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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會秘書長金溥聰於三月上任後,近日頻頻視察情報局、警政署、海巡署、軍情局等情治單位瞭解業務,引起相當大的反彈,多認為已經嚴重逾越職權,儼然就是欽差大臣。負責監督的在野黨認為金溥聰違法違憲、擴權濫權,痛批他是地下總統;馬英九總統主張如果金不去瞭解情報單位、取得一手資料,怎麼當他的幕僚長?媒體出身的學者王健壯則反駁,根據這樣的邏輯,總統府秘書長是否也應該去視察五院、行政院秘書長應該視察十四部?前國安會秘書長丁渝洲也擔憂國安會秘書長介入情治工作、侵犯國安局的職權。 國安會的前身是國防會議,在一九六七年擴大為國家安全會議,一直要透過一九九二年的「憲法增修條文」,才取得法源。根據「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國安會是總統制定國家安全政策的「諮詢機關」,特別是攸關國防、外交、及兩岸關係;依法,國安會主席是總統,秘書長則處理會務並指揮、監督所屬職員。表面上看來文意清楚,不過,由於這是民主化以來的新機關,既然大家有相當的爭議,就有必要討論到底是政治人物曲解、還是制度不夠健全。 李登輝前總統帶領民主化,作一個陽春的國家元首,儘管戒嚴時代的餘威徘徊,不過,卡在憲法上還有一個行政院長,不能運用各部會的行政資源幫忙制訂國家大政,又不像美國的白宮有龐大的行政辦公室襄佐,因此將國安會法治化,「希望國家的政策有清楚、一致的方向」。我們由國安會的成員來看,這是一個介於總統核心幕僚、以及內閣之間的決策機制,也就是幫助總統進行有效決策的論壇,目前的爭議在於國安會秘書長的角色。 根據馬英九總統的說法,國安會秘書長是他的幕僚長;問題是,總統府已經有一位秘書長,難不成,後者是專門把不聽話的諸侯叫來就地看管的虛職,譬如廖了以?以美國來看,掌管白宮辦公室的是總統幕僚長,儘管國家安全顧問為總統的外交智囊,有時候還凌駕國務卿,位高權重的季辛吉一度身兼兩職,然而,國安會在形式上畢竟只是幕僚長下面諸多幕僚單位之一。當然,在法定職權之外,民選的總統可以另外授權,只不過,必須明文訓令範圍,不能包山包海,否則,國安會秘書長豈不就是沒有民意基礎的總統的分身?難怪李前總統會質疑,馬英九不敢直說「是我總統命令他去的」、「去看甚麼」。 另一個爭議是國安會與國家安全局的關係。我們知道,國安局是國家的情報統籌機構,一向隸屬國安會;問題是,到底國安局的老闆是總統、還是國安會秘書長?一般而言,組織的指揮鍊可以分為直線職權、以及幕僚職權,也就是說,國安局的直接老闆是總統、秘書長頂多只是參謀長官。當然,總統可以授權秘書長,畢竟後者必須掌握各單位的情資,每天早上向總統作國安會報;只不過,情報的蒐集、篩選、及彙整是技術性的,因此,督察的工作沒有必要勞駕秘書長。我們以為,國安會秘書長應該把重心放在政策規劃、協調、以及監督執行,不要為難國安局長,讓各情治單位認為上頭還有一個太上皇;同時,也讓在野黨安心,國安會不是在逼國安局進行政治偵防。 美國曾經發生「伊朗軍售醜聞」,原因之一是雷根總統太過信任國家安全顧問;面對新型的國安挑戰,歐巴馬上任後積極進行國安機構改造。我們不應因循怠惰。 *《台灣時報》2014/07/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