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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 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

施正鋒政治學博士網站政治觀察/媒體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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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促轉條例罰則太高、侵犯隱私  法學院長被譏「多唸點書*

 

        針對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立法,國立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教授兼法學院院長廖義銘今天在立院公聽會發言時,質疑促轉條例罰則與現行法律規範牴觸、罰則太高。但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施正鋒稍後發言時對此舉例,民主國家國會調查權是常態,法國拒絕做證罰則更重,建議他「多唸點書」。

        廖義銘在會中發言也提到,自己現在公聽會發言,「不知道有沒有受到立法院公聽會的言論免責權,以及不受其他地方的毀謗或侵犯這樣的權利保護」,並以此舉例,「未來若受到(促轉會)的調查,所講的意見陳述或見解,也沒受到保護的話,對未來人權隱私的侵犯,可能非常重大」。

        廖義銘還表示,若民進黨版本通過,成為六法全書、學校法學教育有教的法律,「將成為教育上的危機」。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上月21日審查「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草案」,決議舉行四場公聽會,今(12)日舉行第三場,會中邀請藍綠推薦多位學者專家出席,會議直播且發言列正式會議紀錄。過去也曾為服貿辯護,並質疑318學生衝進立院的廖義銘,在會中發言時提出相關看法。

        廖義銘表示,促轉條例是民進黨團提出,民進黨作為一個多數黨,或許透過多數決的運用,不久將來可能成為正式立法,適用全國每一個人。

        廖義銘說,不同想法都值得尊重,對於促轉條例的特殊立法排除其他法律適用,他認為調查權可能適用每個人,促轉會可要求任何相關的人到場接受調查,且若無正當理由要處三萬以上,三十萬以下罰鍰,但這和刑事訴訟法規定「課三萬以下罰鍰」且有法院裁定有衝突。

        接著他批評,某位教授編按: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陳清秀在公聽會上發言,顯然不符合上次公聽會主席(編按,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個人政治偏好,主席在會議現場並沒有做任何價值判斷,在會議結束後透過臉書這種公開散佈的方式,來配合媒體的報導,來表示自己對這位參加公聽會教授對這樣的意見表達相當不滿,而那位教授認為中正紀念堂的觀光價值還是值得保留。

        廖義銘說,「我想到自己現在公聽會發言,我的發言到什麼時候,不知道有沒有受到立法院公聽會的言論免責權,以及不受其他地方的毀謗或侵犯這樣的權利保護」。

        他接著說,「如果沒有的話,也許在立法院的法律制定的公聽會的發言階段,未受到國家的保護,未來若受到(促轉會)的調查,所講的意見陳述或見解,也沒受到保護的話,對未來人權隱私的侵犯,可能非常重大」。

        廖義銘說,他要再說一遍,因為民進黨團可能是多數政黨,很快地多數決的力量,這樣的版本會成為六法全書有教的法律,甚至於在學校法學教育有教的法律,「將成為教育上的危機」。廖說完後,主持會議的國民黨召委林為洲開玩笑說,「跟廖院長講,我不會發臉書」。

        廖義銘的說法讓出席的東華大學教授施正鋒聽不下去。他在二度發言時補充說,提到現有法律罰則太高,是因為目前國會沒調查權,時代力量日前說要立法,有民進黨說會侵害人權,他是認為那立委「這個是沒讀冊」,民主國家的國會議員多有調查權,「如果沒調查權是沒牙的老虎,跟監院是沒爪的貓一樣」。

        他說,大部分民主國家國會拒絕調查做證也有罰則,最高的是法國,要罰5萬法郎,「我建議是應該…應該要多唸點書啦」。

        施正鋒會後也在個人臉書補充各國現行作法,「如果拒絕傳喚、或是作證,也有一定的申請程序,由院會、或是委員會定奪。除了愛爾蘭、挪威、愛沙尼亞等國沒有罰則,絕大多數國家有不同的處罰方式,包括處以藐視國會(美國、澳洲、印度、韓國、英國)」,或者被判入獄。

        「如果被判入獄,刑期最高有十天(瑞士)、半年(西班牙、澳洲)、一年(韓國)、兩年(津巴布威)。在比利時、義大利,最高刑期可以由兩個月到三年。在法國,如果拒絕傳喚、作證、提供證據、或是宣誓,可以關兩年及五萬罰鍰(台幣五十萬);要是偽證,刑期五年並五十萬(台幣五百萬)。」

 


* 2016/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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