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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政府執政八年,由於朝小野大,反對黨全面圍堵,重大的政見幾乎無兌現,痛苦萬分,譬如『原住民族自治區法』。馬英九政府八年全面執政,卻把立法院當作立法局,特別是怪罪黨籍院長王金平配合度不高、以致於不能如願快速通過『服貿條例』,破天荒總統鬥爭議長,終究引發太陽花運動而失去政權。蔡英文政府在選民的期待下獲得全面執政,不斷「用了洪荒之力」通過所謂的改革方案,然而,迄今老百姓的滿意度直直落,令人納悶。 每個國家領導者有其施政的優先順序,譬如蔡英文總統是先從事所謂的基礎改革,譬如國民黨黨產、轉型正義、及年金改革,再來著手經濟興利,他人很難褒貶臧否。就行事風格而言,小英凡事豫則立、不豫則廢,按部就班,不願意別人打亂她的節奏。面對馬戲團般的立法院,總統的一貫作風是下軍令狀,由嫡系的立委領銜衝鋒陷陣,桀驁不馴的同志則軟硬兼施曉以大義;也因此,遇上與選區、或民意相左的法案,一般立委多半作壁上觀,反正,帳是算在總統的身上。 總統與國會之間的關係如何定位,這是憲政體制採取總統制必須面對的基本課題,不像在內閣制之下,行政權與立法權合一,國會議員比較沒有自主性。我們知道,總統制的基本精神是期待國會制衡總統,因此,選民往往會採取分裂投票、故意製造朝小野大;即使在全面執政之下,國會議員除了服從黨的紀律,更重要的是要依據自己的良知良能作判斷,不可能對總統百依百順、言聽計從。事實上,就算是在內閣制的國家,總理也不敢小看黨內的異議。 總統除了決策的過程有層層的保護,為了避免被指控將手伸進國會,各種形式的協調會漸次消弭,頤指氣使的狀況也較少被揭露;此外,自從賴清德接掌行政院長以來,府院之間相敬如賓,總統深居簡出、謹言慎行,連出面開記者會念稿的時機也降到最低的程度。儘管如此,重大的法案除非總統點頭,相關部會不會把草案送到行政院;因此,執政黨可以嘲笑在野黨對『勞基法』的修改沒有對案,卻無法自圓其說,為何針對各版『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條例』裝聾作啞。 此次立法院召開臨時會,除了已經通過的『勞基法』修法,還有明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稅改方案修法、監委補提名的人事同意權案、及『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修正等重大議案,來勢洶洶、勢在必得。然而,由「一例一休」的修法經驗來看,如果不能廣徵民意,倉促立法、一意孤行,表面上看起來是為了改革而擇善固執、法案業績長紅,很可能會贏了戰場、卻輸了戰爭,種下民意反彈的因子,特別是農田水利會的官派,總不能比日本殖民統治者還粗暴。 最後,民進黨一向主張廢監察院,昨非今是、相當尷尬。究竟人事同意權是否應該公開,在學理上並沒有定論,不過,一般的表決規範是對事記名投票、對人無記名投票。在上回的監委同意權投票,國民黨祭出黨紀,而民進黨團的立場是「不亮票、不監票」,理由是「總統的手不應伸進國會、應該給予國會相對自主性」。相對地,對於高雄市議長的選舉,民進黨卻要求亮票。難道,捍衛議會的自主性,朝野有別?
*《台灣時報》社論
2018/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