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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總統在大選之前,特別選在八月一號原住民族日公布原住民族政見,允諾「尊重平埔族群自我認同權、歸還民族身分及完整民族權利」;當選後,她在去年向原住民族道歉之際,又表示「讓平埔族群得到應有的身分與權利」,不過,卻加了一個限制詞「應有」。行政院日前針對平埔族的正名向立法院提案,建議修訂『原住民身分法』,在現有的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之外,另外增加了平埔原住民。表面上是政見實現了,其實是大打折扣。 我們知道,平埔族並非單一族群,而是好幾個族群的通稱,包括噶瑪蘭、凱達格蘭、道卡斯、巴宰、拍瀑拉、巴布薩、洪雅、西拉雅、及馬卡道。他們在清朝稱為熟番、相對於生番,日本人改稱為平埔、相對於高砂,戰後,國民政府以過度漢化為由加以剝奪原住民族身分。原住民族運動近三十年,三大訴求是正名、還我土地、以及自治,平埔族一直跟大家走在一起;陳水扁政府受制於朝小野大,目前的民進黨政府全面執政,作法卻是違背初衷。 戰後,政府沿襲日本時代的作法,將原住民族居住的地區分為三十個山地鄉、及二十五個平地鄉鎮市,而原住民族的身分則進而分為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不少族人被硬生生地切割為兩種身分,影響政治權的行使甚鉅。譬如賽夏族分布新竹縣五峰山地鄉、及苗栗縣南庄平地鄉,又如屏東的排灣族被列為山原、住在台東的族人卻是平原。政府如果有心,應該廢除荒謬山、平原二分法,現在卻另外加上第三類,豈不更沒有撥亂反正的機會? 平埔族還我原民身分的努力,以台南的西拉雅族最為積極,始於前台南縣長蘇煥智、縣市合併後的賴清德市長接棒,基本上論述是當年公告身分登記,平埔族聚居的縣市未必收到公文。就憲法層次而言,人民權利的剝奪必須經過國會立法,當年政府逕自以選舉權的清查登錄,悍然剝奪平埔族的原民身分,旁門左道,當然要轉型正義、無條件還我公道。平埔族先前分別在南、北會議,議決不立法、不修法,修憲前可以立即可以納入平原,現在卻背道而馳,暗藏玄機。 魔鬼藏在細節,保留條款「平埔原住民之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的但書,表示即使修法過關了,平埔族因身分而來的權利依然遙遙無期。打開天窗說亮話,癥結在於一些官員跟菁英擔心資源的排擠,因此百般阻撓,甚至於不惜搬弄族群之間的歷史齟齬,完全背離社會和解的期待。預算可以隨人口增加擴編,至於立委席次,閣揆賴清德應該還記得,當年國會席次減半,原民由八席稍減為六席,當時已經預留空間,資深立委不該失憶、或反悔。 原住民族的權利是因為身分而來,而非居住在邊遠地區,那是中國對於邊疆民族照顧的思維,不符『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宣言』的精神。回顧歷史,平埔族與漢人面對面接觸,漢化是避免歧視的無奈選擇,藉口他們漢化而限縮權利,那是殘忍的二度處罰。事實上,如果堅持以客觀的語言文化作為身分認定、及權利多寡的標準,那麼,在兩三代之後,現有原住民族身分族人的權利豈不也會被質疑?原民兄姐自來張臂接納平埔弟妹,彼此相互提攜,官員作為過於心計。
*《台灣時報》專論
2017/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