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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 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

施正鋒政治學博士網站政治觀察/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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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的公投大選*

施正鋒

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教授

『公民投票法』在二○○四年開始實施,由採取雙門檻的方式,也就是投票率必須是超過上次總統選舉過半人數、得票率過半,再加上兩階段的連署相當高,因此被譏為「鳥籠公投」。經過去年底的修訂,除了提案連署人數巨幅調降,通過門檻降為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之一,而且只要同意票多於不同意票。以上回總統選舉人數來看,估計只要二十八萬人連署即可成案,四百七十萬人同意就可以過關。目前至少有九個公投案會與年底的九合一選舉合併舉行,相當熱鬧。

公民投票是直接選舉的一種,用來彌補代議式民主的不足,特別是在朝野政黨沆瀣一氣之際,讓選民對於重大課題有制約政客的機會。公投的項目不外法案的創制決、修限制憲、及領土主權的更易。從東歐共產國家民主化以來,世界上的國家總共舉辦了的五百次以上的全國性公投,尤以歐洲、及拉丁美洲是以加速的方式在增加。如果就公投啟動者來看,大致上是以政府為最大宗、憲法規定強制公投次之,然而,公民的創制複決也有相當成長。

台灣推動公投的運動始於住民自決的精神,也就是讓兩千三百萬人決定台灣的前途。民進黨所謂的『台獨黨綱』、及『台灣前途決議文』,其實是倡議在必要的時候才要訴諸公投,本質上反映的是消極的態度,而非積極向世人宣示獨立建國的決心。陳水扁政府曾經發動兩件防禦性公投,也就是強化國防、及對等談判,都獲得九成以上支持,卻被視為操弄選舉,也就是表面上是「公投大選」,其實是希望透過「大選公投」來提高選民的投票意願。

在民主國家,公投與大選一併舉行是常態,主要是為了節省經費,另外也希望藉此提高公投的投票率、及正當性,未必都是政治算計。然而,以實踐公投最頻繁的歐洲國家來看,政府啟動諮詢性公投,往往是出自戰術上的考量,也就是壓制不聽話的國會、或削弱反對黨,譬如戴高樂。其實,拿破崙及希特勒更是操作民式公投的高手,如醉如的老百姓自願走向奴役之路,相對地,當政績乏善可陳之際,政府就會傾向刻意淡化、或切割公投。

根據歐洲國家的公投經驗來看,決定選民的投票行為的因素有二,一是直接針對公投議題,二是反應對於政府的評價,尤其是當老百姓對於政府的施政不滿的時候,公投是用來教訓執政黨的良機。蔡英文政府上台兩年,雖非天怒人怨,倒也乏善可陳,不少選民可能是想要對猶豫不決的政府施加壓力(譬如東京奧運正名),也有可能是希望能否決政府的作為(譬如軍公教年金改革),不過,恐怕有更多的人可能會藉此教訓政府,公投議題變成颱風尾。

由於公投連署如火如荼、不分藍綠,中央選舉委員會負擔沈重、戰戰兢兢,只不過,切勿矯枉過正。根據媒體報導,中選會針對連署人的戶籍地址斤斤計較,也就是公投連署書的台灣、台北、台中的「台」都要寫「正體」的「」,令人錯,還以為這是龜毛的馬英九回來了。如果只是針對藍營提案,難免讓人有黨同伐異的聯想,中選會官員畢竟不是國小老師。

地方選舉投票率不高,公投未必能提高意願;競爭激烈,另當別論。可以理解,政府會鴨子水。

 


*》社論  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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