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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 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

施正鋒政治學博士網站政治觀察/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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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鋒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近日,民進黨傳出以「憲政共識」作為黨內中國政策的妥協,不過,由於謝長廷堅持由「憲法共識」擴及「憲法各表」來與中國周旋,眾人最後勉強做出繼續凝聚共識的結論。眾所周知,國內政治勢力對於「中華民國憲法」有南轅北轍的看法,基本上,泛藍陣營視之與中國統一的最後臍帶,除非反攻大陸、不能有任何更動;相對地,綠營則多認為是借殼上市的權宜,絕非長治久安之計。台灣內部對於「中華民國憲法」都沒有辦法取得起碼的共識,要拿來跟「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各自表述一番,未免緣木求魚。

當前台灣的憲政體制是為了避免社會衝突的不得已安排,政治菁英最後選擇以不動憲法文本的方式進行增修條文。在前總統李登輝的主導下,先是透過國會全面改選、以及總統直選,來達到民主化的第一步;接著是將中央政府體制由含混的雙首長制,逐漸調整為閣揆沒有實權的總統制,讓民選總統能夠名實相符。民進黨執政時期的憲改重心在國會席次減半、以及立委選制改為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迄今毀譽參半。

經過二十來年的運作,有識之士大都體認到目前窒礙難行的憲政體制是諸多政治亂的來源。照說,人民好不容易選出總統來,卻還有一個盲腸般的最高行政首長,究竟這是有權無責的總理、還是有責無權的幕僚長,朝野往往有不同的解讀,進而左右我們對於總統的認識,亦即到底這是內閣制下的虛尊元首、還是總統制下擁有實權的總統。中央政府體制就好像房子的大樑,如果不能定位清楚,其他的配套制度就沒有辦法著手,再怎麼裝潢都沒有用。

就以九月政爭以來高唱入雲的國會改造來看,如果是在總統制下,就必須有強有力的國會才能加以制衡,包括分殊精緻的委員會制度、以及法案規劃跟預算監督能力;相對地,內閣制之下的國會基本上只是政策辯論之處,法案實質上是由掌握國會半數席次的執政黨主導,在野黨根本沒有置喙的餘地。同樣地,究竟國會議長的權限、以及是否應該保持中立,也與憲政體制有相當的關連,一般而言,總統制之下的議長會有黨派立場,相對地,內閣制的議長通常必須超越黨派。如果這些基本原理不先清,任何改革都是頭痛頭、腳痛腳。

問題是,政治人物對於制度設計,往往算計如何對自己最有利;大體來說,執政黨會希望採取總統制,而在野黨則期待內閣制,無非一己之私。其實,這樣的算計是建立在對於憲政體制的錯誤認知,也就是總統比較容易走向獨裁,內閣制比較有利於民主發展。此外,對於藥理認識不清,盲目移植只會病更加嚴重;譬如立法院長王金平近日指出,國會減半造成委員會人數不足,只好想辦法合併,卻發現國防跟外交性質未必相近,勉強雞兔同籠,只會降低運作的效率。

當前的修憲方式相當困難,特別是高門檻的公投。問題在於,除非社會有死人、老百姓強烈不滿,國會才有可能改弦更張。偏偏在於憲政體制及政治制度是抽象的,不像一般民生法案可以感同身受、也不像經濟議題至少是溫水煮青蛙,所謂的「公民力量」只是一時的假象。既然大家在醬缸裡面習以為然,如入鮑魚之肆、久而不聞其臭,甚至於視為「共識」而要拿來與中國「各表」,那是自欺欺人。

 


*台灣時報》社論,2014/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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