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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不當黨產處理條例,文化大學法研所教授許惠峰今天在立院公聽會中表示,「這法案就是針對國民黨的」,但他強調這是轉型正義一部分,也經過人民授權和立法的民主程序,「沒有追殺的問題」,也不是鬥爭。 與會的國立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施正鋒也表示,轉型正義過去20多年來,只針對受害者進行補償,但加害者的責任與黨產問題都沒處理,現在是時候可以冷靜處理。他也及黨產條例「就是針對國民黨沒有錯」,「其他政黨有這樣嗎」? 時代力量立委林昶佐今(4)日召開不當黨產條例公聽會,許惠峰、施正鋒在會中做出以上表示。時代力量將彙整各方意見後,提出黨團版的「不當黨產條例」草案。 許惠峰在會中強調,「不當」黨產條例名稱中的「不當」,在立法的概念上有其必要性,他並批評園國民黨敗選還不知檢討。他指出,從國民黨要拿掉「不當」可以看出該黨並沒有要繳回的意思;且國民黨在政黨法修法完成前主張黨產無「不當」,政黨法通過之前還是屬於它的,「這簡直是胡鬧,這叫做不轉型的條例嘛」! 「這法案本來就是針對國民黨的」,許惠峰說,國民黨到現在已經敗選了,竟把政黨法修正案條文完全搬到政黨財產監督管理條例,對條文完全沒檢討,「簡直是欺騙社會大眾,國民黨還有臉提出這樣的法案,可惡之至」! 許惠峰也提到,追討司法程序曠日廢時,他贊同立特別法,成立一個司法和行政體系外的轉型正義機構。 針對不當黨產條例立法,黨產收歸國有的部分,許惠峰在會中指出,採取司法程序耗費太多時間,「八年內可能都無法解決,司法程序三、五年是跑不掉的」,立特別法是否能將之視為正常司法和行政體系之外的一個轉型正義機構,臨時性的組織。 而在私人財產遭國民黨強取成為黨產的部分,許惠峰則認為要取回更困難,「應用國家成立委員會的方式來調查,錢就用國民黨的黨產來支應」。他說,既然是轉型正義,就不能只處理國家的部分,也要處理人民被強取強奪的部分,「類似國家代償的概念」,不要再讓人民去訴訟、面臨舉證的困難。 「不能移轉的部分就用罰錢」,至於連續罰的部分,許惠峰建議,看能否用刑事罰,「否則國民黨會覺得他有錢可以罰」。 針對國民黨的版本(政黨財產監督條例)堅持要拿掉「不當」,許惠峰認盪,在法律上是有意義的不同,「不當」在法律上也許合法但是不公平,如果當時是不願意,也沒有簽契約,當然就是「不當」。 他舉例說,「如果是拿刀拿槍叫你拿過來,或者是像二二八後有人土地契約就不見了變成黨國的」,這些都屬於「不當」,因此「不當」在立法的概念上是有其必要性,而從國民黨要拿掉「不當」可以看出該黨並沒有要繳回的意思。此外,國民黨在政黨法修法完成前主張黨產無「不當」,政黨法通過之前還是屬於它的,這簡直是胡鬧,這叫做不轉型的條例嘛! 「這法案本來就是針對國民黨的」,許惠峰說,國民黨到現在已經敗選了,把政黨法修正案條文完全搬到政黨財產監督管理條例,對條文完全沒檢討,簡直是欺騙社會大眾,「國民黨還有臉提出這樣的法案,可惡之至」! 他表示,轉型正義必須要用非常手段,但透過立法院的立法,「已經有人民的授權,不管是行政院或總統府來主導,這沒有追殺的問題,是有法律依據,不是像威權或戒嚴體制下的作法,和鬥爭完全沒有關係」。 許惠峰說,台灣社會的人民是善良的,「但有時善良到最基本的是非對錯價值沒辦法貫徹,這是很嚴重的問題」,「不要再用司法程序來解決這樣的問題,很多案件到法院去未必能得到最後的公平正義」。 他說,如果國民黨自己都已承認不公不義,還用司法程序來處理,將來恐怕會面臨舉證上的困難,「應該是若國民黨自身無法舉證是不當時,就推定是不當黨產」。
*《民報》 2016/03/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