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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獨派是一個看來不說自明、卻又定義含混的名詞,不過,儘管路線跟作法或有差別,大致上是倡議台灣為主權獨立國家的團體。除了遷台的台灣獨立建國聯盟、及獨立台灣會,在一九九○年代初期出現台建組織、台灣教授協會、及台灣教師聯盟;進入千禧年,一方面有台灣社、北社、南社、及東社等社團成立,另一方面也有台灣國等等街頭運動組織;近年來,更有自由台灣黨、及基進黨。當然,也不要忘了發起台灣人民自決運動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 在戒嚴時期,由於國民黨政權箝制言論自由,台灣獨立的思想被列為毒蛇猛獸,只能在海外留學生圈子滋生,島內頂多以公投、自決作為替代的訴求,敢怒不敢言的老百姓都心知肚明。在李登輝總統展開民主化之後,鮭魚紛紛返鄉,異議份子相繼以各種方式突圍返台。等到刑法一百條修訂,已經沒有思想叛亂的罪名,台獨思想百花齊放,有所謂土獨與洋獨的競逐,誓言遷台的台獨聯盟難免與揭櫫『台獨黨綱』的民進黨產生齟齬。 終究,台獨聯盟認為成功不必在我而決定把重點放在外交努力,意欲走選舉路線的人則加入民進黨,可以解釋為借民進黨的力量推動台獨理念,乘風御浪、事半功倍。特別是在二○○四年的二二八百萬人手牽手護台灣,仿效波海三國的人鏈,向世人宣示反對中國對台灣部署飛彈、及支持反飛彈公投。可惜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朝小野大的民進黨對於獨立建國力有未逮,上焉者以更改國號支應、中焉者自足於借殼上市、下焉者則百般訕笑。 在這同時,各種大大小小的獨派組織如雨後春筍出現,不時也有新的運動聯盟結合。就戰術而言,兄弟爬山、各自努力,只要目標一致,重要關頭就可以眾志成城。就戰略來看,獨立建國是一個公共財,原本應該戮力的是讓社會上更多的人願意擁抱接受;問題是牧師跟神父往往互別苗頭、明爭暗鬥,甚至於搶當執政黨的代理人、斤斤計較政治租而樂此不疲。坦誠而言,孤獨的燈塔應該是無私照亮海上來往的船隻,竟然淪為鄉下過多的電線桿,看來十分突兀。 獨派團體在四年前支持柯文哲參選台北市長,今年則以其「兩岸一家親」反對,昨是今非、言之有理,KP樂得接受,反正更可以拉攏反台獨的票。相對地,獨派在台南市支持台聯出身的前立委許忠信,可以看出表達對於民進黨的不滿。一般而言,對外政策很難成為總統大選的焦點,更不用說地方選舉。另外,就選舉制度而言,不管行政首長、還是區域立委,單一選舉必須擴大結盟,相對地,單一訴求在複數選區比較有可能分到席次,新興政黨比較有機會搶灘。 為人作嫁,不傷大雅。如果真的想要進入政治市場打肉搏戰,必須評估選民的需求。民主化以來,不管披著藍綠、統獨、或是族群的外衣,政治角力聚焦在認同的軸線,兩年一次的選舉看來你死我活,其實也不過是在搶中央預算分配、以及地方執行的主導權,相當程度是在打假球,真正主導國家政策的是官僚體系與財團。由民主轉型到民主鞏固,政黨必須能反應社會上的重大結構性分歧,簡而言之,就是分配的課題。如果大家都有的共識,漂亮的包裝都是好看罷了。
*《台灣時報》社論
2018/09/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