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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總統在去年八月一號代表政府向原住民族道歉,承認「四百年來,每一個曾經來到台灣的政權,透過武力征伐、土地掠奪,強烈侵害了原住民族既有的權利」,答應在十一月一日開始劃設、公告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原民會在二月中公布『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排除私有土地的適用,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與土地權混為一談,不僅多數原民立委、民族議會公開反對,連一些族人也選擇前往凱達格蘭大道宿營抗議,迄今已經超過一個月。然而,相關單位的反應相當強硬,甚至於引起原、漢之間的緊張。 天下本無事,亟欲表功的原民會先是將傳統領域的「劃設」有意無意誤導為土地的「劃撥」,一方面讓漢人擔憂土地不保,另一方面又讓族人以為可以透過劃設取得土地放領、錯過這一波就來不及。照說『原住民族基本法』的規定是原住民族土地包含傳統領域、及保留地,原民會卻以衍生的知情同意權行使範圍採取限縮解釋,將傳統領域侷限在公有地。換句話說,已經全面執政的民進黨政府不敢公然修訂原基法,拐彎抹角,以子法否定母法,宛如在電腦暗藏病毒,難怪會部落與都會族人群起譁然。 原民會之所以奉承旨意將傳統領域限定在公有土地,主要的立論是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問題是,憲法也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可以規範私有財產,因此,人民的土地權並非至高無上,使用上必須受到分區、環境保護、及文化古蹟等法規管制。當然,原民的傳統領域也非絕對,或許具體內涵有待進一步釐清,只不過,至少就現有原基法的規定,土地開發、資源開採、環境保護、及學術研究,必須獲得族人集體同意,以免傳統領域支離破碎、面目全非。民進黨政府如此急就章,難怪會被族人解釋為圖利財團、就地合法諸多開發案。 誠然,面對具有本位主義的相關部會,原民會是相對弱勢,因此不敢捍衛族人的權利,而真正主導者是一向主張開發的政務委員張景森。究竟開發、保育、及原權如何取得適度的平衡,端賴為政者的智慧,特別是考量傳統領域是民進黨長期對於原民的承諾,陳水扁總統大選的用字「恢復」、蔡英文的「回復」大同小異。張景森認為傳統領域「歷史上經常變遷」,他卻不能否定原民族群、甚至於部落之間的界線涇渭分明的事實;容或界線有重疊,族人自有化解的機制,政府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立法規範,不應以技術問題否定權利保障。 負責協調原民事務的總統府副秘書長姚人多表示,「傳統領域的概念與目前法律並不相容」,可見他跟其他部會一樣,目無已經立法十二年的原基法,而且這是在民進黨執政時通過的。關鍵在於執政者的態度,如果政見窒礙難行、有必要改弦更張,那就坦承當時的規劃草率、請求原諒;否則,朝三暮四,比馬英九把原住民族「當人看」更糟糕。以實務否定目標,那是急功近利,還一口否定原民的口述史,刻意製造族群之間的猜忌,甚至於把平埔族的身份恢復都扯進來,其心可議。 總之,有關於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實踐,包含原民與國家關係的建立、及原漢之間的和解,政府的責任應該是解決問題、而非製造問題。
*《台灣時報》社論
2017/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