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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年金改革方案日前在立法院展開公聽會,八百壯士等團體在場外包圍,不幸造成多名員警、及媒體工作者受傷。蔡英文總統堅持不會在暴力下低頭,行政院長賴清德也指示法務部研議增定襲警罪,另外,全國傳播媒體工會也呼籲,抗陳團體、及政府都應該保障憲法所賦予的採訪權、尊重現場記者的採訪自由。只不過在事發之後,不論是平面、還是電子媒體,多半呈現藍綠陣營涇渭分明的立場,一般人恐怕只接觸一面之辭。 媒體號是政府三權以外的第四權,主要是因為要是沒有客觀的報導、分析、是建議,老百姓只能任憑權力支配者擺佈,也因此,威權統治國家絕對不允許異議者突破封鎖。從日本殖民統治到國民黨國體制,言論自由是踏出民主的第一步,讀書人透過報紙及雜誌,讓大家可以抗拒思想的箝制、教育的洗腦、及文化的霸權。只不過,盱衡解嚴以來的媒體發展,除了百花齊放的新興社會媒體,傳統的媒體依然擺脫不了非專業的政治力量所制約,閱聽人難免徬徨。 就事論事,從公民不服從的來看,儘管革命無罪、造反有理,但是願賭服輸,只要違法就必須接受制裁,畢竟抗陳的用意是引起社會大眾的注意,特別是透過媒體的報導,只要言之有理、能獲得社會大眾的共鳴,間接感受到壓力的政府或民代就可能改弦更張。然而,只要發生任何流血衝突,不管是否脫序、或被栽贓,主事者難辭其咎。也因此,根據過去三十年來的社會運動經驗,如果有必要從事街頭抗爭,必須堅持非暴力的原則,而組訓及糾察是最基本的要求。 話又說回來,回顧在黨外時代,老立委不讓增額立委發言,是可忍孰不可忍。民進黨在陳水扁總統時因為朝小野大而有志難伸,此番全面執政,有樣學樣國民動輒以席次優勢控制委員會;當會議或公聽會只是過場,所謂的發言不過是在助長結構性暴力的肆虐。不管立場、族群、或年齡,將心比心,我們或可嘗試理解在立法院鐵絲網外的無奈抗議。也不要忘了,民進黨在十年前發動「嗆馬圍陳行動」,當時的黨魁蔡英文說:「逼人民走上街頭的,這才是真正的暴力政府」。 媒體的天職是報導事實,要是有任何人因為選擇性的呈現而感到委屈,第一線工作者可能無法綜觀全景,編輯台的主管卻有相當的補救責任。再來,新聞現場或有立即分析原委的困難,激情之後應該有進一步的背景剖析。當然,如果缺乏正確的問診、或是病理分析,提出來的藥方盲人摸象,輕者既不會治病也吃不死,重者只會加重病情。誠然,即使在民主先進國家,受尊重的媒體都會有政治立場、不會假裝中立清高,然而,黨同伐異的作法會被唾棄。 在民主社會,不管是政治人物、還是財團,試圖操控甚或經營媒體是免不了的。不過,媒體工作如果不能維持知識份子應該有的道德良心,上焉者以國師上人自居、裝神弄鬼,頂多是鄙視智慧、踐踏知識;中焉者扮演訊息掮客的角色,好不威風,正面看來是方便的傳聲筒,反面則是寄生在政客肚子裡的蛔蟲,自貶身價;下焉者只是賺個通告費,餵什麼就吃,煽風點火、唯恐天下不亂。還好,年輕人有自己的管道,苦的是傳統的讀者跟觀眾。
*《台灣時報》社論
2018/04/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