顏面,幸運的人至少可以調整職位,比較倒楣的只好走人。 責任可以分為司法、行政、及政治等三種。司法責任牽涉是否違法犯罪,那是檢調與法曹的事,行政責任也有相關的國會監督及彈劾機制,政治責任則有必要進一步討論。如果是單純的政策制訂、或執行出事,部會首長向任命的長官請辭,那是天經地義。如果是內部行政管理的問題,難道部長必須概括承受?既然政治權力賦予部長、一切榮耀歸於部長,當然要攬下所有責任。 所謂的政治責任可以分為交代原委、處理善後、以及接受處罰。請辭待命就是已經打包,那是有政治潔癖者的自我要求。除了司法、及國會的真相調查,行政調查有瓜田李下的嫌疑,尤其是把一切推給下屬。事實上,即使是善後的工作,也沒有必要讓灰頭土臉的人自我救贖。如果是整個單位的系統性失靈,既然無力馴化官僚體系、又不能預防脫韁,留下來只有當箭靶的作用。 政務官負責下台,在李登輝時代有蔣彥士、及黃昆輝引咎辭職,陳水扁政府有行政院副院長游錫堃為八掌溪事件辭職負責,馬英九的閣揆劉兆玄更因被批八八水災救災不力總辭。蔡英文總統用人偏好事務官出身,即使內閣改組,也多半會安排出路;至於派系中人,只要能殺出重圍被青睞,反正是打群架,特別是全面執政,除非人緣不好,面子問題,頂多換個跑道。 吳宏謀一路由地方公務員爬到政務官,高雄氣爆扛責,陳菊連任後回鍋副市長,一路升到行政院工程會主委兼任政務委員、台灣港務公司董事長,當然是護駕有功;陳金德因為中油供氣中斷造成全台大停電而請辭,沒多久就代理宜蘭縣長。當然,也有人在地方天怒人怨、很可能要讓出地盤,連自己人都搖頭,只好叫到中央就地看管。上下台都沒有章法,令人嘆為觀止。 部長留任有幾種可能。最傲慢的是仗恃反對黨太弱,沒有看在眼裡。當然,選舉將屆,換人多少有示弱的味道。至於好用聽話、棄之可惜,說穿了就是長官喜好直接插電的領導風格。比較不好處理的是萬一部會首長背後大有來頭,閣揆不想罪人,沒有必要拿自己的虎頭來換狗頭,身不由己,未必是官官相護。 台鐵老店沉痾痼疾,得過且過、維持現狀,只要不死人就好。民主政治的浮誇面是只要不出事,政治人物的良心就不會覺得不安。台鐵說正在規劃建立防呆機制,那麼政治場域呢?
*《台灣時報》社論 2018/10/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