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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 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

施正鋒政治學博士網站政治觀察/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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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鋒

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教授

監察院秘書長日前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接受質詢預算解凍案時透露,將有監委在月底到香港考察夜店,以利日前信義區夜店殺警案後續調查,不過,卻引起輿論批評浪費公。帶隊的監委高鳳仙解釋,她們三人一行的年度研究案「夜店等特殊營業場所之違法及犯罪防制」,是她展開調查李宗瑞案之後,思索夜店所衍生的酒駕、性侵、及吸毒等問題,早在八月就為了罪犯防制而提出的,然而,因為經費有限,所以只能就近到香港考察。她還凶悍地嗆聲:「立法院考察有比我們嚴格嗎?功效比我們多嗎?行政院考察有比我們好嗎?」

表面上聽起來,高鳳仙委員的說法振振有詞,也就是監委每年都有出國考察的經費,而她只不過是藉這個機會瞭解外國人怎麼做,彷彿沒有什麼值得大驚小怪之處。她還拿中正大學副校長、犯罪研究中心主任楊士隆當墊被,說他建議可以到美國、新加波、或是香港等管理不錯的地方考察,只不過,因為每個人的預算只有五萬元,最後只好選擇香港云云,聽起來是相當委屈。

出洋考察是源自中國的傳統,當年病入膏肓的滿清政府師法日本明治維新派遣大臣考察各國政治制度,特別是面對各地督撫紛紛上書清廷要求舉行立憲、實行變法,慈禧太后東施效顰派遣五大臣到西洋考察以杜悠悠之口,終於有君主立憲之議,被譏為「遮羞變法」。我們政府機構一向喜歡向洋人取經,不管是西洋、還是東洋,各級民意單位也都會編列出國預算: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學習別人的優點,勇敢承認自己不如人家,倒也不是什麼壞事。

只不過,每一次出國不是在寒暑假、就是在年底,不免啟人竇,到底公家機構是否拿人民的血汗錢出國休假、還是一定要想辦法要把預算花光才甘心,否則,不只是隔年的預算就難有成長的空間,可能還會因為預算執行不力而受到責罰。同樣地,制度設計上是應該幫老百姓看管荷包的民代,平日開會未必那麼認真,因此,每會期結束之際,往往還必須挑燈夜戰趕工,所通過的法案品質堪憂,然而,卻一定有時間精力出國考察,未免讓人強烈質疑,是否納稅人之,藉機會探視在國外的家人。

其實,在資訊發達的時代,網際網路幾乎可以取得八成以上的資訊,而大學圖書館所購置的全文資料庫,大致上也能獲得期刊論文上的專業知識,即使是少數關鍵的最新研究成果,也多半可以透過館際借閱、影印、或是線上付費取得。因此,如果真的有必要出國進行考察,應該是基本的研究已經達到一定的程度,剩下必要的在地驗證,取得現場的感受。內行的看門道、外行的看熱鬧,如果是非專業出身,不管是民代、還是官員,走馬觀花,考察的成效令人懷疑,難怪考察報告由旅行社代筆者比比皆是。

就理論上而言,監委的對象是貪瀆的公務人員,因此,不管是李宗瑞案、還是信義區夜店殺警案,委員應該監督的是警政單位是否有怠忽職守、或是黑白勾結,至於犯罪防制,那是司法檢警調、或是教育單位的職責,怎麼會有勞人民陳情案子受理不完的監委?坦承而言,諸如此類越俎代庖的撈過界層出不窮,在於監委自恃有封建時代皇帝所賜的尚方寶劍,立法、行政、司法,什麼都要管;當然,根源是當前五權憲法體制的錯亂,應該可以廢掉了。

 


*台灣時報》社論,201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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