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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 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

施正鋒政治學博士網站政治觀察/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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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西街站壁可以立貞節牌坊嗎?

――叛國罪刑應該是沒有追訴期限*

 

施正鋒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國會在洪仲丘案後修法、將軍事審判移交司法單位,金門馬山連長林毅夫在一九七九年陣前逃亡投奔中國人民解放軍一事再度浮現,一些急著向中國表態的人士蠢蠢欲動,包括傾中媒體、御用律師/學者、甚至於監察委員相繼跳出來。我們可以看出來是想利用兵荒馬亂之際向政府施壓,醞釀馬英九總統特赦的氛圍,讓擔任敵國高官的賊可以風光「回家」。

其實,如此近似於「簞食壺漿以迎王師」的諂媚行止,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早在民進黨執政時期,在朝者多以人道為由贊成林毅夫入境探親,有些人甚至於認為他是光宗耀祖、是台灣人的驕傲。也有人主張透過他的關係,跟中國建立溝通的管道。迄今,最荒唐的是宜蘭選出來的立委陳歐珀,竟然在議堂上嗆聲「林是華人驕傲,到底危害台灣什麼事?」諸如此類匹夫溝之舉,當然不足為訓。

中國把林毅夫當作統戰台灣人的樣版,一路扶植,先到美國過水昂貴的私立大學,後到世界銀行當所謂的資深副行長,也不過是大家輪流作,吃中國屎,肚子有多少東西大家都知道,只有那些唸書的才會把他捧上天、競相逢迎。坦白說,這種貨色也不過是班禪喇嘛的格調,注定的角色頂多就是跟小馬哥搶特首的頭香,如果是成吉思汗在世,早就拖出去絞死了。

中國把林某化妝為理想主義者,共產黨的宣傳能相信,狗屎也就能吃了,不過,當佛光山星雲法師出面說項,說甚麼兩岸在一笑恩仇之際,質疑「給人一點恩澤,是做人的厚道,我身邊幾個弟子都認為我這個想法,慈悲」,還要「優待陳水扁、赦免林毅夫」,把國家大是大非當作小仁小義來交換,是非錯亂、非同小可。有人甚至於讚譽這位中國的鷹犬為愛國統派、是良心犯,那麼,當年多少在金馬前線因為霸凌攜械逃亡而被槍斃者,父母又情何以堪?

有人說,李登輝前總統時宣布結束「動員戡亂時期」,因此中共已經不再是叛亂集團,林毅夫當然可以「回家」。錯了!林某既然認賊作父,台灣頂多是你的出生地,已經不是你的國家,哪還有臉高唱「衣錦還鄉」?同樣地,陳長文大律師敵我不分,當中國把一千多顆飛彈對向台灣之際,如果這不是敵國、甚麼才是敵國?秦檜之恨,民間猶稱「油炸」,難道這些人是迎接中共木馬屠城的馬前卒?

也有人說他目前的身分不是軍人,因此不適用「陸海空軍刑法」,這是鬼扯。難道他當時投共的時候不是陸軍上尉排長?難道他目前不是向台灣招安的工具?處女膜或許可以找地下醫生修補,叛國則是一輩子丟臉的事,除非切腹以謝國人,否則是永遠無法彌補的,就像摔破尿壺是沒有辦法用白膠黏貼回去的。你們這些中國豢養的跳梁小丑,不要粉飾太平。

更有人說,林毅夫投敵行為是現在完成式,因此是「現成犯」,所以追訴期限早已經過了,那也是混淆視聽。通敵是一種狀態,只要林某不能幡然悔過,他就是叛徒「連續犯」,豈有船過水無痕的道理,可以因為所謂「情勢已變」、或是政黨輪替就沒事嗎?坦承而言,林某今天如果是「戰犯」,雄赳赳、氣昂昂,效忠中國是他個人的選擇,只要中國放棄武力犯台,或許可以把林某換。然而,當中國處心積慮就是要吃掉台灣,憑甚麼要我們原諒他?

即使在高度民主的美國,叛國(包括間諜)是沒有追訴期限的,跟殺人、放火、強劫、強暴、以及戀童一樣。東京紅玫瑰是日裔美國人,戰後被處叛國,殷不遠,沒有甚麼好商量的。

 


*台灣時報201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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