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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氣爆事件頭七,由緊急搜救到臨時安置,目前大家除了關注廢棄物的清除、及災民的重建,焦點是在找出災難發生的前因後果;當然,為了防止類似的人禍再度出現,應該是開始追究不同責任的時候。從各國的救災經驗來看,即使是民主先進國家,爭功諉過脫罪也是司空見慣;我們因此可以看到,中央與地方互相推卸管轄的權力以及管理的責任,連廠商之間為了維修的義務而否認管線的所有權。 既然已經鑑定出來漏氣引爆的那截管線,榮化在氣壓有異而未通報,不管是投手暴投、還是捕手漏接,因為生產壓力而造成那麼多人死亡,人為財死、鳥為食亡,難逃民刑法律責任。至於行政責任,高雄市環保局在第一時間出面咬定這是「幽靈管線」,目的當然是要合理化為何反應不足,非要等三個小時才能判斷出那是丙烯,為時已晚,多少人命白白犧牲,特別是基層的兄弟。 如果是先有箱涵、再有管線,那就是廠商違法偷偷加掛;如果是先有管線、再有箱涵,那是政府設計便宜行事;如果是兩者曾同時進行,絕對就是官商勾結。高雄市水利局因為無法提供設計圖,引導大家朝「幽靈箱涵」的方向思考;然而,在檢方的壓力下,市府終於找出施工圖。令人傻眼的是旁邊還有一段所謂的「替身箱涵」,合理的解釋是建好後發現原來的設計此路不通,只好忍痛封存另開一條,也就是這段跟氣管交會的「死亡箱涵」。 從替身箱涵的施工、監工、及驗收,到死亡箱涵的維護管理,為甚麼都沒有人注意到致命的管線交叉?施工時候的市長是國民黨的吳敦義,他提出「中古車理論」,認為接任的民進黨要負責;謝長廷表示很慚愧,因為他任內並未發現地下丙烯管線,也有政治或道德上的責任。至於綠委爆料中油合法掩護非法埋設私人管線,那是圍趙救魏;也有人往上質疑石化政策的對錯,那是轉移焦點。甚至於有綠委在扣應節目上表示,已經有副市長跟三名局長下台了,還要怎麼樣?連市府也說,當年監工及驗收的人員都退休了,好像也沒有辦法懲處,相當無奈。 不過,不要忘了還有政治責任未了。當然,公家機構講分層負責,中央以自主為由把管線審核、及管理權丟給地方,相當不公平;然而,如果是制度上的歷史共業,大家因循苟且,好像也沒有人太在意爭取改革。誠然,市長日理萬機、尤其是直轄市長,不可能管到那麼細的地方,然而,官僚體系的馴服不應止於收編。其實,所謂的執政能力包括平日的管理是否用心、以及出事的應變能力,如果是螺絲釘鬆了,卻只願意承認那是橫向聯繫有問題,那表示市府團隊的整合大有問題,遇到危機就無法發揮集體戰力,不要政敵攻擊,老百姓都看得出來。 也就是說,就事件的X(水平整合)Y(垂直統御)Z(時間政權)三個面向來看,危機處理群龍無首,沒有人當機立斷要求斷氣,也沒有人即時採取緊急疏散、進行交通管制,這表示危機感不足、警覺性不夠。這一連串致命的誤判,除了顯示市府平日並沒有可行的標準作業程序、跟應變計畫,市長在出事之際老神在在,當然要負最大的政治責任。在這個節骨眼,如果還是在計較分多少錢、由誰來統籌執行、到底對年底選舉的利弊,那種纏鬥是冷血的。 *《民報》2014/0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