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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洪仲丘案後,「公民1985行動聯盟」連續兩次發動大規模群眾運動,二十五萬人扳倒兩名國防部長下台,讓人體會到民氣可用。然而,也因為立法院在民意壓力下倉促修法,陣前逃亡的林毅夫案移送司法機關,連職業軍人叛國都不能軍事審判,不免讓人擔心,如果光是破、卻沒有立,將對於民主政治會有怎麼樣的影響。 一般而言,民主國家的老百姓除了在選舉期間投票,平日參與政治的管道不外政黨、利益團體、或是社會運動。在戒嚴時期,國民黨一方面實施軍事統治,另一方面則透過社會工作會從事羈糜,包括宗教、士農工商、藝文、婦女、以及青年,無一不是社會控制的工具。民進黨以社運起家,關懷勞工、農民、及原住民等弱勢者的權利保障,也熱衷環保、教育、及婦權等社會改造課題,社運經驗甚至於是菁英甄補的條件。 民進黨執政初期,一度大量延攬社運人士入閣實,然而,由街頭進入國家機器,多半無法馴服官僚體制鎩羽而歸;另外,由於當政者視權位為恩賜,不少社運團體因為被吸納而失去生機,迄今無法恢復自主性。在彼此暫時保持距離之際,由於有當家不鬧事的想法,一些新興本土社團順勢大張旗鼓興起,以直達天聽睥睨群雄,特別是對朝小野大的國會伺機表達抗議,社運可有可無。 蔡英文擔任主席時,雖然曾經宣示「社會運動年」,不過,或許是缺乏本土的集體記憶,基本上的認識停留在籠統的社會團體,並沒社會運動團體的概念,更不用說對弱勢族群的理解,因此,才會對於原住民不分區立委嗤之以鼻。然而,當白衫軍崛起之後,蔡英文蠢蠢欲動,大談公民社會、及公民團體,頗有以代理人自居而順手接收之勢;相對地,蘇貞昌主席大體與社運界相敬如賓,知道不該有非分之想,顯示應該有的起碼禮貌。 從北非、中亞、到東南亞的顏色革命來看,大體是以新穎的科技來進行動員,本質上還是屬於傳統的群眾運動,我們目前所觀察到的所謂「新公民運動」,並沒有甚麼不同。坦誠而言,單一議題比較容易引起風潮,然而,如果想要持續發揮社會力量,不能停留在自發性的一盤散沙,必須對內能整合成有凝聚力的組織。所有運動都必須有團體來支撐、甚至於多元競爭,也就是說,有明確的共同目標、以及領導,否則,經過多次動員之後,勢必兵疲馬困,屆時支持者的新鮮度沒有了,媒體也認為邊際效應遞減,曇花一現,未免可惜。 引起社會大眾及政治人物的注意後,如果還要繼續展現實力,逼冥頑不靈的政府屈服只是第一步,接下來工作千頭萬緒,不管是打算朝向深化、或是廣化兩個方向,必須提供改革的具體方案。如果公民團體自我定位為社運團體的話,面對有錢有勢有管道的財團、及利益團體,免不了與現有的政黨尋求合作或是結盟,否則,很容易被不願意去觸碰立法、及政策細節所蒙蔽,除非決心政黨化、直接進入政治場域。 民主政治並非只是一系列的是非選擇題,也不是窩在家裡靠滑鼠就可以決定所有的政策制訂,畢竟,公共議題必須經過折衝才能取得妥協方案。假設國會裡頭沒有政黨,每個立委提一個案,究竟要如何併案審查?總之,反政黨、或是反政治並非民主的常態。 *《台灣時報》2014/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