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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是否為主權獨立國家(sovereign state),一般有兩個面向:首先是看這個政治體是否有效控制領土(內部主權)、以及是否有自主性(外部主權),再來是看是否能獲得國際社會的承認,也就是法理主權、以及事實主權。不論是內部控制、外部自主,台灣是一個實質的獨立國家;然而,目前的中華民國只有獲得世界上一成左右的國家承認,法理主權是有問題的。那麼,當下國際社會的主權觀是什麼?究竟強權是如何考量外交承認的? 國際政治學者Stephen D. Krasner在1999年寫了一本書《主權──有組織的虛偽》(Sovereignty: Organized Hypocrisy),他根據制度的耐久持續、以及制度化程度,分為無政府狀態(anarchy)、高莖搖曳(brittle stalks)、深植人心(embedded)、以及有組織的虛偽(organized hypocrisy)(見圖)。他認為,到目前為止,外交承認作為一種國際制度,不管是事實主權、還是法理主權 ,都是有組織的虛偽,還有待進一步加以制度化。
顧名思義,無政府狀態是看誰的拳頭比較大,沒有在講道理的,當然也就無所謂的制度化;高莖搖曳則是有高度的制度化,也就是大家都有共同期待的遊戲規則,然而,只要經過利益的盤算伐得來,制度是頓時改變的;深植人心是規範已經過社會化,加上脈絡倚賴,大家對於制度有高度的共識,不會有太大的變動;有組織的虛偽則是制度雖然不太制度化,也就是看情況還是有可能變動,然而,儘管月有陰晴圓缺、真真假假,初一、十五,還是有一個制度在那邊,有點像是民進黨歷年來提名規則的遞嬗。 那麼,要如何解釋外交承認的有組織虛偽現象?大體而言,強權外交承認的動機完全站在國家利益來考量權力政治,特別是外部安全、內部安全、以及國際體系的穩定。首先就外部安全來看,國家的外交承認主要著眼地緣政治的戰略盤算,也就是是否可以削弱敵手。具體而言,就是看本身跟支配國的關係:如果是敵對的國家,強權就比較可能承認分離出去的新國;如果是自己的盟邦,就會三思而行。自從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雙方聯手對抗蘇聯,由於中國視台灣為叛離的一省,美國自然不願意跟中國為了台灣而翻臉。 其次是強權的內部安全考慮,擔心政權的正當性是否會因為外交承認而遭到政敵的挑戰:當政府因為內政焦頭爛額、反對勢力相當頑強之際,比較不會想添加任何麻煩,尤其是本身也有分離的問題,外部的承認可能會鼓勵內部的分離運動,譬如俄羅斯有車臣、達吉斯坦(Dagestan)、以及印古什(Ingushetia)的獨立運動,中國有西藏、新疆、以及台灣的課題,對於外交承認比較保守;相對地,如果政權相當穩定、或是本身沒有分離主義的課題,不用擔心國內反彈,就比較願意承認由他國分離出去的新國。 再來是對於國際體系穩定的關懷。一般而言,強權會儘可能協調彼此的外交承認,然而,要是這些國家沒有共識,特別是聯合國安理會的五個常任理事國,很可能就會傾向於維持現狀,很少會出現片面承認的情況。換句話說,當強權的利益、以及偏好一致時,會很快地共同決定是否要接受、或否決對於新國家的外交承認,然後,其他國家就會跟著走;相對地,當個別強權有特別的利益之際,就會不顧一切強力介入,不管對於國際局勢的可能影響,譬如美國號召歐盟承認科索沃,俄羅斯堅持承認阿布哈茲(Abkhazia)、及南奧塞提亞(South Ossetia)。
*《民報》 2017/07/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