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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 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

施正鋒政治學博士網站政治觀察/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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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東歐國家的轉型正義經驗*

施正鋒

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教授

        轉型正義是指在民主轉型的過程,如何面對舊政權所留下來的不公不義。自從第三波民主化在一九七〇年代由南歐發軔,拉丁美洲國家在一九八〇年代接棒,中、東歐國家也在一九九〇年代展開,民主轉型已經累積相當多的經驗。特別是後者,一方面要實施政治民主化,也要進行經濟市場化,同時要處理族群和解。對於這些前共產國家的人民來說,轉型正義不只是民主化的課題,更是民族認同的重新定義,不敢回顧過去,遑論邁向未來。

        大體而言,轉型正義的工作(X軸)可以分為三大類:了解真相、處罰加害者、以及賠償受害者。如果就必須處理的對象(Y軸),大致上又可以歸納為人、事、物。首先就人來說,就是追究當年元兇的責任,同時揭露執行迫害者,包括特務、檢警調、以及法官,並且也要公布幫兇的身分,也就是線民。接著是從事洗滌的任務,規定高層政府職位不能由這些人擔任,以免他們繼續危害社會,包括大學教授。

        接著是禁止共產黨運作,同時去除公共空間的歌功頌德。就前者而言,比較大的爭議牽涉人民結社的自由,國會立法往往被憲政法院判定違憲,譬如捷克;另外,共黨如果改頭換面、舊酒新瓶,法律上也莫可奈何。可以立竿見影的是街道、或是公共建築的改名,以及移除共黨「偉人」的雕像(特別是列寧)、或是彰顯共黨豐功偉業的紀念碑;譬如烏克蘭國會在去年以兩百五十四票比〇,決議禁止納粹、及共黨統治時代的任何象徵。

        再來,除了黨產凍結、充公、拍賣,治絲益的是被充公私人財產的歸還、或是補償,尤其是已經被拿來當作公共用途,譬如學校、醫院、或是地方政府。不管合法、或是非法徵收,要是財產已經轉移給私人,要取回也是法律的難題;此外,如果政府決定賠償,財政上的負擔也相當沈重。儘管如此,民主政府還是必須正視,因為這不僅牽涉到人民的財產權,也關連到歷史正義,特別是族群之間的財富重分配,譬如日耳曼裔、及猶太人的財產歸還,而波海三國也要面對俄羅斯裔的既得利益。

        只要財產證明還在,國家都可以處理。另外,由於社會企盼跟過去切割,公共空間的清洗也沒有爭議,只在博物館保留作為不堪的歷史記憶。最大的困難是檔案多半被銷毀,加上這些秘密檔案原本就是特務機關所建立,很有可能當年為了獎金而灌水,可信度值得懷疑,更何況羅織。最令人擔心的是政治人物難免濫用檔案、指控對手是抓耙子,不勝其煩,而透過法律途徑來澄清則日廢時。

        整體來看,去共產黨化的成效取決於高壓統治程度、以及舊勢力是否盤根錯節。捷克之所以洗滌相當徹底,主要是因為當年蘇聯以坦克鎮壓布拉格之春,而東德也有相同的慘痛記憶,更不用說柏林圍牆的禁錮。相對地,波蘭因為是朝野協商民主化,轉型正義拖泥帶水,老百姓生厭:同樣地,烏克蘭因為親俄羅斯勢力尾大不掉,政治上的拉鋸反而讓人民欲除之而後快。最特別的是俄羅斯,儘管當年嘗試洗滌,卻只做到平反,特務出身的普丁竟然大受歡迎。

        總之,中、東歐國家的轉型正義經驗就是「去共產黨化」,這不只是人權保障、或伸張正義而已,更是最基本的道德挑戰。

 


* 201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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