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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報導,因為補充保費的挹注,健保保費收入逐年增加,而健保費用安全準備基金也持續累積,到八月底為止,已經超過兩千億元,這不僅與先前政府所推估的赤字完全相反,而且也已經高於法定的標準,因此,應該可以有降低健保費率的空間。然而,衛福部以財政穩定為由,堅持到二〇一七年底之前不會調降費率,讓人質疑馬英九政府超收人民的保費,打算把原本應該補助的錢挪用到其他地方。 全民健康保險實施已經二十年,最大的優點是貧窮的家庭遭遇重大傷病之際,可以有接受醫療的機會,不像在過去,病患的家屬因為繳不出保證金求醫無門、四處成為人球,生命的尊嚴都沒有,同時也可避免因為一人罹患重病而拖垮全家。然而,也因為醫療開支大幅成長,健保財務虧損嚴重,調漲保費爭議不斷,歷任衛生署長必須以頭上的烏紗帽來賭改革方案。 目前的「二代健保」是在二〇一三年上路,最大的特色就是所謂補充保費,在現有的一般保費之外,除了雇主負擔,再依據獎金、兼職所得、執行業務收入、股利所得、利息所得、以及租金收入,另外收取百分之二的保費。居於人飢己飢、人溺己溺的同理心,國人多半同意多交一點錢來防止全民健保破產,只不過,到底什麼是合理的費率,政府的作法一直無法讓老百姓心服口服。 癥結在於全民健保究的定位什麼,究竟是政府說的社會保險,還是具有相當程度的社會保險福利性質,甚至於在實質上被當作課稅的工具?以各國的健康照護制度來看,在英國的公醫制與美國的市場制之間,台灣的制度比較像是介於中間的德國式社會保險制,以薪資所得作為保費的基礎,再由政府來進行補貼。表面上是各國艷羨,實際上是暗藏階級不公。 如果健保是社會保險,那麼,在起碼的醫療之外,應該可以根據保費的差異獲得不同的給付;然而,目前卻是付出比較多的人,未必可以享有較好的待遇。如果是社會福利,便宜又大碗,卻造成一些人喜歡逛醫院、濫用醫療資源;真正遇上重病,昂貴的藥物往往必須自費,特別是標靶藥,窮人家只好望藥興嘆。由於全民健保的費率以薪資所得的等級來計算,儼然就是一種所得重分配的機制,特別是讓受薪者承擔較重的保費。 二代健保的出發點是改革原本不公平的費率基礎,在不更動原有一般健保費結構的前提下,另外加收補充保費,希望能讓納入列入薪資的收入。我們的社會相當有愛心,當然不會反對這種羅賓漢的作法,這也是為什麼大家迄今尚未有很大的反彈。只不過,到底什麼樣的所得項目應該放進來,眾說紛紜,譬如利息收入由銀行代為扣繳是否划算等等。 最為人們訾議的,是每年為數二十五億左右的兼職所得部分。我們知道,國民之所以會有兼職,主要是因為本職薪水過低,只好想盡辦法東兼西兼,圖個溫飽之外,至少也能有結婚生子、或是買房子的夢。然而,政府除了對財團關愛有加,無力掌握地下經濟,只會把把矛頭對向跑不掉的這些底層工作者,彷彿是在處罰努力拼經濟的選民。如果大家同意費率以所得為基礎,回到正途,應該把薪資以外的所得納入一般健保費的計算,不要旁門左道。
*《台灣時報》社論 2015/1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