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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 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

施正鋒政治學博士網站政治觀察/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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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政府官逼「原」反,假請客、真打劫*

施正鋒

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教授

原民會日前公佈『原住民族土地及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由於排除私有土地的適用,違背『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規範,也就是「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及其周邊一定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商並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引起原住民族的強烈反彈,在凱達格蘭大道宿營抗議將近一個月。政府偷雞摸狗、官逼「原」反,迄今欲蓋彌彰、甚至於刻意曲解。

有關於原住民族土地的歸還、以及傳統領域的劃設,這是陳水扁在1999年與原住民族簽訂『新夥伴關係』以來,民進黨總統候選人對於原住民族的承諾,也是原、漢和解的癥結、歷史正義是否伸張的關鍵。根據原民會早先委託的調查。原住民族的傳統領域約有180萬公頃,包括國有土地80萬公頃(林務局、國家公園、及其他單位)、以及私有土地100萬公頃(譬如民營化的台糖),其中26 萬公頃被劃為保留地,而原民取得所有權的約10萬公頃(見圖1)。

不提平埔族土地如何在滿清時期經過偷、騙、搶流失,現有原住民族身份16 族的土地,是在日本殖民統治強行充公,中華民國政府順手收歸國有,堪稱為「不當國產」。根據『聯合國原住民族權利』第26 條,原民擁有這些傳統領域的土地及資源權,國家必須加以承認並保護。第28條也規定,如果這些土地及資源未經同意被充公、攫取、或是佔有,政府必須歸還;如果不能歸還,經過原民同意,政府必須以相當的土地、資源、或是金錢加以補償。

有如何處理這筆爛賬,原住民族知道必須經過一番談判協商,並沒有要求全部歸還,只是希望將調查傳統領域的結果公告,所以政府官員指控原民要求一步到位,那是惡意扭曲、轉移焦點。最糟糕的是,原民會急功近利,為了表功,卻趁傳統領域的劃設辦法公告,限縮『原基法』同意權適用的範圍。根據『原基法』第2條,原住民族土地包含保留地、及傳統領域,而必須取得原民同意的範圍,除了原本的原住民族土地,立法院在2015年增列部落及周邊公家土地,而原民會卻解釋為只限於公家土地,強詞奪理,公然行政命令公然違反母法(見圖2)。經過偷天換日,目前諸多爭議的原民土地開發案,可以就地合法。

在過去,國民黨政府偷偷摸摸,還只敢走後門;現在,民進黨政府食言而肥,公然由前面進出,那是赤裸裸地圖利財團。官員冠冕堂皇,以憲法保障人民私產來辯護對於原民的侵權。事實上,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生命、財產,前兩者是絕對的,財產權並非絕對的,必須受政府管制(甚至於徵收),包括土地使用、環境保護、以及文化古蹟。而增修條文更有「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之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因此,蔡英文政府的作法不只是違反、更已經違憲已經違憲。

 


* 2017/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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