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自從贏得大選以來,民進黨把相當多的精力用在轉型正義的落實,特別是透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推動,希望能還原歷史真相、促進社會和解。根據草案,行政院將設置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負責處理國民黨的黨產、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以及平反司法不公。在這同時,原住民族則希望能將四百年來所遭遇的不公不義也列入調查的範圍,然而,民進黨政府迄今相當堅持分開處理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 根據時代力量所提出的『歷史正義與權利回復法草案』,轉型正義應該涵蓋數百年來各族群所遭受的不公,特別是原住民族,不應侷限於威權時代;該黨團並不反對總統府設置真相調查委員會,只不過希望能在行政院的促轉會納入原住民族的權利回復調查,免得前者淪為空包彈。其實,民進黨籍原住民族立委陳瑩有類似提案,卻硬是被壓下來。另外,在野原民立委也連署提出『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回復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條例草案』,點出核心在於土地歸還。 根據新任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原住民族基本法』對於原住民族的權利保障已有相當規定,而且早已開始推動,因此沒有必要重複立法。問題是,就是因為『原基法』立法十年以來,配套子法遙遙無期,只好求助於即將成立的促轉會;更何況,權利保障並不等於轉型正義。最令人無法接受的是對於相關「土地調查委員會」的職權,夷將質疑對於拒絕傳喚者可以處罰是否有違比例原則,聽起來像是國民黨立委挑戰促轉會的調查權,難道執政黨患了精神分裂症? 誠然,蔡英文在競選過程承諾要在總統府設置「調查與和解委員會」,誓言「挖掘過去強加於原住民族的國家暴力,將歷史真相透明公開」。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因為國家與原住民族的關係必須「非常嚴肅地去對待」,而且要「尋求跨部會的協調、執行」,所以希望將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委員會設在府裡。然而,如果這個委員會的基本的任務就是撰寫調查報告,並沒促轉會所擁有立法院授與的調查權,無權傳喚證人、或調閱文件,又與目前的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有多大的差別? 我們知道,轉型正義的途經不外失憶、除罪、補償、真相、整肅、審判、以及報復,其中,真相調查用於西班牙、南非、以及中南美洲,主要是因為保守勢力盤據的不得已作法。事實上,世界上有原住民族的國家當中,只有加拿大在2007年成立真相及和解委員會,任務是針對當年政府將原住民族孩童由家中帶走、強迫就讀教會管理的寄宿學校,過程中又遭受虐待、甚至於強暴等事件。真不知道總統府還要參考哪一個國家的經驗? 日前,蔡英文總統在民進黨中執會上提醒立委,未來跟閣員未來溝通可以直接一點,「畢竟我們是草莽的政黨」。我們認為,問題不再於執政黨內部的溝通方式是否草莽,而是政策制訂的心態。如果『促轉條例』的對象就是國民黨,乾脆就正名為『威權時期促轉條例』,不要使用一般性的名稱、卻又刻意排除原住民族的適用。坦誠而言,相對於『促轉條例』的規劃如火如荼,原住民族調查與和解委員會還在研議,難不成,原住民族的轉型正義就只有道歉了事?
*《民報》 2016/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