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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 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

施正鋒政治學博士網站政治觀察/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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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靴不能當雨鞋、蓑衣不能當大衣,更何況脖子上的刀*

施正鋒

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教授

        憲改議題平日無人問津、選舉不便討論。由馬王鬥的九月政爭、到服貿協議引爆的太陽花學運,原本帶來一絲憲政改造的希望,然而,七折八扣的兩階段憲改,因為朝野政黨意興闌珊而夭折,公民團體又忙於搶灘國會而無暇兼顧。偏偏有人無限上綱,把憲法當作歷史課綱洗腦的尚方寶劍,才讓老百姓驚覺到,原來,參考用的東西竟然可以弄假成真;同樣地,前總統李登輝一番駁斥「台灣人抗日」的說法,也被質疑依據中華民國憲法選出來的人,怎麼可以背叛國家。

我們知道,中華民國是戰後外人硬加給台灣人的,也就是盟軍賞賜中國的戰利品,因此,不管是開羅宣言、還是波茲坦宣言,都是列強私相授受,正顯示台灣人沒有自主決定前途的無奈,同樣地,舊金山和約的簽訂,也沒有人問過台灣人的意願,那麼,不請自來的中華民國,存在的正當性自然是有問題的。總統就職必須宣誓效忠國家,也就是「向全國人民宣誓,必遵守憲法」;既然他是兩千三百萬人選出來的,效忠的對象當然是台灣人跟台灣、而非中國人或是中國。因此,未經台灣人民主權確認的中華民國憲法,充其量只能算是過渡時期的權宜,可不要假戲真做、把別人的馬靴拿來當雨鞋。

其實,憲法不只是單純用來規範政府權力、保障人民權利的政治框架,更代表一群人的民族認同書寫。換句話說,憲法不只是機械性的一紙契約,而是人民之間的共同願景,特別是當彼此之間有不同的記憶跟經驗,那是無法改變的;然而,透過攜手創造未來的想像,或許可以讓當下的大家願意生活在一個國度之下。過去幾次增修條文的目的在如何促進民主化,包括總統直選、以及國會全面改選,卻仍有太多扞格不入、窒礙難行的地方,尤其是中央政府體制不清、中央地方權限不明的課題,總不能擺脫不了難民走路心態、老是把蓑衣當大衣穿。

憲法不只是代表一個國家的內部主權,也就是如何確立民主、法治、人權、以及公義等基本價值,更重要的是要彰顯其外部主權。依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而國籍法則規定,除了歸化,國籍取得的要件是父母為中華民國國民、或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然而回到憲法,「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我們根本無法置喙。至於增修條文的「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文字,不管是虛與委蛇、還是自欺欺人,「主權包含中國(大陸)、目前治權僅及台澎金馬」的說法,很難不被世人解釋為台灣人嚮往跟中國政治統一,那就像拿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一般荒謬。

憲法表達的是人民如何想要共同組成一個政治共同體,然而,對於成長之中的台灣人來說,或許心理上還沒有準備好,似乎缺乏想像的興趣。只不過,憲法不應該是少數統治的工具,也不是統派開門揖盜、或是敵國併吞的依據。只要人民認為憲法事不關己,認為那是菁英的事,政治共同體的塑造就無所謂,政客當然樂得輕鬆。原本只是借殼上市,卻被用來壓迫老百姓,那不只是尷尬的不方便。難道,選民真的對憲法沒有理解的能力、或關心嗎?

 


*台灣時報》專論  2015/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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