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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媒體報導,苗栗縣長劉政鴻平日出門,除了配有縣局警員擔任個人隨扈,公開行程還必須勞師動眾來維護安全,甚至於連吃頓飯也要派遣警力站崗,地方員警苦不堪言,認為比總統維安特勤還要特勤。也就是說,縣太爺挾著民意基礎無限上綱,基層公務人員變成侍候皇上的奴才,哪有心力去關心人民的生死。 在封建時代,皇帝出巡是天大地大的事,尋常百姓必須在道路的兩邊屈膝跪地迎接,不敢抬頭對視,違者很有可能就被拉去斬首了。在民主社會,大家都是一樣大,已經不來這一套,不過,為了維護國家領導者的人身安全,特勤制度的標準安排還是必要的,以免因為有心人行兇而可能造成國家動盪不安。我國的三一九槍擊事件,正副元首在大選前同時中槍,即使危機處理得體,長期而言,諸多疑雲仍然徘徊不去,依然是藍綠猜忌及族群齟齬的根源。 根據總統在前年公布的「特種勤務條例」,國家安全維護的主要對象是正副元首、以及卸任正副元首。至於地方行政首長、以及民代,轄區警察局長也會依據地方的警衛權自訂「安全警衛派遣及執勤作業要點」,以求隨扈派遣法治化、肆應暴力攻擊危害,無可厚非。不過,由於馬英九總統因為施政大失民心,屢遭民眾「鞋攻」,警方被迫架網「捕鞋」,已經是天下的大笑話。同樣地,地方政治人物是否耍特權而有浮濫要求維安保護,也一直為人詬病。 劉政鴻出身書香門第,自己由縣議員當到立委,大致平步青雲,特別是在國會專注教育委員會,白天滿臉通紅走入議場,列席國會殿堂的全國國立大學及中學校長左右相視、咸噤聲不敢言,令人印象深刻。當選百里侯以後,在通霄鎮馬家庄大興土木興建「馬英九奮鬥館」,與當道眉來眼去,也是嘆為觀止。另外,為了巴結中國,他執意拆除台灣本土的「四方窯」、「八卦窯」,打算移植中國福建的「客家土樓」,也讓地方文史工作者搖頭不已。至若他一再以振興地方經濟為由強徵民地,縣民以死抗議,躍上全國性媒體,儼然是全民公敵。 其實,劉政鴻為了展現他的霸氣,對於下屬的打壓不遺餘力。譬如苗栗縣警局苗栗分局長吳梅花因為處理群眾抗爭「舉牌太慢」、「未做好交通疏導」,被劉政鴻一怒告到警政署要求撤換,下屬敢怒不敢言。另外,原任苗栗縣政府地政處副處長賴紹本因為堅拒違法變更土地,被調離專業工作職掌,最後陳屍竹南鎮龍鳳漁港,迄今疑點重重。相對地,縣長內舉不避親,安插貼身隨扈進入消防局佔據要職,卻把專業職位當作升官過水的跳板,嚴重打擊公務人員的士氣,大家看在眼裡,徒呼奈何。 地方政府享有自治權,這是憲法賦予的權限,不過,甚麼是合理的適用範圍,我們認為應該嚴加檢視及檢討,以免雞毛被拿來當令箭,把縣太爺當作土皇帝。即使不違法,卻是天怒人怨,我們立即想到的是沒有牙齒又等待今上關愛眼神的監察院,很可能是於事無補。唯一能寄望的是我們苗栗的縣民,不要貪圖一時炒地皮的榮景所眩惑而樂於當幫凶,在年底選出有良心的縣長。在這之前,我們唯有企盼媒體揭露更多的惡行,讓眾人鳴鼓而攻之。 *《台灣時報》社論,2014/0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