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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學生「反黑箱課綱運動」週年之際,立法院快速通過『高級中等教育法』的修訂,以「落實課綱審議法制化」為由,將課程審議委員的位階提高到由行政院提名,並且須經過立法院推舉十一至十五名社會公正人士所組成的「課審會委員審查會」審查同意,此外,修正條文明訂課審會委員必須納入學生代表,希望能讓課綱的發展及審議更公開透明。 這一波運動是針對教育部違反程序正義,硬是以非體制的方式進行所謂的歷史課綱「微調」,終於導致中學生的怒火、甚至於衝撞教育部。其中最引人詬病的就是前部長蔣偉寧以公民科的經濟學太難而成立太上皇「檢核小組」,藉機將黑手伸進歷史課綱,特別是外行領導內行,讓專業學者憤而走人。基本上,這是馬英九總統自知已經沒有後顧之憂,想要在下台前以教科書的洗腦來遂行其終極統一的目標。 民進黨在此番國會大選取得絕對多數,為了回應民意,積極使用立法的方式監督行政,用意是可以肯定的。然而,從三權分立的基本憲政原理來看,即使在採行行政與立法合一的內閣制國家,行政與立法權還是有起碼的分工,更不用說強調相互制衡的總統制。立法院原本可以以質詢、調查、或是預算來監督,卻另外成立了一個課審會的審查委員會,儼然是另外一個獨立機構,位階不下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或是公平交易委員會,其實是不負責任的作法。 另外,令人擔心的是有關課審會委員組成的規定。修正條文明訂委員四十一至四十九人,官方代表不得超過四分之一,由教育部送請行政院長聘任,剩下的四分之三由行政院提名專家學者、教師、校長、家長、及其他相關成員,特別是學生代表。表面上看來相當周延,把政策社群的利益相關者都納入了,以免遺漏重要關係人的觀點。然而,立法諸公似乎忘了,課審會應該是專業審查的地方,而非廣納雅言的諮詢團體、更不是代議機構,不知這種雞兔同籠的會議將要如何進行。 我們知道,目前經過上下其手的課綱,除了不符程序正義,最大的爭議在於呈現的內容與現有的民意有相當大的落差,包括中國與台灣的比例;另外,也有詮釋的問題,特別是在大中國史觀的框架下,侷限了學子的學習自由。又如從原住民族的角度來看,歷史教科書多半不是點綴支應、就是充滿了東方主義,儼然視為消費的他者,而非彼此福禍與共的生命共同體。因此,課綱還必須經過一番轟轟烈烈大辯論,以批判的方式重新自我定位,不是假性的全民代表可以處理。 回顧台灣實施總統直選的二十年來,不少為政者喜歡採取市場分割的思維推動政策,也就是以肉粽串的方式進行收買;儘管有評估特定對象必須花費的成本,卻完全缺乏通盤的考量,講不好聽一點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第二個特色是媚俗地討好,就像放煙火一樣,大家高興一個晚上就好,不要計較是否有長遠的效益,更不用說合理性、以及可欲性。 現在資訊發達,有心人可以透過多重的管道獲得知識,學生不見得懂得比老師少。只不過,課綱攸關教科書的編纂與書寫,除了實質內容的廣度、及深度,屆時還有本體論、方法論、教學法的討論,立委不該兒戲拿學生樣版來背書。
*《台灣時報》社論 2016/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