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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人氣女子團體4 Minute日前演唱會發生通風口坍塌意外,歌迷跌落地下四樓的停車場,造成十五人喪生的悲劇。該團除了全面取消公演,負責在該地演出的策劃者經過警察偵訊後飭回,被發現跳樓自殺,警方初步判斷是引咎自盡。儘管主辦單位在演出時派出三百人維持秩序,卻未能阻止粉絲爬上通風口觀賞,安全措施準備不周是事實,主事者應該難逃法律責,不過,是否要賠上一條人命,恐怕是沒有人會同意。 相對之下,行政院長江宜樺在一年半前走馬上任以來,總共有十八名內閣成員因故異動,包括兩名國防部長接連下台,然而,他自己卻是閣揆的位子穩如泰山。在食安頻頻出包的情況下,儘管無能的衛福部長邱文達終於在一片罵聲中心不甘、情不願地去職,朝野都有立委要閣揆下台負責,然而,江宜樺在答詢時卻表示,「與其問我和時下台,不如問我現在正為食安做什麼」,語調雖軟,態度卻是相當堅決。 對於政治人物來說,不管是民選、還是政治任命,除非是上級長官要求去職、或是逼宮,要是選擇在任期屆滿之前下台一鞠躬,通常表示願意為重大事件負起政治責任,譬如美國總統尼克森為水門事件辭職,韓國總理鄭烘原為歲月號渡輪沉船事故應對不力引咎辭職,希臘及義大利總理在二〇一一年因為無力處理經濟危機先後下台,不一而足。 在封建時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上下台都要看皇帝的意旨;在民主時代,除了由民意決定上台,還要看治國的能力,如果沒有政績、或是無力處理危機,即使未到改選的時機,還是會被選民轟下台。我們目前的憲政體制很畸形,民選的總統可以任命閣揆當自己的幕僚長,卻不用取得國會的背書,最主要的功能是到立法院跟國會議員周旋,出事當擋箭牌。民進黨執政八年,陳水扁任命五人六任閣揆,有點像是總統候選人歷練的味道;馬英九迄今用了四位閣揆,劉兆玄因八八水災扛責下台,吳敦義護駕有功更上一層樓,而事務官出身、疲於奔命的陳冲以病求去,唯獨江宜樺比較像是一位小馬英九,陰柔厚黑相當,似乎可以完全不理會民意的趨向。 其實,在李登輝總統時代,教育部長蔣彥士為蘇澳學生船難、以及教育廳長黃昆輝為豐原高中禮堂倒塌引咎辭職,都是台灣政治史上的政治責任典範;民進黨執政時期,副閣揆游錫堃為八掌溪事件辭職,也不損他的政治生涯。江宜樺內閣雖無重大天災人禍,一來捲入九月政爭、二來流血驅離學生、三來無力解決食安,卻是打死不退,合理的解釋是,留著他至少可以繼續讓諸多馬友友進入政府鍍金,當然,也不排除他就是接班人,以避免日後被外人、或是非嫡系鞭屍。 大約十年前,一名中美人計的日本駐中國上海領事拒絕威脅自殺身亡,或許是因為他們有切腹自殺的傳統;同樣地,韓國的歌唱策劃人竟然羞愧跳樓,知恥的文化也令人低迴不已。法律責任是最低的社會要求,行政責任是上級的責罰,而政治責任才是自我的政治倫理。自殺以謝國人的作法或許過於剛烈,然而,台灣民主化已經將近三十年,政治人物如果心中只有法律責任、把行政責任推給下屬,那是把自己矮化為不用面對選民的官僚。 *《台灣時報》社論,2014/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