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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 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施正鋒政治學博士網站政治觀察/報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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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正鋒

東華大學民族發展與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公視第五屆董事會的產生延宕將近兩年,近日,在龍應台走馬上任文化部長後試圖補提名,仍然鎩羽而歸,只有三人過關。由於公視是真正的國家公器,社會大眾寄以重望,不希望政治力量介入,因此,對於各種傳聞,包括封殺說、交換說、嫁禍說、或是爭寵說,當然是相當鄙夷。不過最令人擔憂的是,執政黨立委眼見無法達到掌控的目的,竟然揚言修改審查會議的辦法,也就是將目前的四分之三門檻降為三分之二、甚至於二分之一。我們以為,動不動投票輸了就要醞釀修改遊戲規則,這不僅是野蠻的行為,更會傷害到台灣的民主鞏固。

由民主轉型到民主鞏固,最重要的課題是如何讓政治的運轉制度化,其中最重要的指標,就是讓大家願意接受共同的競爭規矩,包括憲政體制、選舉制度、以及各種投票辦法。在民進黨執政時期,受限於「公投法」的規定,也就是投票人數必須達到具有投票人數的過半、而且贊成者必須是投票數的過半,因而譏之為「鳥籠公投」。其實,民主國家對於公投機制戒慎小心,一方面希望藉之牽制國會的怠惰,另一方面,卻又擔心政客拿來當作興風作浪的工具,尤其是在族群分歧嚴重的國家。

視議題而定,投票規則不外分為多數決、過半數、以及超級多數。譬如說,國會法案多半只要多數就好,至於跟憲法有關的議決,通常會要求三分之二的支持,甚或兩階段的投票(議會加上公投)。如果把標準訂為四分之三,表示議題茲事體大,為了尋求更大的社會共識,政治人物願意讓少數意見進行否決;有時甚至於有門檻高達七分之五,顯示政治敏感、或是社會對立,只好透過近似共識決的安排,讓人數少者甘心參與體制內的運作、也提高政治體系的正當性。

「公視法」是在李登輝總統時代通過的(1997),規定董監事必須經過四分之三的審查同意票,用意當然是希望以事前的煩瑣篩選,來求得事後的營運順暢。歷經民進黨執政,公視的播出中中矩,尚能在藍骨的媒體生態中,維持形式上的公平。然而,在國民黨上台後,除了全面掌控政治三權,連媒體的控制也不放棄,因此,不斷透過立法院的預算審查宰制,早已造成寒蟬效應,特別是報復性的獵行動持續進行。

此回,龍應台雖然拉了一些影劇歌壇紅人墊背,不過,依然董事難產,問題出在刻意提名過少的人選,擺明的就是要霸王硬上弓,連藍委推薦的審查委員都投不下去,最後,連自由人士都跟著陪葬。類似的作法也出現在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董事的產生,原民會開出來的菜單就是這個樣子,要吃不吃隨便你,反正五百里沒有其他的店,差別在於門檻稍低,利益沒那麼多,而立委雨露均,即使董事足額,並未在主流媒體爆開出來。

多年來,大家一直在高談「協商式民主」(consociational democracy),也就是多數者對於少數者的尊重,真正面對實踐之刻,卻又忍不住將對方打為「少數暴力」。國民黨現在是全面執政,當然可以為所欲為,卻也要考慮社會觀感、不能吃像難看。要是馬英九總統有意給公視一條生路,不如採取網路連署推薦、理念陳述全程播映,至於陳郁秀會不會出線擔任董事長,不應該因其先夫盧修一的黨籍而封殺。

 


* 台灣時報2012/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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