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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 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

施正鋒政治學博士網站政治觀察/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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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的外交承認十分重要*

施正鋒

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教授

一些人認為,台灣既然已經實質獨立,又何必斤斤計較法理獨立,也就是國際社會的承認。國家缺乏外交承認是危險的、甚至於是致命的:首先,國家不被承認是一種羞辱,由於國號不被承認,頂多只能用刮號來呈現,也就是「所謂」,彷彿國格是冒牌的、或根本就是假的;再來是大家所熟悉的外交孤立困境,不能有正常的外交、也不能加入國際組織、甚至於不能有經貿關係;最嚴重的是國家生存的挑戰,一旦被強權侵略、或是惡鄰吞噬,只能像啞巴吃黃連,不像波海三國雖然被蘇聯非法併吞,由於國家存在的正當性被承認,終得以在蘇聯解體後恢復主權獨立,也就是復國。

國際法關於國家承認的理論有「宣示說」、及「承認說」:前者主張一個政治個體只要符合一些實質的條件、達到門檻,特別是『蒙特維多國家權利義務公約』所規定的要件,也就是國家事實存在,就可以自動獲得國際社會的承認;相對地,後者認為國家儘管事實獨立,還必須有一道承認的手續,換句話說,事實主權並不保證法理主權的確認、沒有承認就沒有國家。其實,兩者的主要差別在於承認的必要性,也就是人家有沒有義務加以承認。

就實務上來看,除了政治考量,各國政府的外交承認還是有一定的章法,也就是某些條件的規範、或共識,譬如歐盟在冷戰結束後,針對蘇聯、以及南斯拉夫的解體先後公布了『承認東歐及蘇聯新國家指南宣言』、及『南斯拉夫宣言』,另外加了一些義務,包括尊重『聯合國憲章』、保障人權、推動民主、保障少數族群權利、尊重既有的國界、誓言裁軍及核武不擴散、及和平化解爭端等等。

美國在南斯拉夫解體後就很快承認波士尼亞與赫塞哥維納、克羅埃西亞、及斯洛維尼亞,老布希總統在聲明中表示,這些國家已經符合外交承認的要件,因此承認這些國家公民以和平民主方式所表達的主權意願。坦誠而言,波士尼亞面對克羅埃西亞、以及塞爾維亞的瓜分,只好倉促舉辦公投、宣佈獨立,不久,七成的土地就被塞爾維亞佔領,根本不能算是實質獨立的國家。

相對地,不管是台灣、還是索馬利蘭,比不少聯合國的成員更有資格,更不用說一些所謂的「失敗的國家」,譬如當前的阿富汗、伊拉克、及敘利亞,為什麼就是不被國際社會接受 ?我們如果以事實主權、以及外交承認兩個面向來看:前者是不夠格的政治體,卻獲得強權的外交承認,那根本是偽善;後者雖有十足的國格,卻被國際社會拒人於千里之外,相當不公平。

根據觀察,強權對於承認的態度扮演關鍵的角色,特別是超強,其他國家多半風行草偃;也因此,當大國的觀點不同、或利益衝突,實質國家的法理主權就越難獲得確認。以南斯拉夫的解體國科索沃為例,塞爾維亞在一九九八年入侵,聯合國在北約調停無效後派兵保護,十年後宣佈獨立,獲得美國、及歐盟國家的承認,而俄羅斯、及中國則拒絕承認。目前,科索沃已經獲得一百一十五國承認,其中包括歐盟二十八國當中的二十三國。儘管塞爾維亞還不願意正式承認科索沃,雙方卻已經悄悄地進行外交關係正常化。

人工受精、借孕母,折騰半天,竟然不能報戶口,搞什麼?

 


*》專論  2017/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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