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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兩任總統只剩下一年,六三三政見跳票不說,老百姓為了食衣住行煩惱不已,他卻只會誇耀跟中國的交往。法務部日前舉辦『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簽署六週年成果展,馬總統應邀致詞時表示,雙方自從簽署協議以來,相互提出請求協助的案件有六萬七千件,完成率高達八成,可見雙方的和平紅利不限於經濟、還有治安。我們必須指出,漂亮數字的背後隱藏著不為人知的遣送模式。 眾所周知,中國在六四天安門事件後成為國際社會的落水狗,西方民主國家紛紛撤資,只有不怕死的台灣生意人趁機登陸填補真空,終於讓中國漸漸坐大。儘管前總統李登輝有「戒急用忍」政策,政府禁不勝禁;民進黨政府抵擋不住財團的壓力,由「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到「積極管理、有效開放」,苦等三通;馬英九政府上台後,全面推動經濟倚賴中國。在這樣的脈絡下,中國不知有多少台資流入,更是罪犯逃亡的天堂。 儘管雙方在二〇〇九年簽訂司法互助協議,目前所處理的對象集中在刑事案件嫌犯,重大的經濟犯卻仍然逍遙法外。根據中國的說法,「重大經濟犯牽涉複雜」,而馬英九總統也坦承,中國當局「對這些每年繳很多稅的投資人比較猶豫」。因此,除了電信詐騙犯罪集團、或是毒品犯罪案件嫌犯,即使近年開始有經濟犯遣返,多半是揮霍無度、床頭金盡者;至於因為掏空、背信等罪潛逃中國的「十大通緝要犯」陳由豪,由於已經取得中國身分證,政府仍然束手無策。 相對地,江南事件證人張安樂由美服刑返台後,被政府以『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通緝,卻以經商為由潛逃中國多年,還成立所謂中華統一促進黨宣揚「一國兩制」、誓言在台灣基層培養紅色選民,甚至於公開承認指使黑道份子介入台灣的抗議事件。他在兩年前高調返台,多起案件已過法律追訴期,大大方方在太陽花學運期間率眾滋事,很難不被解釋為是中國刻意縱虎歸山來亂的。 另外,根據媒體大肆宣染一名中國大富商詐騙鉅額人民幣後逃亡美國,日前攜帶妻小從洛杉磯來台觀光,離境返美前在海關遭到逮捕,交由中國公安人員押返。如此「共同打擊犯罪的成功案例」,可以看出在中國這一波大規模肅貪之際,馬英九積極配合,雙方的互助合作不只是高度選擇性、也是相當的不對稱;坦誠而言,當互惠的協定淪為片面的詮釋及適用,那就是默認彼此的支配關係。其實,互助協議的文字「受請求方認為有重大關切利益等特殊情形者,得視情決定遣返」,擺明就是要看對方的臉色。 最令人憂心的是,雙方原本有「軍事犯、政治犯、宗教犯不遣返」、及「己方人民不遣返」等共識,然而,中國司法單位近年多次表達立場,希望萬一發生中國人民在台灣被害事件,能「遣返」犯罪的台灣人民到中國受審,就是把台灣當作中國的一部分。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去年率團訪中,國台辦官員強硬表示無法贊同「己方人民不遣返」原則,顯然在測試我方是否能堅持司法管轄權的立場。換句話說,表面上是例行的低政治司法互助,實際上卻暗藏高度政治敏感的主權議題。中國包藏禍心,馬總統卻視為政績,莫非寧為兒皇帝?
*《台灣時報》社論
2015/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