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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日前被國民黨立委曾銘宗質疑在生技公司浩鼎解盲之前就發表公開背書、試圖影響市場,恐有違反證交法涉嫌。緊接著,媒體又爆料翁啟惠院長女兒持有三千張該公司的股票,雖然未與中研院先前「翁院長並沒有持有浩鼎股票」的聲明有所矛盾,已經引起社會大眾的討論。翁啟惠貴為中央研究院院長,究竟是否涉及利益衝突,遮遮掩掩,不免引人非議,目前,不僅立法委員磨刀霍霍,檢方甚至於打算傳喚說明。然而,人在海外的翁啟惠忽然以健康為由向馬英九總統請辭,朝野譁然。 坦誠而言,本案涉及乳癌新藥專利的技術轉移,原本就有一定的法令規範,未必有那麼複雜。我們知道,生技業被列為國家經濟發展的第二曲線,政府企盼成為突破電子半導體產業的一張王牌,近年來積極鼓勵海外學人歸國貢獻,陳水扁政府末期還通過『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國人寄以厚望。只不過,二〇一二年總統大選前爆發宇昌案,多少有寒蟬效應。此番,浩鼎解盲儘管一時未能過關,總統當選人蔡英文產業之旅首站前往打氣,可以解釋為對於整個產業的鼓勵。然而,又聞他在浩鼎解盲前一天替女賣股票,已經很難說得清楚。 究竟是非曲直為何、是否有法律責任,應該由司法單位來判定,我們在這裡比較關心的是國會監督行政部門的權力會不會因此大打折扣。我們知道,在三權分立的憲政原則下,國會的監督權包括人事同意、質詢、以及調查,我們的立法院只有質詢權、以及半套的調查權(也就是文件調閱權),並沒像美國參議院的人事同意權,因此,頂多也只能狗吠火車,官員到立法院備詢是一條蟲、回到部會搖身一變又是一條龍。 儘管如此,還是有很多人不願意入閣,除了說業界擔心身家財產因為申報而曝光,最主要的理由是必須面對質詢,尤其是萬一碰到自恃選票而以為什麼都懂的立委,有理講不清是一回事,即使忍受人身攻擊、人格侮辱,未必能委曲求全。當年,台大校長傅斯年接受台灣省參議員郭國基質詢後,後因校務勞累下台腦溢血病逝,被解釋為「氣死」,政務官莫不引以為戒。也因此,歷年來強化國會調查監督的倡議,往往被認為不合國情,擔心被立委濫用。 然而,目前立委的質詢只能說「有嘴無齒」,作秀、打知名度乃人之常情,要是碰到具備犀牛皮的官員,「實問需答」是常有的事;有些官員甚至於比立委更凶悍,尤其是碰上菜鳥,根本沒有看在眼裡。我們必須指出,國會如果事先不能有同意權、事後又不能有調查權,難怪要被行政部門看破手腳,譏為「講一大堆話,還不是要錢?」如果碰到威權遺緒未退、自以為是在當皇帝的總統,當然要被頤指氣使。因此,充分的國會調查權是必要的。 其實,在媒體監督之下,國會議員勢必會成長,如果水準還停留在曹錕賄選下的豬仔議員、或是草包般的軍閥,很快就會被唾棄。中研院隸屬總統府,預算還是要經過國會通過,翁啟惠院長原本必須前往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報告,以任何理由滯留海外都說不過去,這是對於國會的最大藐視。國會議員代表的是民意,即使有再高的國際學術光環也不能如此傲慢。
*《台灣時報》社論
2016/04/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