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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 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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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的放水就是學術的墮落*

施正鋒

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教授

履歷表是用來介紹自己的學歷、及經歷,主要的功能是求職用的。在學術界,每個人都會有一份學術履歷表,除了願意公開的基本資料,一般包含學經歷、學術成果、榮譽(獎助)、學術服務(期刊編輯、或審查)、社會服務(應邀演講、訪談)、及非學術文稿(報紙、雜誌投書)。端賴用途、或對方的要求,學術履歷表有長、有短:resume的字源是法文résumé,意即英文summary,顧名思義比較簡潔,而curriculum vitaeCV)比較詳盡,算是個人業績的清單。

學術成果(academic achievement, academic performance)可以分為研討會論文、期刊論文、及專書(或專書中的專章)。學術研討會的用意是分享學者的研究發現,不管初步、或最後的成果,可以說正式向學術期刊投稿前的暖身動作,目的是聽取同行的專業意見,有點像是新產品試吃活動。近年來,學術年會所舉辦的研討會,研究生前往發表論文的百分比日漸增高,特別是博士生,或許跟取得學位所規定的必要條件有關。

 舉辦學術研討會的單位不外專業學會、智庫、或學校。專業學會的年會(雙年會、或三年會)除了讓師生、同行交換意見,通常分為分組論文(panel paper)、及壁報論文(poster);後者是排不進分組、又不願意有遺珠之憾者,尤其是研究生的論文,必須在特定時間站在海報版前接受有興趣的人提問、發放論文紙本。至於智庫、以及學校系所,通常會針對特定議題邀請已經有相關研究的學者撰稿,有時候又有外交上二軌、或是三軌對話的性質,實務的背後是學術的肯定。

所謂的研討會是否有審稿機制,通常是指學術研究單位對外公開徵稿時,由於粥少僧多,必須有一定的篩選機制。一般而言是在正式會議半年前左右要求提交摘要,由主辦單位著手初步審查;有些學門領域的學會會員人數眾多、分組繁複,很可能正式會議只有看到論文摘要,不免出現品質良莠不齊、或沒有稿子。其實,不管有無審查機制、審查方式為何、會議是否有論文集(proceedings),只要是在研討會發表,就是公開對外,絕對不允許違反學術倫理。

當然,作者為了讓別人知道自己正在進行的研究,也可以提供暫時的工作報告(working paper, work in progress),一旦經過研討會發表、或期刊專書岀版,就可以刪除。然而,如果因為種種因素始終未能對外公開岀版,只要有學術價值,工作報告還是會被引用,有些單位甚至於還提供固定的封皮給同仁。另外,所謂的手稿(manuscript)是指作者手寫、或打字的文稿(譬如日記),有別於印刷者,現在也可以指初稿(包括會議論文),也不能違反學術倫理。

台大校長管中閔身陷論文抄襲的疑雲,台大學術倫理委員會委員認為「每出版品性質不同、處理方式也不同」,接著,台大研究誠信辦公室依據中研院(研討會主辦單位)的說法,因為「此論文非正式學術論文」而拒絕實質討論是否有抄襲問題。教育部學術審查會議的諮詢工作小組日前決議,論文必須有審查程序、集結成冊岀版(含光碟網路)、而且可供外界公開查詢,才界定為學術成果,應該由學校、或領域同儕認定,因此拒絕審查,那是上下交相賊。

除非有不可告人之處(譬如先有論文或報告、再拿來申請研究計畫,或產商捉刀),或為了跟競爭者搶突破,學術履歷表不把報告放進來,那是很奇怪的作法。台大根據有利益衝突者的說法開脫、教育部則將學術成果作最嚴格的定義,前者裝瘋賣傻、後者故作無知,放水就是墮落。抄襲(plagiarism)是指將別人的東西據為己有,不管何種形式的論文都不允許。試想,一個小偷如果沒有把贓物放在豐功偉業的清單,就可以船過水無痕,老師要如何教學生?

 


* 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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