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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三十年的努力,台灣由自由化進入民主化,由於國會全面改選、以及總統直選,台灣終於走出威權政治的陰霾,特別是民進黨在1996年決定參與首度總統大選、並在2000年取的政權,所負載的中華民國政府也提高其統治的正當性。然而,就國家的主權而言,也就是國家存在被國際社會承認的程度,由於中國視台灣為「叛離的一省」,絕大多數的國家不願意承認中華民國,而聯合國也因為中國的掣肘而關起大門,台灣形同孤兒。 就國家存在的條件而言,不論是人民、領土、或是政府而言,台灣比聯合國的多數成員更有資格加入,關鍵在於主權並不完整。儘管國際法對於國家資格(statehood)有「宣示說」、以及「承認說」兩種立場,國家的存在未必要取得他人的首肯,然而,如果能獲得大國的加持、進而取得聯合國的認證,不啻可以由實質(de facto)獨立提升為法理(de jure)獨立,一來可以抬頭挺胸、二來可以有集體安全的保障。 當然,科索沃的例子告訴我們,即使因為俄羅斯、及中國的杯葛無法加入聯合國,在美國的撐腰下,法國、英國、及德國相繼承認,目前北大西洋公約組織28國有24國承認(86%)、歐盟28國有23國承認(82%)、而聯合國193國也有108國承認(56%)。只不過,由於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糾纏不清,即使我們願意走出中國國民黨與共產黨的正統之爭,不管是「中華民國在台灣」、還是「中華民國是台灣」,依然無法跳脫「兩個中國」的分裂國家沼澤。 在中國對台灣不放棄武力犯台的情況下,由於美國不願意正面挑戰,從『上海公報』、『建交公報』、到『八一七公報』,大體認知中國所宣稱的「台灣屬於中國」,不過,有關於台灣的安全,國會則以單邊的『台灣關係法』規範總統。就戰後的經驗來看,共和黨政府對於中華民國比較友善,民主黨政府多主張跟中國積極交往;在中美建交後,主管外交的國務院多紅軍、往往對台灣視而不見,而負責國安的五角大廈多藍軍,對於太平洋三條島鍊的關注終於經濟利益,如果由軍人出身者擔任國務卿,相對上會比較友台。 我們知道,美國在戰後將台灣私相授受中國國民黨政府,當後者在內戰潰敗後將中華民國移植台灣,杜魯門原本認為是扶不起的阿斗而雙手一攤,直到韓戰爆發,才把台灣拉回核子保護傘之下。在冷戰初期,艾森豪跟蔣介石簽訂『中美協防條約』,將台灣當作圍堵共產陣營的一環;只不過,一旦「聯中制蘇」的大戰略成形、加上美國亟欲重越戰抽腿,跟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成為兩黨共識,台灣頓時由海上不沈的航空母艦淪為妾身不明的私生子。 在二十世紀末,當政的柯林頓視中國為戰略伙伴,不過,當中國在台灣首度總統直選時以飛彈威脅,還是適時派遣兩個海上戰鬥群交叉通過台灣海峽。只不過在小布希上台後,美國因為九一一反恐需要中國配合、在中東又陷入沼泥,希望台灣稍安勿躁,視台灣國家正常化的企盼為惹是生非,甚至於偶而會一反過去含混其詞的「不支持台灣獨立」、漫不經心脫口說出「反對台灣獨立」。 歐巴馬是典型的內政總統,一開頭把施政重心放在金融危機、健康保險、以及撤軍伊拉克。由於美國必須就人民幣升值、舉債打戰、及減碳等議題取得中國善意,因此,面對中國人民解放軍的試探性擴張只採取軟性圍堵,也就是所謂的「重返亞洲」戰略,強調亞洲是美國的「戰略樞紐」,輔以姍姍遲來的TPP來跟中國主導的RECP來一別苗頭。 在這樣的脈絡下,台灣的存在似乎是軍事上不能沒有、卻又在外交上不方便面對的事實,小孩子有耳無嘴,彷彿只要乖乖地當聽話的被監護者就好。中國已經領悟台灣人對於文攻武嚇的厭惡,乾脆透過美國來對台灣施壓,美其名是美國與中國就安全議題「共管台灣海峽」,其實就是美中「共管台灣」,特別是在2012年台灣的大選指定偏好的領導者,美國的立場由戰術模糊漸趨戰略曖昧。 面對即將到臨的2016年台灣大選,美國重施故技,先是由前AIT執行理事主席卜睿哲表示,美國政府會針對台灣2016大選結果對美國利益的影響表達意見;近日,再由前AIT執行理事施藍旗公開下馬威,要美國政府「悄悄施壓」即將訪美的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最後,由前AIT台北辦事處長包道格祭出「九二共識、一個中國」,威脅這是中國對台灣總統大選的底線。 問題是,似乎大多數的人對於這樣的外交倚賴不以為意。對於中國主導的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馬英九政府在最後一刻提出意向書,財政部長張盛坦言,主要是美國不反對。同樣地,中國透過國際民航組織在台灣海峽中線西側劃設新航線、侵犯台灣的空防(M503事件),引起民間強烈的抗議,陸委會宣稱透過管道跟中國協議而同意這條航路的使用,實際上的意思就是美國的認可。諸如此類看中國人臉色、仰美國人鼻息的例子,磬竹難書。 這時候的台灣人,必須深思作為有自主性的主體,外交大戰略是否有改弦更張的必要。對於美國來說,外交政策決定於國家利益,不管那是經濟、還是軍事上的考量,其他的都是次要的,包括盟邦、或是友人。因此,儘管有民主黨或是共和黨的黑白郎君、還是國務院與五角大廈的雙簧,面對崛起的中國,在既合作又競爭的「兩面下注」原則下,台灣人的利益不是最高的考量。那麼,如果視『台灣關係法』為刀槍不入的護身符,自欺欺人,那是台灣外交政策最大盲點。
*《民報》2015/04/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